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生物(83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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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生物(83972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00:00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2.02: 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9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永顺生物 ...
永顺生物(83972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8-26 00:00
证券代码:839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4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3.14: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永顺生物(83972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证券代码:839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9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3.09: 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 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永顺生物(839729) -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修订《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表决6票同意待股东会审议[2]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部门、子公司、参股公司[5] 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相关人员属知情人[8] 报备与自查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0] - 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0][12]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6] 责任与处理 - 泄露内幕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9] - 违规行为公司视情节处理并配合调查[19]
永顺生物(83972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6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会计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评标小组与权重 - 审计委员会评标小组成员人数为不低于5人(含)的单数[9] - 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1] 审计费用与期限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情况[1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4] 选聘方式 - 竞争性谈判需邀请三家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商谈并竞争性报价[9] - 公开招标以公开方式邀请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竞聘[9] - 邀请招标以投标邀请书邀请三家及以上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竞聘[9] 改聘规定 - 出现四种情形时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改聘[16]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报告,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7]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8]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9] - 公司每年应按要求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9] - 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应在公告中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如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等[19]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可对责任人处罚[19] 其他规定 - 情节严重时,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有特定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审计工作[20]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以其为准并修订[22]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
永顺生物(839729) - 网络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26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网络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待股东会审议[3] 投票规则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可网络投票,一股份一表决方式[6]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日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8] - 多次有效投票按股份数计,未投票视为弃权[10] - 选举票超规定视为弃权[10] - 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以首次有效投票为准[11] - 网络与现场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1] - 需回避股东投票不计入表决结果[11] - 审议重大事项对部分股东投票单独统计披露[11] 表决权征集 - 董事会等可征集表决权,应披露意向且无偿[12]
永顺生物(83972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证券代码:839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4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2.11: 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北京 ...
永顺生物(839729)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6 00:00
证券代码:839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2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2.09: 修订《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以下简称"《会计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 ...
永顺生物(83972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批[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批[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且特殊表决通过[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批[8] - 对关联方担保需股东会审批[8] - 董事会审批担保需过半数董事出席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9] 担保要求 - 为关联方担保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11] 担保监督 - 财务部在担保期内跟踪监督被担保方情况[16]
永顺生物(83972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证券代码:839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6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3.16: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