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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水泥(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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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水泥(600585) -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8-26 17:52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5〕 3 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及《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核委员会")委 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 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核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安徽省证监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 训。 第四条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30 日内,审核委员会与负责公 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 ...
海螺水泥(60058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6 17:52
控股股东定义 - 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能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关联交易与资金管理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等[7] - 与关联方经营性关联交易须签订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经济合同[9] 关联方以资抵债 - 以资抵债的资产须属公司同一业务体系且有明确账面净值[9] - 最终定价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并考虑资金现值予以折扣[11] - 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且关联方股东回避投票[11] 监督与责任 - 独立董事需就以资抵债方案发表意见或聘请中介机构出具报告[11] - 审计师须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16] - 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责任人[17] - 财务部门定期自查上报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8]
海螺水泥(60058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2025-08-26 17:52
内幕人员认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5,8]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内外可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人[6]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提交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3] 责任分工 - 董事会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2] 信息管理 - 各部门和子(分)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报送[11] - 发生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9] 保密与交易限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保密,不得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17,18] 违规处理 - 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将按制度处罚[21] - 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情况[22] - 违规涉嫌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23] 办法说明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批准之日起生效[24][25]
海螺水泥(60058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26 17:52
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维护股东利益[2] - 关联交易遵循五项原则[6] 审核流程 - 相关情况书面报告董事会秘书室[8] - 董事会秘书室会同财务部初步审核[8] - 应提交董事会审批的需经独立董事会议审议[8]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0] - 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3] 日常管理 - 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并反馈[12] - 董事会秘书室和财务部不定期抽查验证[12]
海螺水泥(60058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2025-08-26 17:52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 (以下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包括但不 限于附录 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以下简 称"《标准守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II、 XIV 部及《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关系 密切 ...
海螺水泥(60058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8-26 17:52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 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 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倡导理性投资,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与《上交所上市规则》统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
海螺水泥(60058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17:52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 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与上交所上市规则统称 "上市 规则")、《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以及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适用条文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
海螺水泥(60058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6 17:52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在境内发行股票 (包括首次发行股票、配股、增发等)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的方式,向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本公司在 H 股市场募集资金管理按《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 金额的部分。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应立即按照招股说 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除非 股东会另行决定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募集资金限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 ...
海螺水泥(600585.SH):上半年净利润43.68亿元,同比增长31.34%
格隆汇APP· 2025-08-26 17:49
财务表现 - 报告期营业收入412.92亿元 同比下降9.3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68亿元 同比增长31.34%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98亿元 同比增长31.81% [1] 股东回报 - 基本每股收益0.83元 [1]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人民币(含税) [1]
海螺水泥(60058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2025-08-26 17:49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证券及 期货条例》(以下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 则",与"上交所上市规则"统称为"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统称为"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 "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