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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江材料(87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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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江材料(870204) -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3-10-18 00:00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47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工业集中区蓝霞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章育骏 注册资本:7252.9075 万元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一、基本情况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和股本总数的条款。详 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38)。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完成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 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 ...
沪江材料:公司章程
2023-09-25 17:58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在北交所上市,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46.9445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52.9075万元[9] - 发起人以南京沪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4月30日的净资产折为公司股本2140万股,剩余计入资本公积[19] 股东信息 - 章育骏认购股份800万股,持股比例37.38%[19] - 秦文萍认购股份900万股,持股比例42.06%[19] - 章澄认购股份140万股,持股比例6.54%[19] 股份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2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9] 减持与交易限制 - 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2]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及季度报告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3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34]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4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并披露[44]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或实际控制公司股份达5%以上的股东应告知相关情况[46]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4]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人数应符合规定且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1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24]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不超过3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133][134][135]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39] -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应在3个月内聘任,指定代行人员前由董事长代行职责[145] 监事会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153]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5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提前五日通知全体监事[15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8] - 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74]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期满可续聘[185]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9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00]
沪江材料: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25 17:58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44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章育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等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8,685,3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253%。 其中通过现场会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8,685,3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253%。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
沪江材料: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25 17:58
会议召集与通知 -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第三届董事会根据8月25日会议决议召集[7] - 8月28日董事会公告通知各股东并刊登相关公告[7] 会议召开情况 - 股东大会于9月22日上午10时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21 - 22日[8][9] - 出席股东及代表8人,持股48,685,373股,占总股本67.1253%[12] 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4] - 该议案同意票48,685,373股,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份100%[18]
沪江材料(870204) - 公司章程
2023-09-25 00:00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9 月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252.9075 万元。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11 | | 第一节 | | 股东 12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5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22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23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25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34 | | 第一节 | | 董事 34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38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3 | | 第一节 | | 高级管理人员 43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45 | | --- | --- | --- | | 第一节 | ...
沪江材料(870204)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25 00:00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44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等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8,685,3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253%。 其中通过现场会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8,685,3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25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 ...
沪江材料(870204) - 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25 00:00
dacheng.com dentons.cn 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www.dentons.cn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269 号星座商务广场 1 幢 2902 室(215000) 29 th Floor, Building1, Harmony Constellation Plaza, No.269, Wang Dun Road, SIP, Suzhou, Jiangsu Tel: +86 512 6558 8369 Fax: +86 512 6507 6302 dacheng.com dentons.cn 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委托,指派徐其干律师和侯越律师(以下称"本 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核和见证,出具本法律意 ...
沪江材料:三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8 17:28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41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7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蒋洋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的《2023 ...
沪江材料:独立董事意见
2023-08-28 17:28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43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袁建新 池国华 张宝贵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 董事》及《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
沪江材料:公司章程变更公告
2023-08-28 17:28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38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修订原因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实施完毕。根据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总股本 4,835.2717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4,835.2717 万股变更为 7,252.9075 万股,注册资本由 4,835.2717 万元变更为 7,252.9075 万元,并修订《公 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 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