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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赣江(87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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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赣江(873167)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07 20:16
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5日公司通过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议案[3]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8] 披露规则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9] - 特定情形出现或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10][11] 登记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11]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1] 职责保存 - 董秘组织协调,证券事务部日常处理[12] - 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2]
新赣江(873167)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07 20:16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5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承诺要求 - 公开承诺应具体明确、可操作,含多项内容及履约时限[7] - 重大重组承诺需提出约束措施,审批事项需披露补救措施[8] 变更与承接 - 客观原因可变更或豁免承诺,部分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被收购时原实控人承诺义务应履行或由收购人承接[9] 未履行处理 - 未履行承诺应披露原因及法律责任,公司应督促并披露措施[1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
新赣江(87316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07 20:16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担保限制 - 被担保人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0] 审批要求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13]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流程规定 - 担保申请需经多部门审批后提交审议[17] - 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并妥善保管[17] 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未履行还款义务,财务管理部门应及时报告[19]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追偿并报告情况[20]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3] 违规责任 - 未经授权个人签担保合同,公司有权追偿[26] - 董事会违规作担保决议致损失,表决董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6]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8]
新赣江(8731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07 20:16
薪酬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5日董事会通过修订薪酬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适用人员 - 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7] 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按季度发放[8][1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奖励组成[12] 发放方式 -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年终奖励按考核结果一次性发[14] 调整依据 - 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等[16]
新赣江(87316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07 20:16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审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8] - 未达董事会、股东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审批[8] 计算原则 - 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对外投资事项,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批规定[9]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审批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9] 决策实施 - 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先由公司按规定审议通过,再由子公司依内部决策程序最终批准实施[10] - 公司总经理、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总经理为实施主要负责人[12] 决策程序 - 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包括财务部初步评估、相关部门可行性研究、总经理审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等[13] 项目管理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条件重大变化时应重新报请审议,公司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15] 投资收回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因不可抗力无法经营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17]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无前景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18] 财务监管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19] - 期末对投资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0]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会计管理制度[20]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0] - 公司可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20] - 投资资产由非投资业务人员定期盘点核对[20]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报告进展[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
新赣江(8731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07 20:16
会议审议与规则生效 - 2025年8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修订《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六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按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持股数[5]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股东会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明确规定[16] - 董事长等不能履职时,股东会等主持人员有相应推举规则[19]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比例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会投票权[21] - 特定公司选举董事或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3] 股东会决议规则 -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25]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1]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回购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9] 其他规则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2]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经理层实施,总经理、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况[34] - 董事长督促检查决议执行,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35]
新赣江(87316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07 20:16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8月7日生效并实施[28][29]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6]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内容与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五项内容[7]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五项基本原则[10] 定价与不当交易界定 - 关联交易定价实行政府定价的可直接适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范围内合理确定,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优先参考,无可比价格的参考非关联交易价格或构成价格[11]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条件明显高于或低于独立企业通常条件,对公司和股东权益构成侵害的,界定为不当关联交易,包含买入或出售价格异常等六种情况[12] 信息管理与审议程序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关联方情况,公司建立并更新关联方名单[13] - 关联交易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除担保外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5]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要求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的事项,需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股东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1] - 参与股东会的股东均与审议事项有关联,经参会股东一致同意可不回避,按正常程序表决并在决议中说明[22]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方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0] - 可对当年度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债权银行、担保债权总金额预计,按结果提交审议,超预计需重新提请[21] - 交易价格未确定,交易对方情况不明朗[23] - 本次交易可能导致公司被控股股东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利益被侵占[23] - 拟部分或全部放弃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按相应规则确定交易金额并履行程序[23] - 九种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23] - 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并履行审批、报告义务[2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方侵占利益[26] - 独立董事应定期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6] - 股东、董事等违反制度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须依法赔偿[26] - 本制度术语含义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28]
新赣江(87316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07 20:16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制度内容 - 工作目的为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6] - 工作基本原则有合规披露等六项原则[6][7]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新闻媒体等[8] 人员职责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0] - 证券事务部为职能部门,负责接待来访特定对象[10][17] 活动规定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4] - 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14] 档案管理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或按规定公开[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包括参与人员、交流内容等[18]
新赣江(87316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5-08-07 20:15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3] - 现场会议2025年8月25日15:00召开,网络投票24 - 25日15:00进行[6][7]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9日[9] - 会议地点在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云章路3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10] 审议议案 - 审议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11] - 特别决议议案序号为(1、3.06)[13] 登记信息 - 登记方式分多种情况[14] - 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14:30 - 15:00,地点为公司会议室[16] 制度修订 - 公司有多项制度修订及制定议案[22]
新赣江(873167)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07 20:15
会议决议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3 票同意[5] - 审议通过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3 票同意[6] 后续安排 - 取消监事会及修订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废止议事规则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