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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月控股(0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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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月控股(01723) - 完成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及可转换票据
2025-10-22 20:00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接受、購買或認購本公司任何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Moon Inc. - 1 - 對本公司股權架構的影響 本公司於(i)緊接完成前;(ii)緊隨完成後;及(iii)緊隨完成及認購人悉數轉換可轉換票據之 後(假設除轉換股份外,本公司股本及股權架構並無其他變動)的股權架構為: | | | | | | 緊隨完成及認購人悉數轉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股東 | 緊接完成前 | | 緊隨完成後 | | 換可轉換票據後 | (附註1) | | | | 概約持股量 | | 概約持股量 | | 概約持股量 | | | 股份數目 | (%) | 股份數目 | (%) | 股份數目 | (%) | | 210K Capital, LP | 121,086,240 | 25.49 | 121,086,240 | 25.32 | ...
恒月控股(01723.HK)拟10月31日举行董事会会议以审批中期业绩
格隆汇· 2025-10-20 19:08
格隆汇10月20日丨恒月控股(01723.HK)公告,董事会谨此公告将于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举行董事会 会议,以(其中包括)考虑及批准集团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6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并考虑派发中期 股息(如有)。 ...
恒月控股(01723) - 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
2025-10-20 19:01
承董事會命 恆月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方建凱先生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1723 董事會會議召開日期 恆月控股有限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公告將於二 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星期五)舉行董事會會議,以(其中包括)考慮及批准本集團截至 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中期業績,並考慮派發中期股息(如有)。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Moon Inc.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David Forrest Bailey先生、John Edwin Riggins先 生、方建凱先生及王鳳儀女士;非執行董事薛瀚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顏蓉慧女 士、陳小兵先生及黃潤濱先生。 ...
恒月控股(01723) - 有关建议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及可转换票据之补充公告
2025-10-09 06:13
Moon Inc. 1723 有關建議根據一般授權發行新股份 及可轉換票據之補充公告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之公告,內容有關根據一般授權發行及認 購新股份及可轉換票據(「該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補充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 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謹此提供有關股份認購事項及票據認購事項之補充資料。 1. 本集團預付產品擴展計劃 本集團主要於香港從事預付產品(即SIM卡及增值券)(「預付SIM卡產品」)的批發及 零售,針對需要香港及海外的本地及國際電話及╱或移動數據服務的移動用戶,亦 針對印尼及菲律賓用戶。就本公司所深知,本集團的部分SIM卡已通過該等批發商 銷往海外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任何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譽良好的本地持牌合作夥伴,以便於該等亞洲市場提供充值服務。此外,本集團的 增值服務將涵蓋品牌推廣、包裝設計、海外市場產品功能標準化,並利用 ...
恒月控股(01723) - 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截至2025年9月30日 )
2025-10-02 19:22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 截至月份: | 2025年9月30日 | | | | 狀態: 新提交 | | --- | --- | --- | --- | --- | --- | |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名稱: | 恆月控股有限公司 | | | | | | 呈交日期: | 2025年10月2日 | | | | | | I.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 | | | | | | 1.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 不適用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 是 | | 證券代號 (如上市) | 01723 | 說明 | 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 | | | 面值 | | 法定/註冊股本 | | | 上月底結存 | | | 10,000,000,000 | HKD | | 0.01 HKD | | 100,000,000 | | 增加 / 減少 (-) | | | | ...
