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远大(9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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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1-29 19:57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093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 ...
太湖远大: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钟力生)
2024-11-29 19:57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083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钟力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提名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钟力生为浙江太湖 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 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 其独立性的关系,且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 立履 ...
太湖远大: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11-29 19:57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095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2024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太 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总经理一名,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 ...
太湖远大: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4-11-29 19:57
对外捐赠制度 - 2024年11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 - 捐赠分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三种类型[10][11] - 可捐赠财产有现金、库存商品和其他物资[12] 审批规定 - 单笔不超100万由总经理审批[16] - 超100万或达净利润10%(含)董事会审议[16] - 超750万或达净利润50%(含)股东大会批准[16] 监督追责 - 内审部门监督检查捐赠行为[17] - 擅自捐赠追究责任人责任[1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19]
太湖远大: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于元良)
2024-11-29 19:57
人员提名 - 于元良被提名为浙江太湖远大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条件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不得担任[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且连续任职未超6年[4]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7]
太湖远大:关于预计2025年银行授信申请额度的公告
2024-11-29 19:57
综合授信 -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流动资金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102,000万元[2] - 各银行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同,如广发银行湖州分行等[2][3] 融资限制 - 2025年度信用证等融资相关余额合计不超往12个月累计收取应收票据与信用证金额的50%[3] 决策进展 - 2024年11月27日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5]
太湖远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11-29 19:57
制度通过情况 - 制度于2024年11月2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无需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2]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 股份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2]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12] - 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15] 减持相关规定 - 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时特定期间不得减持[11] - 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9]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1%,提前30日披露计划[19] - 减持完毕或期满报告并披露结果[19] - 减持区间内重大事项同步披露进展及关联性[19] - 协议转让减持按北交所要求办理[20] 其他规定 - 特定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7] - 董事会秘书管理身份及持股数据,季度检查买卖披露[7] - 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0] - 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否则董事担责[22] - 买卖违规公司处分并报监管机构[22]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4]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5][26]
太湖远大: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谢冰)
2024-11-29 19:57
独立董事任职经验 - 候选人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 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近36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处罚不得担任[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过往任职有未出席会议超半、提前免职、受其他部门处罚等不符条件[6]
太湖远大: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9 19:57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080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1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电子信息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俞丽琴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彭海柱 ...
太湖远大: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4-11-19 18:15
股东减持情况 - 凯路投资减持前持股3600000股,比例7.0732%[2] - 已减持500000股,比例0.9824%,金额15927118.94元[3] - 当前持股3100000股,比例6.0909%[3] 减持计划 - 计划减持不超508900股,实际减持500000股[4] - 凯路投资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