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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新材(838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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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新材(838163)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7-29 18:1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8日董事会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需股东会审议[2] 制度内容 - 加强承诺及履行规范性,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4] - 规定承诺披露、内容、履约等要求[5][6] 变更豁免 - 部分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客观原因可变更豁免[7] 责任披露 - 未履行承诺需披露原因及法律责任[8]
方大新材(838163)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9 18: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资金占用规定 - 明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义[5]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4][5][6] 管理措施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8] - 关联交易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8] - 财务定期自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9] 审计与整改 - 会计师审计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出专项说明并公告[9] - 存在占用及时整改,原则现金清偿[12] 责任追究 - 对侵占财产关联方及违规人员追究责任处分[13][14]
方大新材(838163)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7-29 18:16
制度制定 - 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订《内部控制制度》议案[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于2025年7月29日发布[33][34] 制度目的 -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目的包括遵守法规、提高效益等[4][5] 制度要素与活动 - 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考虑八大要素[7] - 内部控制活动涵盖所有营运环节[9] 子公司与关联交易管理 -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制度等[11][12]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应遵循原则,明确审批等程序[14] 其他管理 - 对外担保遵循原则,控制担保风险[18] - 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制定使用程序[22] - 重大投资遵循原则,控制投资风险[25] 信息披露与保密 - 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董秘为主要联系人[27]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8] 监督与评价 - 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内部控制运行[30] - 审计部编制自我评价报告,报董事会审议[30] -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31] 考核与处罚 - 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31] - 违反制度将受处罚,监管部门有权处分[33]
方大新材(838163) - 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29 18:16
公司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8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2] 人员设置与聘任 - 公司设经理1名,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可设副经理若干名[7] - 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副经理由经理提名,均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后聘任[7][8] 人员解聘 - 解聘经理由董事长提出,解聘副经理由董事长或经理提出,交董事会审议决定[8] 任职限制与职责 - 特定情形不得担任经理,任职期间出现情形公司将解除职务[6][7] - 经理应向董事长及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质询和监督[10] 会议相关 - 特定情形经理应3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经理办公会议[16] - 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由经理作最后决策,办公室记录保管纪要[17] 费用审批 - 日常费用支出由使用部门审核,经理或分管副总依权限审批[18] 考核与处分 - 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经理的考核工作[22] - 经理出现多种失误或违规情况,公司将给予相应处分[22][23] 细则说明 - 本细则由董事会修改、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
方大新材(83816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29 18:16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0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12:《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 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 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
方大新材(838163) -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2025-07-29 18:16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3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津贴与费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之子议案 3.1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 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保障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充 ...
方大新材(83816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29 18: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除股东会审议事项外,其他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且经出席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4]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4]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提供方应有实际承担能力[12] - 担保合同订立时审查内容,不利条款要求对方删除或改变[18] - 对外担保订立书面合同,专人保存管理并注意时效,通报相关部门[21] 担保后续处理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及时了解情况[15] - 所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还款[21] - 互保协议对方经营严重亏损等报请董事会终止协议[21] - 债权人转让债权,公司拒绝对增加义务担责[21] - 收购和对外投资时审查被收购方对外担保情况[21]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参加分配预先追偿[22] - 保证人为两人以上按比例担责,拒绝承担超出份额责任[22] - 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及时向被担保人追偿[22] - 被担保债务展期需公司担保视为新担保履行申请审核程序[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生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27]
方大新材(83816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29 18: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制订《子公司管理制度》议案[2] 子公司定义及管理 - 子公司指合并报表内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3] - 公司通过委派董监高和日常监管管理子公司[4] 制度目的及要求 - 制度加强子公司管理,控风险,提效率和抗风险能力[8] - 子公司汇报经营情况、提供报表并报告重大事项[9] 事项审批及监督 - 子公司担保、资助、关联交易需审批并合规[11] - 公司可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4]
方大新材(838163)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7-29 18: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2] 舆情定义与分类 - 舆情含媒体负面报道等,分重大和一般舆情[4][5]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组长为董事长,副组长为董事会秘书[6] 管理职责 - 证券事务部负责舆情信息管理[7] 处理原则与措施 - 处理原则有及时反应等,一般舆情由董秘等处置,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10][11] 保密与生效 - 公司人员对舆情保密,违反按规定处理,制度经审议通过生效[13][16]
方大新材(83816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29 18:16
薪酬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8日公司审议通过制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适用人员与审议主体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6]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8] 薪酬构成与发放 - 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差旅费公司承担[10] - 非独立董事按岗位对应办法执行,不另领津贴[10] -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10][11] 薪酬计算与调整 - 岗位变动时按任免决议时间按月计算当年薪酬[13] - 发生重大变化,经董事会提议可变更条件、调整标准[15] 其他规定 - 除独立董事外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13] - 严重违规可降薪或不发绩效奖金[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