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众科技(873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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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众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03 22:03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将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当日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 日 ...
捷众科技: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01-02 22:03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 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与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王坛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告编号:2024-00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放情况如下: | 序号 | 募集资金账户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 | --- | --- | | 1 | 股份有限公司王坛支行 | 201000351933302 | 新能源汽车精密 | | |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 | | 零部件智造项目 | ...
捷众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2023-12-28 16:11
公告编号:2023-123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众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23〕2772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捷众科技",股票代码为"873690"。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 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可 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34 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 ...
捷众科技: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3-12-22 22:00
业绩数据 - 2023年1 - 6月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146,122.67元,2022年为64,157元,2021年为58,114元,2020年为 - 24,116元[9] - 2023年1 - 6月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13,598元,2022年为585,607元,2021年为281,959元,2020年为2,022,745.14元[9] - 2021年度取得子公司等相关收益为29,542元,2020年度为33,914.03元[9] - 2021年度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投资收益为56,570元,2020年度为381,138元[9] - 2023年1 - 6月其他营业外收支为326,709元,2022年为56,396.57元,2021年为 - 983,544.60元,2020年为70,922.77元[10] - 2023年1 - 6月所得税费用为321,763.27元,2022年为472,083.40元,2021年为476,281.76元,2020年为367,336.98元[10] - 2023年1 - 6月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净为718,317.7元,2022年为90,836.90元,2021年为254,732元,2020年为117,267.28元[10] - 2023年1 - 6月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助明细金额为2,213,598.36元[12] - 2023年企业股改上市政策奖励1,000,000元计入营业外收入[12] - 2023年1 - 6月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发生额为7,069.26元,2022年为7,030.13元,2021年为4,601.16元[1] 奖励资金 - 2023年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奖励资金14万元[13] - 2023年省级以上首台(套)装备奖励资金30万元[13] - 2023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奖励资金20万元[13] - 2023年2021年揭榜挂帅和2022年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20万元[13] - 2023年电费补贴5502.59元[13] - 2023年小计其他收益金额为2213598.36元,2022年总金额为2585607.11元[13] - 2017年信息化投入奖励52120元[13] - 2017年鼓励有效投入财政专项奖励108943.82元[15] - 2018年柯桥振兴实体经济有效投入奖励212904.47元[15] - 2021年度区注重工业项目高起点规划奖励资金为95,724.65元[16] - 2021年度区信息化奖励资金为24,324.53元[16] - 2021年度省隐形冠军企业等奖励资金为600,000.00元[16] - 新三板挂牌奖励为500,000.00元[16] - 2021年度省级工业新产品等奖励资金为440,000.00元[16] - 2020年度第二批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财政专项资金为284,472.22元[16]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为69,740.65元[16] - 2022年度省困难中小企业纾困资金补贴为33,430.00元[16] - 2021年度第二批促进柯桥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专项资金补助为40,560.00元[16] - 2022年6 - 7月柯桥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用电补贴”为35,330.88元[16] - 2019年度柯桥区振兴实体经济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第一批(支持创新发展)为90,000元[1] - 2019年度柯桥区振兴实体经济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第二批(支持创新发展)为400,000元[1] - 2018年度科技攻关项目政策奖励为176,500元[1] -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为200,000元[1] - 2019年度第一批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为6,000元[1] - 小微企业利息优惠退补为10,333.35元[1] - 房租费减免补贴为50,024元[1] - 社保返还为69,203.14元[1] 其他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实反映最近三年及一期情况[8] -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共29家[27] - 安永华明等多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公布[27]
捷众科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2023-12-22 15:49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4-1-1 | | | | ····························· 第 4-- 11 页 二、财务报表 … | | ---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三)合并利润表 …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 ……………… 第8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第 9 页 | | (七)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10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11页 | 4-1-2 计 报 告 目 天健审〔2023〕 3948 号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众科技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0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 ...
捷众科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3-12-22 15:4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11月24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5250万元,股份总数5250万股[14] - 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14] 人员情况 - 公司共有337名员工,其中8人有高级职称,1人有中级职称[18] - 公司员工中硕士2人,本科33人,大专29人[18] 内部控制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内部控制[10] - 公司建立沟通渠道和机制保障内外部沟通[21] -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有必要控制政策和程序[21] - 公司定期评价内部控制并监督纠正偏差[23] 业务情况 - 公司货币资金收支保管程序严格,但款项收付稽核审查力量薄弱[23] - 公司筹资业务能合理确定规模和结构,控制财务风险[23] - 公司采购与付款业务机构岗位规划合理,无重大漏洞[24] - 公司实物资产管理有岗位责任制度,但部分存货变动核算不及时准确[25] - 公司建立成本费用控制和全面预算体系,但业绩对比应用不足[25] - 公司销售政策可行,销售货款回收率列为考核指标[26] 未来展望 - 公司拟加强款项收付稽核和账实核对工作[29] 其他信息 -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公告日期为2020/11/02[34]
捷众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3-12-22 15:42
公告编号:2023-121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34 元/股,本 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 1,20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6,450.00 万股,初始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的 18.60%。 发行人授予浙商证券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 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1,38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 6,630.00 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 20.81%。本次发行网上申购将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T 日)通过北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 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 ...
捷众科技:发行保荐书
2023-12-22 15:4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 接受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捷众科技")的 委托,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其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北交所注册管理 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保 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 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 ...
捷众科技:法律意见书
2023-12-22 15:4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301 号 致: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 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京天股字(2023)第 301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 务所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
捷众科技:上市保荐书
2023-12-22 15:4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本保荐机构及其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北 交所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 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 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非经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所用简称,均与招股说明书中具有相同含义。 3-2-1 目 录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月 声 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 机构")接受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