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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钛股份: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0
公司代码:600456 公司简称:宝钛股份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王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亚龙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 ...
宝钛股份: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17:09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1] - 修订内容包括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2025-037号公告 [1] -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 内控制度修订 - 公司同步修订相关内控制度,取消监事会并将其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 - 修订内容还包括将原制度中"股东大会"的描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2] - 修订的内控制度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临时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通过适时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 - 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参会表决需取得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要批复 [3] -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等具体事项 [3]
宝钛股份: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29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 [1][3]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通过信息披露媒体公告,载明会议届次、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满足20天法定要求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在宝鸡市高新区举行,同步提供上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平台,投票时间覆盖全天交易时段 [4] 参会人员构成与资格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0名,代表股份246,167,924股,网络投票股东545名,合计参会表决权占比51.7328% [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列席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经核查符合法律规定 [5] 议案表决结果分析 - 全部12项议案均获通过,整体赞成率超99.9%,反对票比例最高为1.8318%(议案10)[6][7][8] - 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4/7/10单独计票,中小股东赞成率均超98.58%,其中议案7中小股东反对票占比0.8297% [6][7] - 关联交易议案(7/10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赞成率分别为98.7002%和98.6524% [7][8]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表决程序采用现场+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计票过程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 [6] - 会议记录经董事、监事、董秘等签字确认,律师认定召集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 [8][9]
金天钛业: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5 18:17
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4元(含税),总股本462,500,0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850,000元 [1] -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462,500,000股,股权登记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1] 分红实施日期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具体日期未在公告中明确列出 [1] 分红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除中泰创业投资、航证科创投资外) [2]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2] - 持股期限1个月以内(含1个月)税负20%,1个月至1年(含1年)税负10%,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 - QFII股东由公司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56元 [3] -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56元 [4]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084元 [4]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29 15:17
公司财务数据 -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 - 披露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 -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 [3] 股东信息 - 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3]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3] 经营情况 - 披露2025年1-3月产销量情况 [4] -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4] 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5] - 2025年起未涉及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调整年初财务报表 [6] 监事会决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6][7] - 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