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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电子(83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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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电子(83721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8 00:00
公司治理 - 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3] - 公司设总经理等职位,高管每届任期三年[6]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全面工作,有多项职权[8] - 总经理有多项义务,违规所得收入归公司[11] 会议相关 - 重大问题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不定期召开[13] - 会议纪要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5] 报告机制 - 总经理向董事会等报告重大合同等情况[18] - 遇重大事故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秘书[20] 绩效与薪酬 - 总经理绩效由董事会考核,薪酬与绩效业绩挂钩[21] - 违规致公司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1]
智新电子(8372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8 00:00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7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 定及修改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25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智新电子(83721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8 00:00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6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 定及修改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4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 度》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公司章程"或"《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子 ...
智新电子(8372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00:00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3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 定及修改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1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上述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强化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 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智新电子(8372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0:00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6][8] - 单独或合计持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审计委员会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1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拟讨论非职工代表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情况[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现场会议地点变更,召集人应提前公告并说明原因[15][17]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范围[17] - 股东超规定比例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总数[21]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2] 决议通过条件 - 关联交易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2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选举多名董事或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4] 董事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25] - 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由职工代表大会提名选举,无需股东会审议[25]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26]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7] 公告要求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相关内容,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27][28] - 公司股东会不披露重大信息,结束后及时披露决议公告[28]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30]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0]
智新电子(837212)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8 00:00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2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章总则 | | 第一条为维护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 | 第一条为维护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和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 | |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 |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 |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
智新电子(837212)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28 00:00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 - 2025年8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为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0] 董事会审议规则 - 关联交易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披露[17] - 与关联方成交占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8]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公司为关联方担保,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19]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等原则[22] - 办法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实施[25]
智新电子(837212)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8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订《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议案[3]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负债等项目金额占比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担保等事项[10][11]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包括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变动幅度超预计20%以上[11]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为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11] 处理措施 - 年报披露有重大遗漏或不符应及时补充更正公告[12]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应查实原因、更正并追究责任人责任[13][15] - 情节恶劣从重或加重处理,有效阻止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3][14][18] 责任追究 - 追究形式多种,可单独或并用,要求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14][19] - 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认定及处罚决议临时公告披露[20][21] - 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检讨、通报批评等[1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20]
智新电子(8372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00:00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议案,表决全票同意[3]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生效,高管辞职自报告收到生效[8] 补选与履职 - 特定情形原人员继续履职,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8][9] 股份转让 - 任职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14] 追责与复核 - 发现问题董事会追责,离职人员可15日申请复核[16]
智新电子(83721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8 00:00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0]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后2个交易日公告主要内容,签后可使用资金[10] - 用作7项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需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同意意见[12] 现金管理与账户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2]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公告[13]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应在转入专项账户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事项经审议及发表意见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募投项目实施中自筹资金支付困难,支付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4] 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变相改变用途[6] 募投项目管理 - 投入金额未达计划50%且超期限,需重新论证[16]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18] - 超200万元或高于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18] - 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18] 补充流动资金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到期前归还至专户,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6] - 单次补充时间不超十二个月[16] 信息披露与检查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办说明会,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4]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存放与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4] - 募投项目年度使用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5]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5] 违规处理 - 董事会认为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或有重大风险,2个转让日内向北交所报告并公告[26]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或挪用资金,发生时应追回并处分责任人[26] - 审计委员会关注使用情况,必要时督促出具鉴证报告[26] - 鉴证报告认为违规,董事会应说明情况并整改[27]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