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新材(9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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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泰新材(920106)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025-01-22 00:00
业绩总结 - 公司公开发行672.75万股,发行价19.82元/股,募资1.3333905亿元,净额1.1248499641亿元[2]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拟投1.16亿元,实际净额1.12485亿元[4] - 年产项目拟投5900万元,研发中心拟投3485万元[4] - 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拟投1863.5万元[4] 项目调整 - 2025年1月21日审议通过调整募投项目资金议案[5] - 调整不影响资金使用,未损害股东利益[6] - 保荐机构对调整事项无异议[8]
林泰新材(920106)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1-22 00:00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开发行股票672.75万股,发行价19.82元/股,募资总额1.3333905亿元,净额1.1248499641亿元[2] - 募资拟投于纸基摩擦片及对偶片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4] 资金使用计划 - 拟用不超5000万元闲置募资买理财产品,期限最长12个月[5] 决策流程 - 2025年1月21日相关会议及独立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6][10] - 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决策、财务负责人实施[6] 风险与控制 - 拟购产品受市场等风险影响[7][8] - 将通过规定决策等措施控制风险[8]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对使用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无异议[11][12]
林泰新材(920106)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2 00:00
会议信息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3] -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7人[3] - 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7日书面发出[3] - 会议主持人是董事长刘健先生[3] 议案表决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三议案表决均为7票同意[6][7][8] - 三议案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7][8]
林泰新材(920106) -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2025-01-20 00:00
股份发行 - 超额配售选择权于2025年1月16日行使完毕,新增发行股票87.75万股[3] - 本次发行总股数扩大至672.7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6.87%[3] - 发行人总股本由3900.00万股增加至3987.75万股[3] - 延期交付的87.75万股股票于2025年1月20日登记[4] 股东持股 - 刘健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持股8357948股,占比21.43%;行使后持股不变,占比20.96%[7] - 苏州方广二期等多家股东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持股及占比情况[9][10][11][12][13][14] 股份锁定 - 东吴证券林泰新材资管计划所持股份锁定12个月,东吴证券和中纳资本所持股份锁定6个月[5] - 发行人上市当年、第二年、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控股股东等延长所持股份锁定期限[8][12][15] - 公司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持股总数25%[13][14] - 公司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公司股份[13][14] - 骆从明限售期12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6] - 袁国华、孙宁限售期12个月,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6] 限售与流通股 -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限售股26894255股,占比68.96%;无限售流通股12105745股,占比31.04%[17] -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限售股27771755股,占比69.64%;无限售流通股12105745股,占比30.36%[17] 实际控制人承诺 - 实际控制人自承诺函出具日至发行上市完成后60个月内,不主动放弃发行人实际控制权[14]
林泰新材(920106)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2025-01-17 00:00
发行情况 - 发行价格19.82元/股,2024年12月10日超额配售87.75万股,占初始15%[11] - 初始发行规模585.00万股,全额行使新增87.75万股,总股数扩至672.75万股[15] - 总股本由3900.00万股增至3987.75万股,发行总股数占16.87%[15] 时间节点 - 2024年3月20日及4月10日明确超额配售数量不超87.75万股[12][13] - 2024年6月17日与东吴证券签署主承销协议[13] - 2024年10月18日审议通过调整发行方案等议案[13] - 2024年12月18日上市,30日内主承销商未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14] 资金情况 - 本次发行增加募集资金1739.21万元,总额13333.91万元,净额11248.50万元[15][16] 股份情况 - 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877500股,限售期6个月或12个月[17] -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为增发877,500股[19] -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为0股[19] 合规情况 - 本次发行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已获发行人内部批准[20] - 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及规定[20] - 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25%[20]
林泰新材(920106) -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2025-01-17 00:00
发行情况 - 2024年12月10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87.75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15%[2] - 初始发行规模585.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发行总股数扩至672.75万股[4] - 发行价格19.82元/股,最终募集资金总额13333.91万元[2][4] 上市相关 - 2024年12月18日在北交所上市,30日内主承销商未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3][4] - 发行人总股本由3900.00万股增至3987.75万股,发行总股数占比16.87%[4] 其他 - 3家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877,500股[5] - 增发股份总量877,500股,购回股份总量0股[7] - 2025年1月16日行使完毕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合法合规[2][7]
林泰新材(920106)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1-17 00:00
发行情况 - 2024年12月10日按19.82元/股超额配售87.75万股,占初始发行15.00%[2] - 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月16日主承销商可用超额配售资金买股,限额87.75万股[3] - 上市30个自然日内主承销商未从二级市场买股[4] 股份变动 -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87.75万股,发行总股数扩至672.7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6.87%[4] - 公司总股本由3900.00万股增至3987.75万股[4] - 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股份877500股,限售期6或12个月[5] - 增发股份总量877500股,竞价交易购回0股[6] 资金募集 - 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13333.91万元,净额11248.50万元[4] -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增加募集资金总额1739.21万元,净额1564.89万元[7] 前期决策 - 2024年4月10日股东大会明确超额配售股票数量不超87.75万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