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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9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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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92011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4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年度报告需审计[11][12] - 送股或转增股本所依据的中报或季报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12] - 业绩泄露、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年报等情况需披露快报或预告[12] - 快报、预告与实际数据差异大或盈亏变化需修正[14] 会议通知 - 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以临时报告方式发出通知[23] 交易披露 - 购买或出售资产等交易达标准需及时披露[2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达一定比例需披露[27][30][31] 重大事件 - 公司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应首次披露,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件[18][19] 其他规定 - 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意见、定期报告差错等需披露相关文件[16]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42] - 信息披露需经多道程序,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密等工作[52][53] - 各层次人员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重大信息泄密需处理[55]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及保密制度[57] - 董事会秘书统一协调管理投资者关系事务[60]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违规需处分[6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67]
太湖远大(92011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9:53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5-055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4: 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等。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太湖远大(92011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3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0: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5-061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 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以任何方式 隐瞒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在《公司章程》中规 定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要求,规范履行审议程序,并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告 ...
太湖远大(92011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9: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5-057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1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6: 修订《董事会战略委 ...
太湖远大(92011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7 19:53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5-060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9: 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总经理一名 ...
太湖远大(9201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7 19:53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5-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董事会的高效 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8: 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 ...
太湖远大(92011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0] -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非金融类企业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5]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5] 募投项目管理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项目[14]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25]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5]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12个月[16]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协议管理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后2个交易日公告[10] - 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11]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19] - 超过200万元或项目净额5%,董事会审议[19] - 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净额10%,股东会审议[19] 核查与审计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25]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出具鉴证报告[25]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置换[20]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依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修订[3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30]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0]
太湖远大(9201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9:53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5-052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 ...
太湖远大(92011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9:53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5-056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5: 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 ...
太湖远大(920118)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7: 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5-068 第一章 总则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应当明确披露需要取得的审批,并明 确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承诺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的行为(以下简称"承诺")。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承诺人等 (以下统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