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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9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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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92011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7 19:5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需股东会审议[2] 提名规定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7]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按股份数与选举董事人数乘积计算,多轮选举重新算[10] - 独董与非独董分开选举,投票权依股份数与待选人数乘积确定[10] - 所投选票数不超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超应选人数[10] 当选规则 - 董事按得票多少当选,且得票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3] - 候选人得票相同且全部当选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13] 选举结果处理 - 当选人数未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原董事会履职并组织下轮选举[13] - 当选人数超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可补选或重启程序[13] 生效时间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
太湖远大(920118)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7 19:53
会议决策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7票同意[2] 规则规定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7] - 中小股东定义为除特定股东及其关联方外的其他股东[11]
太湖远大(920118)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8-27 19:5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不得任职独立董事[10] 任期与提名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12]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有过往履职不良记录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选举流程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公司可选举独立董事[14]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后,2个交易日内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电子文件[1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补选要求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解除职务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 公司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应披露理由和依据及异议[14]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定期专门会议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30] - 专门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0]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职权时,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31] - 部分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1]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5]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8] - 细则中“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39]
太湖远大(92011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通过修订资金管理制度,需股东会审议[3] 制度内容 - 适用于控股股东等与公司资金管理,含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占用[6] - 董事会负责管理,设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11]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违规需担责[14][16] 制度生效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8]
太湖远大(92011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3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5-062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1: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或其他有效防范担保风险的 措施,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承担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
太湖远大(9201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议案[3] 制度内容 - 适用范围含公司及下属多类公司[6] - 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7][9] - 知情人档案记录信息并保存至少10年[11][12] 报备要求 - 披露重大事项及时报备知情人档案材料[12] - 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提交报备文件[13][14] 自查规定 - 报告披露前特定时间进行人员买卖股票自查[14] 责任义务 - 控制知情人范围,知情人保密且不得内幕交易[16][17] - 违规者承担赔偿等责任,公司追究违规人员责任[1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太湖远大(92011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3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8] 现金分红条件 - 现金分红需满足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等4个条件[13]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12个月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5000万元或总资产10%为重大投资[14] 分红比例要求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4]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5]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15]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15] 审议与表决 - 董事会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提交股东会需出席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股东会,需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股利派发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需在二个月内完成派发[21] 章程调整 - 调整《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需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太湖远大(9201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管理安排 - 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6] - 证券事务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24] 工作开展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设联系电话等并专人负责[8][10] - 官网设专栏收集答复诉求,特定情形开说明会[10][11] 会议安排 - 年报披露后及时开业绩说明会,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开年报说明会[12][20] - 提前2个交易日发召开年报说明会通知[21] 人员要求 - 从事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16] 其他事项 - 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开展活动编制记录并披露[20][22] - 向特定对象提供信息应向所有投资者披露[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
太湖远大(92011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8月27日)起生效实施[29][31]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投资分类与管理 - 公司短期投资指购入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指投资期限超一年的投资[5] -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7] 决策与审批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总经理可成立评审和实施小组[12] - 短期投资计划由评审小组编制,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实施[14][15] - 长期投资项目需经评估小组评审、总经理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7] 投资操作 - 对外投资项目涉及非货币资产,需由符合规定的审计、评估机构审计、评估[10]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实施小组每季度汇报项目情况[18] - 项目投资预算可根据实施情况调整,需原投资审批机构批准[18]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20][21] - 公司可在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20] 人员与财务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和子公司应派出相关人员参与决策[23] - 派出人员应履行职责,每年签责任书、提交述职报告[23] - 公司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25]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5]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5]
太湖远大(9201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9:5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7]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7]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4] - 需提前三天通知委员并提供资料,特殊情况除外[14] - 会议应由不少于三分之二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审计委员会其他规定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用其他方式[15]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5] - 涉及委员利益需回避,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5][16] 工作细则相关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通过修订,自通过日生效[2][19]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