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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鸿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4 16:05
激励计划 - 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2395479份股票期权[7] - 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11月1日[7] - 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6.73元/份[7] 会议信息 - 2024年11月1日召开监事会会议[5] - 2024年10月28日发出会议通知[5] 议案表决 - 《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3票同意[7]
朗鸿科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04 16:05
法律意见书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 事务所 关于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鸿科技"、"公司")与国浩 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称"本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本所接受朗 鸿科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了核查和 验证,就朗鸿科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声 明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 朗湾科技、公司 | 指 |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次激励计划 | 指 |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 《激励计划》 | 指 |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 本 ...
朗鸿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4 16:05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3] - 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和授权出席5人[4] 股票期权激励 - 同意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2395479份股票期权[6] - 授予日为2024年11月1日,授予价格6.73元/份[6] 议案表决 - 《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6] - 关联董事吴勇、易海根回避表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朗鸿科技: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公告
2024-11-04 16:05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10月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3] - 2024年10月10 - 20日公示激励对象及核心员工名单[3][4] - 2024年10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 - 授予日为2024年11月1日[8] 激励计划数据 - 授予数量2395479份,占股本总额1.88% [8] - 授予人数25人,授予价格6.73元/份,股票来源为回购专用账户[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等待期为12个月、24个月[8] - 分两期行权,行权比例均为50% [8][9] 业绩目标 - 2024年净利润以2023年为基数增长不低于15%,2025年增长不低于30% [10] 行权比例规则 - 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比例≥100%,行权比例100%;80%≤业绩完成比例<100%,行权比例为业绩完成比例;业绩完成比例<80%,行权比例为0 [10] - 个人考核合格行权比例为100%,不合格为0%[12] 人员获授情况 - 易海根、吴勇获授股票期权数量均为200,000份,各占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的8.35%,占公告日股本总额的0.16%[12] - 陈晓雨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为100,000份,占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的4.17%,占公告日股本总额的0.08%[12] - 其他核心员工(22人)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为1,895,479份,占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的79.13%,占公告日股本总额的1.49%[12] 费用摊销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604.54万元,2024年摊销200.94万元,2025年摊销1,071.19万元,2026年摊销332.40万元[16] 相关意见 - 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11月1日为权益授予日[18]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授予符合相关规定[20]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授予符合规定,尚需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后续手续[21]
朗鸿科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4-11-04 16:05
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公告编号:2024-137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激励对象名单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 --- | --- | | 1 | 易海根 | 董事 | | 2 | 吴勇 | 董事、副总经理 | | 3 | 陈晓雨 | 董事会秘书 | | 4 | 陈学胜 | 核心员工 | | 5 | 费敏辉 | 核心员工 | | 6 | 赵中文 | 核心员工 | | 7 | 郑自群 | 核心员工 | | 8 | 周美芳 | 核心员工 | | 9 | 李健 | 核心员工 | | 10 | 邱晓波 | 核心员工 | | 11 | 梅雪琴 | 核心员工 | | 12 | 刘二伟 | 核心员工 | | --- | --- | --- | | 13 | 李振华 | 核心员工 | | 14 | 韩辉 | 核心员工 | | 15 | 杨海兵 | 核心员工 | | 16 | 方顺炳 | 核心员工 | | 17 | 徐永才 | 核心员工 | | 18 | 王潮达 | 核心员工 | | ...
朗鸿科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1-04 16:05
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10月9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5][16] - 2024年10月10 - 20日公示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16] - 2024年10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7] 激励授予情况 - 2024年11月1日授予25人239.55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6.73元/份[22] - 易海根、吴勇各获授20万份,陈晓雨获授10万份[29] - 其他22人获授189.5479万份[29] 激励条件 - 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等待期12、24个月[22][23] - 分两期行权,比例均为50%[23][24] - 2024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5%,2025年不低于30%[25][26] 行权规则 - 业绩完成比例>100%,公司层面行权比例100%[26] - 80% ≤业绩完成比例< 100%,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业绩完成比例[26] - 业绩完成比例< 80%,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0[26] - 个人考核合格,行权比例100%;不合格,为0%[29]
朗鸿科技: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1-04 16:05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3 号》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三)公司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获授权益的情 形,本次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四)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公告编号:2024-139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 ...
朗鸿科技:2024年三季报点评:受益消费电子复苏,高额回购彰显信心
东吴证券· 2024-10-31 10:43
报告投资评级 - 买入(上调)[1] 报告核心观点 -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超预期消费电子市场向好带动营业收入增加公司持续回购回馈股东电子商品防盗市场稳定增长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空间较大深度布局全球市场与国际领先品牌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随着消费电子行业不断回暖略上调公司盈利预测考虑到公司业绩略超预期市场回暖情况下估值仍具有待挖掘上调至买入评级[1][2][3][4]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财务数据 - 报告给出了2022A - 2026E的营业总收入归母净利润同比变化EPS - 最新摊薄P/E等数据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15亿元同比增长43.53%归母净利润0.43亿元同比增长45.73%扣非归母净利润0.40亿元同比增长56.0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1.27亿元同比上升42.91%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0.51亿元同比增长69.28%[1][2] 市场规模 - 全球电子商品防盗(EAS)系统市场规模呈现稳步扩张的态势2024年将达到107.3亿元预计2030年将达到135.5亿元2024 - 2030期间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3.97%截止2023年北美是全球最大的电子物品监视(EAS)系统市场占有超过30%的市场份额欧洲和亚太地区在EAS系统市场中分别占据第二和第三大的市场份额二者共占有超过55%的份额[3] 公司业务布局 - 公司形成符合自身发展路径的研发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和盈利模式客户遍布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成功进入华为小米OPPO等众多国际领先品牌客户及电信运营商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4] 盈利预测与投资评级 - 随着消费电子行业不断回暖略上调公司盈利预测预计2024 - 2026年营收分别为1.45/1.59/1.75亿元(前值1.37/1.54/1.71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55/0.55/0.59亿元(前值0.53/0.54/0.58亿元)按2024年10月29日收盘价2024 - 2026年PE分别为33.03/32.65/30.49倍考虑到公司业绩略超预期市场回暖的情况下估值仍具有待挖掘上调至买入评级[4]
朗鸿科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9 20:22
致: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 有效的《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 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 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 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 ...
朗鸿科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29 20:22
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5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1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忻宏先生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9,328,300 股,占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