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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能源(83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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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能源(83623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04 20:1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财[9]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3] 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披露内容[8] - 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9]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4][15]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5] 专户使用 - 专户不得存非募集资金,多融资设独立专户,用完注销并公告[8] 资金归还与置换 - 补流到期归还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转入专户6个月内实施,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2] - 超200万元或净额5%,董事会审议披露[23] - 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股东会审议通过[23] 检查与核查 - 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5] - 董事会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与定期报告同披露[25] - 募投项目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26] - 保荐或独财至少半年现场核查一次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6]
长虹能源(8362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04 20: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5] 议案审议 - 2025年9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 - 符合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等标准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6]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紧急时口头通知不受限[11][12]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3] - 定期会议变更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3日顺延或全体董事认可[13] 董事管理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6]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建议股东会撤换[1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5] - 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出席超半数需书面说明披露[16] 表决规则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有书面、举手、电子通信等[19]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20] - 董事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20] - 审议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21] - 1/2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可暂缓表决[28]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2] 其他事项 - 安排专人记录会议,包含日期、出席人员等内容[31] -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应明确清晰[23]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保密[24]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25]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10年[25]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长虹能源(83623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04 20:16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担保申报与审批 - 子公司对外担保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申报,决议当日通知披露信息[6]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有权审批特定情形外担保[8] - 股东会审议担保,一般半数以上通过,特定情形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9] - 7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批[8][9] - 股东会审议关联方担保议案,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其他股东半数以上通过[12] 担保条件与管理 - 为关联方担保需合理商业逻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13] - 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满足条件可豁免部分规定[14] - 被担保人提前30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及资料[11] - 财务部负责初审、日常管理与风控,按季度填报担保情况表[11][14] 风险应对与责任 - 发现被担保人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降低损失[15] - 被担保债务展期视为新担保履行审核程序[15]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5]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公司应申报并行使权利[15] - 保证人为2人以上按份额担责,公司拒绝超份额责任[15] - 相关人员擅自越权或怠于履职致损,公司追究责任[16]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决议后按要求披露信息[18]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等情形及时披露[18] - 公司应披露对外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1]
长虹能源(836239) - 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4 20:16
ESG管理委员会设立 - 2025年9月4日董事会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3] 成员构成 - 成员至少三人,为当届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组织架构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8]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6]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22] - 提案交董事会审议[12] - 细则自通过生效,董事会修订解释[18]
长虹能源(836239)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04 20:16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公司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3] 信息披露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 发生事项时填审批表,董事长签字,材料保存10年[11] - 应真实准确披露,不得滥用[6] 豁免情形 - 涉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涉商业秘密符合情形可暂缓或豁免[7][8] - 出现特定情形及时披露[8] - 涉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有风险可豁免临时报告[8] 暂缓规定 - 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1] 登记要求 - 暂缓、豁免信息应登记,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8][9]
长虹能源(83623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4 20:16
会议审议 - 2025年9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修订工作细则议案,9票同意[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2名独立董事[8] 产生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8]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通过决议[13] 其他规定 - 会议表决签字,记录保存10年,细则董事会负责[15][18]
长虹能源(83623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9-04 20:16
制度审议 - 公司2025年9月4日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可现场、通讯或结合召开,定期会提前5天、不定期会提前3天通知,一致同意不受限[6]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6] 职权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独立董事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6][7] - 可研究讨论依法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其他事项[8]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实施[10]
长虹能源(8362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04 20:16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6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 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 司的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四 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三 ...
长虹能源(83623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04 20:16
制度通过 - 2025年9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3]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次[11] - 每年年末对公司财务进行专项审计[11] - 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11] 审计流程 - 审计通知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特殊项目除外[15] - 被审计方3个工作日内反馈初稿意见[16] - 对正式报告有异议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议[16] - 审计部门1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复审[16] 档案管理 - 审计部门及时整理资料建立档案,保存10年[19][20] 问题报告 - 审计发现内控重大缺陷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2] - 内控重大问题董事会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披露[22] 考核与奖惩 - 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24] - 审计人员等有贡献可获表彰奖励[24] - 违规人员和组织将被处分追责[24][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7]
长虹能源(83623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4 20:16
战略委员会相关 - 2025年9月4日董事会通过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3] -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7] 会议相关 - 会议至少提前3天通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等方式[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4]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