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83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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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电子(837212) -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的公告
2024-09-25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9 号)核 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 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7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在招商银行潍坊开发区支行、工商银行潍坊 坊子支行、民生银行潍坊分行及中信银行潍坊分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均已完成注 销手续。 四、备查文件 注销相关银行账户的文件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需要,开立了银行 结算账户(账号及开户银行:8110601013801504330 中信银行潍坊分行; 536902213310605 招商银行潍坊开发区支行)。 ...
智新电子: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2024-09-23 16:07
公司变更 - 2024年9月1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变更经营范围和修改章程议案[2] - 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取得新《营业执照》[2] 经营范围 - 增加电子元器件制造等一般项目[2] - 增加发电等许可项目[3] 其他信息 - 《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其他信息未变[3]
智新电子(837212) -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2024-09-23 00:00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6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9 月 18 日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新的 《营业执照》。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记载的经营 范围信息发生如下变更: | 变更事项 | 原登记内容 | 变更后登记内容 | | --- | --- | --- | | 经营范围 | 设计、生产、销售: |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 | | | 电子元器件、电线、 | 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 | | | 电线连接器、精密注 | 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
智新电子:公司章程
2024-09-19 17:05
上市与股本 - 2021年5月8日公司经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3] - 2021年6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10万元,股本总额为10610万股,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3][9] - 发起人赵庆福和李良伟在2015.11.24以净资产方式分别认购股份数16000000股[9]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除外[16] - 公司董监高在年报、中报公告前30日及季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股票[22]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1]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特定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多种情形下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4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7]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2名[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召开二日以前通知[82][8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6] 管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1名,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96]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81] - 财务总监需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96]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0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送达,临时会议通知需提前2日送达[106][10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9]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110]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提议期中现金分红[111][114] 其他 -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网站公告[122][123] - 公司减资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网站公告[1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26]
智新电子: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9 17:05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8 号青岛中心 A 栋 43/45 层 电话:0532-55769166 传真:0532-55769155 邮编:266071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作为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事先书 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1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 并公告。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潍坊智新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葛言、郭琳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 ...
智新电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9 17:05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3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提供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6,38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4 人,董事李良伟因公出差缺席;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
智新电子(837212)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9 00:00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3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提供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6,38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
智新电子(837212) - 公司章程
2024-09-19 00:00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5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订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公司章程"或"《章程》")。 第二条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发起设立。潍坊智新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4月18日。2015年 11月公司在潍坊智新电子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在潍坊市坊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913707007884641257。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的 法人资格,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其合法权益和 ...
智新电子(837212) -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9 00:00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潍坊智新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葛言、郭琳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8 号青岛中心 A 栋 43/45 层 电话:0532-55769166 传真:0532-55769155 邮编:2660 ...
智新电子: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4-09-02 16:41
新策略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变更经营范围,增加多项项目[2] - 修订原因是业务发展和规范登记内容[4] - 需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