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工股份(920068)
icon
搜索文档
天工股份(920068)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9-19 18:02
关联交易金额 - 购买原材料调整后预计1.115亿,累计已发生2884.51万,新增预计1000万[4] - 其他关联交易调整后预计300万,累计已发生127.17万[4] - 关联交易调整后预计总金额1.145亿,累计已发生3011.68万,新增预计1000万[4] 关联方业绩 - 关联方朝阳金达钛业2024年末资产总额25.15亿,净资产12.61亿,营收15.59亿,净利润1.38亿[6] 交易审议情况 - 2025年9月19日两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预计议案[12] - 新增预计金额未达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保荐机构无异议[13][14]
天工股份(920068) - 关于审计委员会委员辞职的公告
2025-09-19 18:01
证券代码:920068 证券简称:天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6 金文女士的《辞职申请》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离任的基本情况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 收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金文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金文女士因工作原因 申请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 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委员人数应为三名,在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正式任命前金 文女士将继续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构成的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柳青青的议案》,提名杨柳青青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审议通过 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
天工股份(920068) - 关于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2025-09-19 18:01
关联交易金额 - 2025年购买原材料等原预计1.015亿,新增1000万,调整后1.115亿[3][5] - 2025年1 - 6月购买原材料已发生2884.511574万元,上年实际8669.762226万元[5] - 各项关联交易原预计1.045亿,新增1000万,调整后1.145亿[5] 交易相关情况 - 新增向朝阳金达钛业采购原材料预计1000万[7] - 朝阳金达钛业2024年末资产25.153241亿,净资产12.608894亿[8] - 新增预计关联交易1000万,未超总资产2%,无需股东会审议[10]
天工股份(920068)披露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9月11日股价上涨0.88%
搜狐财经· 2025-09-11 22:36
股价表现与市值 - 2025年9月11日收盘价20.6元 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88% [1] - 当日股价波动区间20.29-20.65元 成交额6307.28万元 [1] - 总市值135.05亿元 换手率4.91% [1] 权益分派方案 - 以总股本6.556亿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1元 [1] - 现金分红总额6556万元 将于2025年9月18日发放 [1] - 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9月17日 除权除息日为9月18日 [1] 税务处理机制 - 个人股东及投资基金适用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1] - 合格境外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实际每10股派0.9元 [1]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办理纳税申报 [1] 公司治理动态 -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经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1] -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形成决议公告 [3] - 分红对象为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1]
天工股份(92006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9-11 19:02
会议决策 - 2025年9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将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2]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等情况,公司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5]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9]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拟延期实施需董事会审议等并披露[20] 协议签订与披露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1]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资金使用与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8][19]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7]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8]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专户,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0] - 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决议等并提交股东会,结项时明确计划[2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年报披露;超200万元或5%,董事会审议披露;高于500万元且高于10%,股东会审议[23]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置换[25]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情况并报告[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出具报告[30]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出具募集资金鉴证报告[30] 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地点,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21]
天工股份(9200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11 19:02
制度决策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审议通过制度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人事变动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9] 履职规定 -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等情形下,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继续履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9][10] 离职交接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并签署确认书[12] 股份转让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4]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7]
天工股份(92006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11 19:02
董事会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通过相关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3] 董事会秘书规定 - 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2]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2] - 原任离职三个月内聘任[14] - 聘任、解聘等两交易日公告报备[14] 职责与生效 - 负责信息披露等事务,协助治理与战略制定[16][18][20] - 应聘请代表协助履职[23] - 细则自审议通过日生效实施[25]
天工股份(920068)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11 19:02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及修订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920068 证券简称:天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3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有关主体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股东、 ...
天工股份(920068)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11 19:02
会议决策 - 2025年9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全票通过[3] 信息披露 - 国家及商业秘密按规定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9] - 特定情形下及时披露,相关材料保管十年[9][11] 流程机制 - 内部审核流程四步,确立责任追究机制[14][15] 材料报送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材料至证监局和北交所[14]
天工股份(9200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11 19:02
会议审议 - 2025年9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议案,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两月内召开[8]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十日内反馈;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十日内反馈[10] 提案与通知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前十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年度股东会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确定后不变更[16]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两日公告说明[17] - 股东会现场与网络结合召开[19] 投票制度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权益达30%及以上,董事选举用累积投票制[24]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需审议交易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标的营业收入、产生利润、标的净利润占比超50%且部分有金额要求需股东会审议[37]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审议[40] 财务资助与担保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累计资助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审议[45]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提交审议[46] 决议执行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审计委员会事项召集人实施[50] - 执行结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股东会报告[51] 规则相关 - 议事规则依《公司法》等执行,可由股东会修改完善[53] - 规则修订权属股东会,解释权属董事会,自审议通过生效[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