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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新材(838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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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新材: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02-27 17:25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3] - 现场会议3月13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3月12日15:00 - 3月13日15:00[5] - 会议地点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元氏大街405号公司会议室[9] 审议议案 - 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拟提名李小蓉[10][11] - 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由税前4万元/年调至税前6万元/年[12] 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3月8日[8] - 登记时间3月12日上午9:00 - 11:00,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15]
方大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2-27 17:25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李小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人于2024年2月27日作出声明[6] 被提名人条件 - 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3]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相关处罚等[4][5]
方大新材: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2024-02-27 17:25
公司决策 - 2024年2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调整独立董事津贴议案[1] -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津贴调整 - 任期内独立董事津贴由税前4万元/年调至6万元[1] - 调整幅度为50%[1]
方大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4-02-27 17:25
独立董事候选人持股与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不超1%,非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2] - 不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处任职[2] 独立董事候选人合规要求 - 近36个月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4] - 近36个月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4] - 近36个月无证监会外其他部门处罚[5] 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与出勤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过往任职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不超总数二分之一[4]
方大新材(838163)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7 00:00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2 月 22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志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张宏斌先生因病去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
方大新材(838163) -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02-27 00:00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同一股东应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3 日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3 月 12 日 15:00—2024 年 3 月 13 日 15:00。 登记在 ...
方大新材(838163) -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2024-02-27 00:00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 案》,独立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有效调动公 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综合考虑独立董事 为公司规范运作、治理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参考行业薪酬水 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在任期 内的独立董事津贴由税前 4 万元/年调整至税前 6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调整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结合市场薪酬水平, 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 ...
方大新材(838163) -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2-27 00:00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小蓉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该事项尚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春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杨志、田新生、王春和组 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马莉、姚新平、李小蓉组成。 特此公告。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
方大新材(838163) - 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2024-02-27 00:00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李小蓉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 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
方大新材(83816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4-02-27 00:00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李小蓉,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河北方大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河 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 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 记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 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 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 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 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