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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菱科技(87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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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菱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1 17:47
证券代码:873305 证券简称:九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6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赵中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保证日常流动资金需要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 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 ...
九菱科技:公司章程
2023-11-16 15:58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证券代码:873305 证券简称:九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5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1 | 第一章 总则 | 3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5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1 | | 第七章 监事会 | 33 | | 第一节 | 监事 33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4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5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5 | | 第二节 | ...
九菱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6 15:56
证券代码:873305 证券简称:九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4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徐洪林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出席人员资格、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3,593,0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00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 ...
九菱科技: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关于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6 15:56
会议安排 - 2023年10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6] - 2023年10月30日发布会议决议和股东大会通知公告[7] - 现场会议2023年11月15日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14 - 15日[8][9]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10人,所持表决权股份33,593,033股,占比75.4006%[10] - 网络投票、中小股东表决相关股数均为0股[10][23] 审议结果 - 多项制度议案同意股数33,593,033股,占比100%[13][14][15][17][20][21][22][24][25] - 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26]
九菱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0-30 18:51
证券代码:873305 证券简称:九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荆 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应 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
九菱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0-30 18:51
证券代码:873305 证券简称:九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8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是指公司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
九菱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0-30 18:51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3年10月2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2]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72]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7] 业绩预告与修正 - 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超过50%且大于500万元、发生亏损或者由亏损变为盈利,公司应进行业绩预告[8] - 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公司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9] 审计意见披露 -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需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相关文件[10] 风险警示情形 - 年度报告中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等情形,北交所对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11]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是除定期报告外的公告,重大事件发生时公司应及时披露[14]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或监事会决议等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14]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公司应分阶段披露进展情况并提示风险[15]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22]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披露[2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需披露[26]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披露[28] 股东大会通知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需发股东大会通知[18] 决议公告披露 - 董事会决议涉及须经股东大会表决事项应及时披露决议公告并说明议案内容[25] - 监事会决议涉及重大信息应在决议结束后及时披露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26]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内容[28] 股份质押披露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应披露情况[30] 资产变动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应及时披露[32] 股份减持披露 - 持股5%以上股东等拟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公司股份总数1%,应在首次卖出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5] 担保事项披露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32] 董事履职披露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应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35] - 董事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公司应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35] 股东信息披露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达5%整数倍时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0] - 公司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达规定标准应履行权益变动或控制权变动披露义务[30]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告知公司[4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42]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或实际控制股份达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2]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变动应及时披露[32]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57]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58] 报告编制与发布 - 定期报告由财务负责人等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公告[44]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重大事项经审批后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披露[45] - 重大信息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经评估审核后披露[46]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47] 文件资料保管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8]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披露当日起2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等买卖公司股票应最迟2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60] - 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控股股东等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0] -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控股股东等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0] - 重大事件发生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等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0] 违规处理 - 因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对责任人批评、警告、减薪直至解除职务等[62] - 信息披露和管理工作违规,公司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处分,可要求民事赔偿[63] 定义说明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67] - 拥有公司控制权情形包括为持股50%以上控股股东、可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30%等[67]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6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法人[6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69]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规定披露时点的两个转让日内[67] - 过去12个月内或未来12个月内存在特定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可能为关联方[69] - 非标准审计意见包括非无保留意见和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71] - 本制度中“以上”“达到”“以内”含本数,“以内”“超过”“少于”“低于”不含本数[71]
九菱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2023-10-30 18:51
证券代码:873305 证券简称:九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0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审计法》、《审计 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通过系统化 和规范化的方法,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性、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以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 济效益,促进公司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 ...
九菱科技:承诺管理制度
2023-10-30 18:51
证券代码:873305 证券简称:九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1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 人、股东、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以下简称"承诺人")的承诺及履行 承诺行为的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 《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承诺是指公司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 解决措 ...
九菱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3-10-30 18:51
制度审议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于2023年10月2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上市规则》规定标准,需提供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10] 投资决策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决定[12] - 短期投资由董事会预选投资机会和对象并编制计划,按审批权限实施[15] - 长期投资由总经理初步评估并提出建议,经审计部门初审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17] 财务管理 - 财务部为对外投资日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筹措资金等相关手续工作[12]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财务部每季度向总经理汇报投资项目情况[19] - 财务部对投资活动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26] 投资处理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1]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2]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名董事、监事获相应席位[24] - 公司提名人员每年与公司签责任书,接受考核并提交述职报告[24] - 子公司每月向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并按要求提供资料[27]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