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新材(920106)

搜索文档
林泰新材(920106)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025-01-22 00:0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林 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泰新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27 号), 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公 ...
林泰新材(920106)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2 00:00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3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公 ...
林泰新材(920106)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2 00:00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4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袁国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公司根据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和公司募投项目的安排, ...
林泰新材(920106) -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025-01-22 00:00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6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 年 12 月 10 日,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 585.00 万 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19.82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115,947,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6,836,121.29 元,到账 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5,648,875.12 元,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1,248.50 万元,低于公司《招股说明书》 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11,600.00 万元,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 ...
林泰新材(920106)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1-22 00:00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 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 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一步提 高公司的整体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1、理财金额:公司拟增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 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收益凭证、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 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2、资金来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 ...
林泰新材(920106) -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2025-01-20 00:00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2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泰新材"或"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行使完毕。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吴证券"、"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 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截止 2025 年 1 月 16 日,东吴证券未使用超 额配售股票募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公司新增发行股票数 量 87.75 万股,由此,本次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672.75 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3,900.00 万股增加至 3,987.75 万股,发行总股数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发行后总股本的 16.87%。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 ...
林泰新材(920106)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1-17 00:0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泰新材""发行人""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行使完毕。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 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林泰新材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东吴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 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 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林泰新材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9.82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585.00 万股的基 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87.75 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 大至 672.75 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3,900.00 万股增加至 3,987.75 万股, ...
林泰新材(920106)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2025-01-17 00:00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 实施情况 之 法律意见书 量造得師(上海)事務所 GRANDALL LAW FIRM (SHANGHAI)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25-28 楼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43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一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第一节 引 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已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
林泰新材(920106) -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2025-01-17 00:00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1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泰新材""发行人""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行使完毕。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 称"获授权主承销商")。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林泰新材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东吴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 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 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林泰新材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9.82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585.00 万股的基 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