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83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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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电子: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2024-10-28 18:37
核心员工认定 - 公司认定37名员工为核心员工,包括苏少波、刘洪志等[3][5] 认定流程 - 2024年9月30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拟认定议案[3] - 9月30日至10月17日公示无异议,10月18日监事会同意[3] - 10月24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认定议案[4] 备查文件 - 含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核查意见等[6][7]
智新电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
2024-10-28 18:37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9月30日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3] - 2024年9月30日至10月17日对核心员工和激励对象名单公示[5] - 2024年10月9日审议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4] - 2024年10月24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授予日为该日[6][10]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授予限制性股票844,373股,授予人数为43人,授予价格为4.22元/股[10][11] - 董事长赵庆福获授限制性股票52687股,占授予总数6.24%,占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0.05%[15] - 核心员工37人获授619000股,占授予总数73.31%,占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0.58%[16] 限售期与解限售条件 - 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11] - 2024年需达成营业收入不低于46,665万元的业绩考核目标[12] - 2025年解除限售需满足2024 - 2025年营业收入之和不低于99417万元或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30%[13] - 2026年解除限售需满足2024 - 2026年营业收入之和不低于158256万元或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45%[13] - 个人考核合格解除限售比例为100%,不合格为0%[14] 费用摊销 -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834.24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为135.56万元、458.83万元、177.28万元、62.57万元[22] 合规情况 - 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形[21]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履行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规定[25] 会议决议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决议[26]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决议[26]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有决议[26] - 监事会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核查意见[26] -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有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法律意见书[26] - 公司董事会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27]
智新电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28 18:3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2] - 出席和授权出席股东12人,持股78,868,000股,占比74.93%[3] - 网络投票股东1人,持股100,000股,占比0.10%[3] 议案表决 - 多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意股数占比均为100%[5][7][8][9][10][11] - 多项议案公开征集获得授权持股比例0%,表决通过[13] 其他 -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认为股东大会召集等合规,表决结果有效[15] - 公告于2024年10月28日发布[17]
智新电子: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10-28 18:37
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1] 核查情况 - 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期间为2024年4月10日至10月9日[2] - 核查对象均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公司查询其买卖股票情况[2] - 核查期间无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4] 信息保密 - 策划激励计划时限定人员范围、登记相关人员并采取保密措施[5] - 首次公开披露前未发现信息泄露,自查无内幕交易或信息泄露情形[5] 备查文件 - 包括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查询证明[6]
智新电子: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0-28 18:37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监事会核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2] - 授予日为2024年10月24日,授予价格4.22元/股[4] - 向43名激励对象授予844,373股限制性股票[4]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含实际控制人赵庆福等,不含5%以上股份股东等[3] - 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符合激励条件[4]
智新电子(837212) -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0-28 00:00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3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称"《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激励对象均具备 ...
智新电子(837212)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00:00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0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21 日 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孙庆永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 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3 号— ...
智新电子(837212)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
2024-10-28 00:00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1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 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关于公开征 集表决权的议案》。 2、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4 ...
智新电子(837212) -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8 00:00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域 律 师事 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8 号青岛中心 A 栋 43/45 层 电话: 0532-55769166 传真: 0532-55769155 邮编: 266071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潍坊智新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葛言、张晓敏出席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4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
智新电子(837212) -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8 00:00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青岛) 律师事务所 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潍坊智新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新电子")的委托,就《潍坊智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所涉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3号 --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