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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和新材(839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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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和新材(839792)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7 00:00
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515 号静安嘉里中心一座 2605 室(邮编 200040) Address:Unit 2605, Jing An Kerry Center Tower 1, 1515Nanjing West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200040, China 电话(Tel): (+86 21) 6043 5000 传真(Fax):(+86 21) 5298 5030 www.haiwen-law.com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 法律")及《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作为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律顾问,应公司的 要求,指派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 (以下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 ...
东和新材: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2024-10-11 16:53
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 毕胜民持有30,687,863股,占比18.5380%[1] - ZHANG QINGBIN持有19,284,940股,占比11.6497%[1] - 毕一明持有17,879,141股,占比10.8005%[1] - 赵权持有12,386,650股,占比7.4826%[1] 前10大股东 - 吕春玲持有2,750,940股,占比1.6618%[2] - 李新持有2,597,290股,占比1.5690%[2] - 王锋持有2,300,000股,占比1.3894%[2] - 张晴持有1,633,300股,占比0.9866%[2] - 刘文戈持有1,344,811股,占比0.8124%[2] - 白烨持有1,337,051股,占比0.8077%[2]
东和新材(839792) -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2024-10-11 00:00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1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类别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1 毕胜民 境内自然人 30,687,863 18.5380 2 ZHANG QINGBIN 境外自然人 19,284,940 11.6497 3 毕一明 境内自然人 17,879,141 10.8005 4 赵权 境内自然人 12,386,650 7.4826 5 董宝华 境内自然人 10,203,760 6.1639 6 毕德斌 境内自然人 5,920,000 3.5762 7 孙希忠 境内自然人 5,003,826 3.0227 8 吕春玲 境内自然人 2,750,940 1.6618 9 李新 境内自然人 2,597,290 1.5690 10 王锋 境内自然人 2,300,000 1.3894 一、2024 年 10 月 10 日登记在册的前 10 大股东情况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人类别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 --- | --- | --- | --- | --- | | 1 | 吕春玲 | 境内自然人 | 2,750,940 | 1. ...
东和新材: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4-10-08 17:58
股票限售情况 -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5,404,100股,占总股本3.26%,2024年10月14日可交易[2] - 无限售条件股份59,618,391股,占比36.01%;有限售条件股份105,921,609股,占比63.99%,总股本165,540,000股[4] 股东限售解除 - 孙玉生等多位股东及中信证券资管计划解除限售,各有对应数量和占比[3] 股东合规情况 - 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无未履约承诺等违规情况[5]
东和新材(839792) -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4-10-08 00:00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0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 | | 是否为控 | 董事、监 | | | 本次解 除限售 | |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股东、 实际控制 | 事、高级 | 本次解限 | 本次解除 限售登记 | 股数占 | 尚未解除 限售的股 | | | 或名称 | | 管理人员 | 售原因 | | 公司总 | | | | | 人或其一 | 任职情况 | | 股票数量 | 股本比 | 票数量 | | | | 致行动人 | | | | 例 | | | 1 | 孙玉生 | 否 | 监事 | E | 2,500 | 0.00% | 7,500 | | 2 | 王耶 | 否 | 监事 | E | 5,000 | 0.00% | 15,000 | | 3 | 李艺滨 | 否 | 无 | E | 1,598,000 | 0.97% | 0 | | 4 | 陈燕 | 否 | 无 | E | 1,000,000 | 0.60% | 0 | | ...
东和新材: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2024-09-25 19:25
公司决策 - 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竞价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1] 股东持股 - 2024年9月23日毕胜民持股30,687,863股,占比18.5390%[1] - 2024年9月23日ZHANG QINGBIN持股19,284,940股,占比11.6497%[1] - 2024年9月23日毕一明持股17,879,141股,占比10.8005%[1] - 2024年9月23日赵权持股12,386,650股,占比7.4826%[1] - 2024年9月23日董宝华持股10,203,760股,占比6.1639%[1] - 2024年9月23日吕春玲持2,750,940股,占比1.6618%[3] - 2024年9月23日李新持2,597,290股,占比1.5690%[3] - 2024年9月23日王锋持2,300,000股,占比1.3894%[3] - 2024年9月23日张晴持2,300,000股,占比1.3894%[3]
东和新材(839792) -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2024-09-25 00:00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竞价回购股份方案> 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了《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7)。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第二 十七条的规定,现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 1 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9 月 23 日)登记在册的前 10 大股东和前 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情况,具体如 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类别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1 毕胜民 境内自然人 30,687,863 18.5390 2 ZHANG QINGBIN 境外自然人 19,284,940 11.6497 3 毕一明 境内自然人 17,879,141 10.8005 ...
东和新材: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2024-09-24 19:13
回购计划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616万元,不超过650万元[3][12] -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1092199 - 115248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6% - 0.70%[3][12] - 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5.64元/股[3][11] -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3个月[5][15] - 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类型为A股[11] -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3][12][14] 财务数据 -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534,462,447.09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964,783,435.76元,流动资产872,053,995.94元,未分配利润456,426,005.37元,资产负债率33.06%[20] - 按2024年6月30日数据测算,回购资金上限占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未分配利润比例分别为0.42%、0.67%、0.75%、1.42%[20] 其他信息 - 董事等暂无未来3个月减持计划,若实施将遵守规定并披露[3] -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3][12] - 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6个月增持217,071股,增持资金1,246,619.37元[22] - 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暂无未来3个月减持计划[23] - 公司回购股份拟依法注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4] - 公司最近12个月无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形[25] - 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无相关违规处罚情形[27] - 本次股份回购存在因股价超上限、重大事项等无法实施的风险[30]
东和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09-24 19:13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6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15:00—2024 年 10 月 16 日 15:00。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 ...
东和新材: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2024-09-24 19:13
股价触发情况 - 2024年8月14日至9月10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9月10日触发稳定股价措施[3] 回购计划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616万元,不超过650万元[4] -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1092199 - 1152482股,占总股本比例0.66% - 0.70%[5] 终止条件与结果披露 - 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含股权分布不符上市条件等[6] - 实施完成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结果公告[6] 未履行义务惩罚 - 未按预案采取措施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9] - 董事会未按时作决议,延期发董事50%薪酬[9] - 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增持义务,延长股票锁定期等[9] - 董事、高管拒不履行增持义务严重,可提请更换解聘[10] 实施风险 - 稳定股价方案存在资金未到位、股价超上限等风险[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