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楠科技(83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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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楠科技(837006)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8:37
财务状况 - 公司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计为518,596,922.43元,较上年期末下降2.63%[4] - 公司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为93,467,627.36元,较上年期末增长74.13%[4] - 公司2024年3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60,000,000.00元,较上年期末下降40.00%[5] - 公司2024年3月31日应收款项融资为2,166,550.60元,较上年期末增长368.45%[7] - 公司2024年3月31日短期借款为43,000,000.00元,较上年期末增长48.12%[14] - 公司2024年3月31日合同负债为3,427,546.34元,较上年期末下降46.73%[15] - 公司部分不动产资产被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抵押,占总资产的5.86%[40,41] 经营业绩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9,263,608.62元,同比增长0.55%[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6,159.26元,同比下降92.50%[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595,019.42元,同比增长54.34%[31]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为1,417,603.23元,同比增长159.17%[21] 股东情况 - 公司2024年1-3月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468,214.00元[34] - 公司2024年1-3月无限售股份总数为30,474,000股,占总股本的33.75%[35]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叶学俊、叶楠、苏梅合计持有公司47.9394%的股份[35,36] - 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47,600,000.00元[38,39] 其他事项 - 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40] - 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对外担保、对外提供借款等重大事项[38] - 公司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38] - 公司未发生股份回购事项[38] - 公司未发生被调查处罚或失信的情况[38]
晟楠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8:37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江苏泰兴召开[3] - 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9人[4]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5] - 报告于4月26日在北交所官网披露[6] - 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6]
晟楠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8:37
会议信息 - 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江苏泰兴召开[3] - 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3人[4]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5] - 报告于4月26日在北交所官网披露[6] - 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6]
晟楠科技(837006)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00:00
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5.会议主持人:潘丽红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泰兴城东工业园区科创路 1 号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方式相结合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5 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监事潘丽红、叶平荣因工作安排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 ...
晟楠科技(83700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00:00
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泰兴城东工业园区科创路 1 号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方式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凌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叶楠、王洪平、吴国庆、芮丹萍、顾剑玉、毛亚斌因工作安排以通讯方 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 ...
晟楠科技: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19:27
战略委员会规则 - 议事规则于2024年4月1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 - 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经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7]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应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应提前3日发通知,全体同意可免除[12]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5] 其他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独董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15]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19]
晟楠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23 19:27
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 ...
晟楠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3 19:2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4年4月1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9]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等情形,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2]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情形还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14][16] 现金管理要求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须保障本金安全、流动性好,不得质押[14] 补充流动资金规定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到期前需归还至专户[16]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在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协议内容[7] 协议终止条件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9]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仅改变实施地点可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17] 异常情况公告 - 公司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5] 募投项目变更披露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8] 节余资金审议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程序[18] - 节余募集资金超过200万元或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需经董事会审议[18] - 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8]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9]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20]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21]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23] - 保荐机构需根据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24]
晟楠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剑玉)
2024-04-23 19:27
会议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2]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顾剑玉2023年应出席董事会7次、实际出席7次,应列席股东大会3次、实际列席2次[3] - 2023年度顾剑玉对董事会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多次会议发表同意意见[3][4][5] 培训参与 - 2023年度顾剑玉积极参加北交所各类线上线下培训[10]
晟楠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2024-04-23 19:27
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 部审计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公司持续监督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 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