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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益康(87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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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益康(87019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04 22:02
对外投资制度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获董事会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 分长短期投资,各有持有期限界定[8] - 投资达不同标准分别报股东会、董事会审议[10][11] - 未达董事会标准由总经理审批[14] 投资管理职责 - 股东会、董事会在权限内决策,总经理实施[16] - 投资和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与效益评估[16] 投资处置情况 - 出现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投资[21][22]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核算和财务遵循公司制度并报送报表[29] - 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审计[2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改,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31][32] - 制度发布主体为公司董事会,时间为2025年7月4日[33]
倍益康(87019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4 22: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1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0]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1次,每季度至少1次[18]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委员[18]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落款日期2025年7月4日[25][26]
倍益康(87019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04 22:02
证券代码:870199 证券简称:倍益康 公告编号:2025-066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切实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 ...
倍益康(87019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04 22:02
信息披露制度审议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9]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9] 责任人规定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子公司负责人为子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应监督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关注信息披露情况,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等[15] 日常工作部门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信息披露管理日常工作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14]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向北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9]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漏或因传闻致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21]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需披露[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4][3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被依法限制表决权需披露[25][32]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应主动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2] 沟通反馈机制 - 公司各部门、所属子公司应至少每个季度末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沟通反馈重大经营事项[31] 报告编制与公告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需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组织相关部门学习准则并制定时间表[29]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告拟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编制,董事长核签后对外披露[30] - 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编制,经董事长审定后披露[30] 子公司信息管理 - 公司所属子公司指定一名信息披露联络人负责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34] - 子公司经营等重大事项在报告子公司董事会时应同时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35] 披露平台与保密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刊载报纸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指定网站为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37] - 公司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时间不得早于指定平台,且内容需一致[37] - 公司应将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备置于公司住所地供公众查阅[37] - 公司董事等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37] 会议记录与办理记录 - 董事会秘书应作好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39]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信息披露应记录经办人姓名、时间及结果[40] 保密制度与责任追究 - 公司实行严格信息披露保密制度,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2] - 公司应予保密的信息包括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材料等[42] - 因信息披露责任人失职致违规,视情节追究责任[46] “及时”定义 - 本制度所称“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8]
倍益康(87019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04 22:02
制度概况 - 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 由公司董事会发布,2025年7月4日发布[22] 适用对象 - 适用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等人员[6] 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资产负债差错金额等情形[10] - 会计报表附注等信息披露涉金额占比等认定为重大错误[13][14] 责任追究 - 出现差错追究责任人责任,遵循客观公正原则[7] - 责任追究形式多样,可附带经济处罚[18] - 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董事会披露决议[19][20]
倍益康(87019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4 22:0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1次,临时会议委员提议召开[16]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委员[17] - 2/3以上委员出席可开会,决议过半数通过[18]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10]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 细则董事会通过生效,解释修改权归董事会[23][24][25]
倍益康(87019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04 22:0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议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资金存放与使用规则 -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8] - 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置换[11][12]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期限不超十二个月,经董事会审议[12][13][14]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为保本型且不得质押[15] 超募资金与用途变更 - 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需董事会决议等并股东会审议[16]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等并股东会审议,仅变更地点或主体在公司及子公司间变更,董事会决议可免股东会审议[10][11][19] 监督与责任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专项报告[22]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3] - 未按规定使用资金致损失,相关责任人担责[25] 制度其他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根据法规变化修改补充[2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9]
倍益康(87019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04 22:02
关联交易制度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9][30]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方[9][10]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含购买出售资产等[13] 关联交易原则与定价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等原则[14]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指导价等原则执行[14]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1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9] - 未达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决策[16] 关联交易特殊规定 - 特定日常关联交易等情形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8] - 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交易标的类别相关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金额[19] -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21]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其应提供反担保[19]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0]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发行品种等[22]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4][25] 关联交易执行与管理 - 关联交易未按规定程序批准或确认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公司有权终止[26]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10年[26] 制度其他规定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规则和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27][28]
倍益康(87019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7-04 22:02
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至少每年开一次定期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开不定期会议[4] - 定期会议提前5天通知,不定期会议提前3天通知,特殊情况除外[5] 会议要求 - 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6][7] 会议职权 - 关联交易等事项、特别职权行使前需经会议讨论[8][6] 其他规定 - 表决一人一票,资料保存至少十年[9]
倍益康(870199)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04 22:02
制度审议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3] 制度适用 - 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范围与北交所上市时一致[6] 披露规则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7] - 定期和临时报告特定信息可豁免,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说明[8][9] 登记报送 - 登记相关事项,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十日内报送材料[9] 职责生效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制度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