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宏海科技(920108)
icon
搜索文档
宏海科技(920108)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04 20:01
证券代码:920108 证券简称:宏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1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 议案》之子议案 1.26: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
宏海科技(920108)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04 20:01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日董事会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承诺规定 - 承诺含具体事项、履约方式等,有明确履约时限[9] - 承诺人应守信履行,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10] 特殊情况处理 - 不可抗力无法履约应及时披露,非不可抗力需申请变更或豁免[13] 信息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承诺事项及进展,未履行需披露原因及责任[13][15]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0]
宏海科技(92010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04 20:01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资金占用定义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9] 防范措施 - 限制关联方占用资金,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0][14] - 成立领导小组,财务部门内审,聘请注会专项说明[14][15] 违规处理 - 董事会采取措施,独立董事可提请召开股东会[15] 偿还方式 - 控股股东可现金清偿、“以资抵债”,公司控制条件[16]
宏海科技(9201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04 20:01
证券代码:920108 证券简称:宏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6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 议案》之子议案 1.1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武汉宏海 ...
宏海科技(92010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04 20:01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应及时、公平披露可能影响股价和投资决策的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6] 披露文件类型 - 公司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及时披露临时报告[9] 披露平台与时间 - 公司信息在规定平台发布,其他媒体披露时间不得早于此[10] 首次披露义务 - 公司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10] 分阶段披露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3] 非交易时段披露 - 公司可在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应披露公告[11] 子公司事项披露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重大事项,参股公司特定情况参照披露[12] 自愿披露原则 - 公司自愿披露信息应遵守公平原则,避免选择性披露[13] 行业与风险披露 - 公司应充分披露行业经营信息和重大不利影响风险因素[14][15] 报告责任主体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19]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度报告[27]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部分情况中期或季度报告也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27][28] 审计委员会审议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内幕信息报备 - 披露重大事项按规定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有变化及时补充报送[22] 独立董事事项披露 - 公司依法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等相关情况需及时披露[22][24] 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时应披露相关专项说明文件[29] 报告差错或虚假记载处理 - 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应按规定及时披露[30] 延期披露处理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相关情况[27] 业绩预告与快报修正 - 净利润同比变化超50%等情形应预告,业绩快报差异大及时披露修正公告[33][34]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达到一定标准应及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37][39] 担保与资助审议 - 公司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董事会审议及提交股东会审议有相应标准[41][42]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应及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46] 股份质押披露 - 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披露[57][78] 重大诉讼披露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61] 股份变动披露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比例每增减5%应披露[63] 异常波动披露 - 公司股票交易被认定严重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公告[52] 传闻处理 - 出现影响股价或决策传闻,公司及时核实并披露情况说明或澄清公告[53] 决议与方案披露 - 董事会就股票发行等作出决议及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等方案后及时披露[60][61] 限售股份披露 -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按规定披露公告[62] 重大风险披露 - 公司出现重大风险情形,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及时披露[63] 资产变动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等情况需披露[65] 合同披露标准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和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应披露[68] 股东配合义务 - 通过接受委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配合信息披露[73]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首要负责人[70] 董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具体信息披露事务[70] 董高报告义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并督促披露[75] 审计委员会监督 - 审计委员会成员监督董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72] 信息保密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公司与相关人员签保密协议[77][79] 保密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80] 内部审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监督情况[82] 文件查阅 - 查阅信息披露文件向董事会秘书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查阅[83] 重大信息发布 - 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84] 投资者关系活动 - 未经董事会秘书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84] 文件保存期限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保存期限一般为十年[85] 部门责任人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86] 违规处理 - 因董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出现违规董事会检查制度处分责任人[88]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8月4日生效实施[93][94]
宏海科技(92010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04 20:01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4][45] 投资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8][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批准[10] - 未达董事会批准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批准[11]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12]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建立项目库并提投资建议[14]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责任人,负责实施新项目所需人、财、物计划等[14] - 财务部为对外投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投资效益评估等[14]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事前效益审计和定期审计[15][16] 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需获授权批准文件及审批预算方案,增资须重新报批[26] - 长期投资合同需法律顾问审核及决策机构批准,签订前不得付款或移交资产[26] - 投资条件重大变化应提暂停或调整建议并重新审议[27] - 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对外长期投资,需财务部会同相关部门提报告报批[29][30] 子公司管理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应派出一定比例董事及管理人员,人选由总经理办公会提意见、董事长决定[33] - 派出董事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特定事项会议前五天向董事长报告并按意见表决[33][34] - 被投资单位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派出董事应报告会议情况[34] - 子公司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总资产额10%以上的重大合同,需本公司财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37]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实施审计监督[38]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41] 其他情况 - 公司存在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遭受重大损失情况[46]
宏海科技(920108) - 会计师选聘制度
2025-08-04 20:01
证券代码:920108 证券简称:宏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0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 议案》之子议案 1.25: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相关行为,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 ...
宏海科技(92010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04 20:01
制度审议与生效 - 2025年8月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40] 资金支取与审批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取超3000万元或净额20%,通知保荐或顾问[9] - 支出3000万内,部门申请,经财务、总经办、总监、董事长审批[13] - 一次性支出超3000万,报董事会审批[14] 资金使用与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6] - 闲置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7]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经董事会、保荐、股东会[19]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六个月内实施,经董事会[20] 信息披露 - 到位一月内签三方协议,2日披露内容[7] - 开立或注销账户2日披露[17] - 闲置资金使用2日披露[17][18] 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超期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12] - 改变用途经董事会、保荐、股东会,部分除外[25] - 项目延期经董事会审议披露[27] - 节余资金按不同金额需不同审议[29] 监督检查 - 内审部门半年检查一次并报告[31] - 董事会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披露[31] - 募投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32] - 保荐机构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报告[32]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出具鉴证报告[33] 其他 - 制度中“超过”不含本数[3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
宏海科技(92010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04 20:01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8月4日生效实施[47][48] 任职资格 - 公司设2 - 5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多种情形人员不得担任或被提名独立董事[9][10][13][14]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连选可连任但不超两届[14] - 同一公司连续任职六年,12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应保证其知情权和工作条件[17][18] 工作要求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2][23][24] 会议相关 - 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通知时间有规定[26][28]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书面、通讯表决[29] 提名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34]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9] 离职补选 - 提前解除或任期届满前辞职需披露相关情况[40][41] - 比例不符或欠缺专业人士应60日内补选[39]
宏海科技(92010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04 20:01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3日、不定期提前1日通知,全体同意可不限[6]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6]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多项内容需独立董事签字确认[13] - 档案保存期限10年[13] - 公司保证会议召开,承担费用[14]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有保密义务[15]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