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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更正公告)
2024-07-26 22:03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6),其中相关内容表述有误,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前 " 1 公告编号:2024-037 | 是否为 | 是否 | 是否为 | 公开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太湖远大: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更正后)
2024-07-26 22:03
股票限售 -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数量30,084,000股,占总股本69.0063%,涉及12名股东[2] - 俞丽琴等3人自愿限售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分别为18.0636%、22.5103%、4.1288%,限售期至上市后24个月[5] - 湖州博创投资管理中心自愿限售股份,占总股本4.8431%,限售期至上市后6个月[5] - 南京凯路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限售2,520,000股,占总股本5.7803%,部分6个月,部分12个月[6] - 挂牌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对上述股票申请限售[9] 股东限制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4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6个月内股价触发条件锁定期延长6个月[11] -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12] - 非法定限售股东博创投资6个月内不转让、赠予或处置股票,不设置质押担保[13] - 部分非法定限售股东50%上市前股票6个月内限售,20% 12个月内限售[13] 股份占比 - 无限售条件股份15,918,600股,占比36.51%[14] - 高管股份19,645,600股,占比45.06%[14] - 个人或基金限售股份5,920,400股,占比13.58%[14] - 其他法人限售股份2,111,400股,占比4.84%[14]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27,677,400股,占比63.49%[14] - 总股本43,596,000股[14] 股份解除限售 - 公司北交所上市之日有520,400股前期自愿限售股份解除限售[16]
太湖远大: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
2024-07-26 22:03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数量共计 30,08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9.0063%,涉及自愿 限售股东 12 名。 1 公告编号:2024-036 二、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的明细情况 单位:股 | | | 是否 为控 | 是否为 控股股 | 是否为 | 是否为 公开发 行前未 | | | 本次自 | | | | 本次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股 东、实 | 东、实 | 公开发 行前直 | 直接持 | 董事、 监事、 | 截止 | 愿限售 | 本次自 | 本次限售 | | 售后该 | | | 股东姓 | | 际控制 | | 有但可 | | | 前 ...
太湖远大:关于同意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4-07-26 21:03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 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和《北京证 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 210 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 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4〕1062 号 关于同意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 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094年7月 | 抄送: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证监局,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 | --- | |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招商证券股份 | | 有限公司。 | | 分送:会领导。 | | 办公厅,公众司,法治司,存档。 | ...
太湖远大: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2024-07-08 22:03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023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 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GF2023110009),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招股说 ...
太湖远大: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4-07-08 20:34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证券代码:873743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 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 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1-1-1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 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 ...
太湖远大:法律意见书(注册稿)
2024-07-08 20:03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大成证字[2023]第 284-1 号 北 京 大 成 律 师 事 务 所 www.dentons.cn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B 座 16-21 层(100020) 16-21F, Tower B, ZT INTERNATIONAL CENTER, No.10, Chaoyangmen Nandaji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P. R. China Tel: +86 10-58137799 Fax: +86 10-58137788 dentons.cn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2023]第 284-1 号 致: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太湖远大")的委托,担任其申请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
太湖远大: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2024-07-08 20:0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上 市 保 荐 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CMS @ 招商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3-2-1 太湖远大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下称"《北交所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下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下称"《北交所上市审核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下称"《北交所保荐业务管 理细则》")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 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 自律规范出 ...
太湖远大:太湖远大及招商证券关于上市委会议落实意见函的回复
2024-07-05 19:41
太湖远大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贵所于 2024年 6月 20日出具的《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 (以下简称"落实意见函")已收悉。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发行人""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落实意见函所列问题进行 了逐项落实、核查, 现对落实意见函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 相同。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落实意见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落实意见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对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 楷体(不加粗) | |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订、补充 | 楷体(加粗) | 本落实意见函回复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 分项数值 ...
太湖远大: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28 22:03
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F DENTONS 大成 is Dentons' Preferred Law Firm in China.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中国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9 层/24 层/25 层(200120) 9th/24th/25th Floor,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100 Century Avenue, Shanghai 200120, P. R. China Tel: +86 21-58785888 Fax: +86 21-58786866 Preferred | aw Firm in China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以下简称"《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