恒月控股(01723) -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2025-09-26 20:23
会议安排 - 2025年9月26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3] 决议案投票 - 多项决议案赞成票占比超99%,部分为99.81%或99.44%[4][5] 股份情况 - 大会当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475,000,000股[6] - 210K Capital和Sora Valkyrie持股及占比,二者放弃股份奖励计划投票[6]
恒月控股(01723) - 股份奖励计划
2025-09-05 20:32
股份奖励计划基本信息 - 股份奖励计划于2025年9月26日被股东有条件采纳[7] - 计划自采纳日期起10年内有效,除非提前终止[19] - 计划由董事会及受托人根据计划规则及信托契据管理[20] - 生效条件为股东批准、联交所批准及委任受托人并结算[22] 合资格参与者 - 合资格参与者为公司或附属公司的董事(非非执行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雇员[9][17] 筹资与股份操作 - 计划通过发行新股份及转让库存股份方式筹资[23] - 董事会可促使公司或附属公司向信托支付出资额[23] - 董事会可指示受托人按股份面值购买价格认购奖励股份[23] 授予规则 - 要约须于授出日期起28日内可供承授人接纳[25] - 接纳要约时汇款1.00港元作为授予奖励的代价,不可退还[25] - 特定业绩时间前董事不得买卖证券及授予奖励[28] - 截至授予日期12个月内,向特定人士授予奖励所涉股份占已发行股份超0.1%,须经股东批准[29] 授权限额 - 计划拟授予奖励可配发及发行股份与其他计划拟授总数,不得超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即47,500,000股[32] - 股东批准上次更新或采纳计划之日起3年后,公司可寻求股东批准更新计划授权限额[32] - “经更新”计划授权限额不得超过批准当日相关类别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的10%[34] - 截至相关授出日期的12个月内,向个人承授人授出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现有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的1%[34] 归属规则 - 奖励归属期为12个月,特定情况可少于12个月[36] - 公司清盘等情况发生时,奖励即时自动失效[37] - 待归属条件达成,受托人持有的奖励股份将按归属时间表归属承授人[36] 股东权利 - 承授人在奖励股份归属、登记后,方可投票、收股息及享有转让权等股东权利[33] 绩效评估 - 董事会授予奖励时可酌情施加条件、约束或限制,包括归属期、绩效目标和回拨机制[39] - 非公司董事的合资格参与者目标达成情况由经理评估,最终评级需部门主管批准[39] - 公司董事的目标达成情况由薪酬委员会评估及批准,相关成员需回避自身评估[40] 计划变更与终止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通过普通决议案或由董事会随时终止计划,未结算奖励继续有效[48] - 已授予的奖励经合资格参与者同意可注销[49] - 对计划条款及条件重大修改等须获股东普通决议案批准[50] 其他 - 与计划有关争议由公司核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决定,费用由公司与承授人平分[52] - 公司承担设立及管理计划费用(争议处理费用除外)[53] - 承授人负责取得政府同意、支付税项及负债,对公司作出弥偿[53][54] - 计划受香港法例管辖并按其诠释[55]
恒月控股(01723) - 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截至2025年8月31日 )
2025-09-01 18:47
股本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1亿港元,股份100亿股,每股面值0.01港元[1] - 截至2025年8月底,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4.75亿股,库存股份0股,总数4.75亿股[2] 购股期权 - 截至2025年8月底,购股期权计划结存股份期权0,本月发行新股0,转让库存股份0,可能发行或转让4000万股[3] - 2025年8月行使期权所得资金0港元[3] 股份变动 - 2025年8月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和库存股份增减均为0普通股[5]
陈浩濂:将为已在港交所上市的ETF探索货币化方式 进一步吸引投资者参与
智通财经· 2025-08-27 15:05
香港数字资产上市公司联合会成立 - 香港数字资产上市公司联合会于8月27日正式成立 由香港数字资产领域具代表性的上市公司、持牌金融机构及全球合规科技平台共同发起[1] - 成立仪式邀请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陈浩濂、全国政协委员及立法会议员吴杰庄、立法会议员尚海龙、葛佩帆、陆瀚民等重磅嘉宾出席并发表演讲[1] - 八十余家港美A股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负责人出席会议[1] 香港政府对数字资产发展的支持 -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陈浩濂表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一直走在科技创新前沿 截至去年九月香港拥有超过1,100家金融科技企业 年增长率达15%[1] - 香港特区政府对Web3与代币化发展持开放与积极态度[1] - 香港特区政府计划将绿色债券发行常规化并探索代币化在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应用[2] - 香港特区政府将为港交所上市ETF探索代币化方式以吸引投资者参与[2] 数字资产发展支持措施 - 香港通过数码港推出区块链及数字资产试点资助计划 为具有商业潜力项目提供最高50万港元资助[2] - 资助计划用于支持代币化认证及商业化落地等发展[2] 参与上市公司名单 - H股上市公司包括国富量子(00290)、中国新经济投资(00080)、中联发展控股(00264)、云峰金融(00367)、博雅互动(00434)等38家企业[3] - A股上市公司包括兆新股份(002256.SZ)和京北方(002987.SZ)[4] - 美股上市公司包括Amber(AMBR.US)、Antalpha(ANTA.US)、Bit Origin(BTOG.US)、灿谷(CANG.US)等9家企业[4]
恒月控股(01723) - 有关要约收购的最新资料 (i)要约收购完成;及 (ii)未能遵守上市规则
2025-08-22 22:00
要约收购情况 - 要约收购期间于2025年8月20日结束,8月22日完成[4] - 买方获配发61.04%要约股份,占DV8总股本约11.65%[4] - 要约收购认股权证已到期失效[4] 关联交易及处理 - 起初认为无关联交易,后认定构成关联交易[5] - 须遵守申报等规定,将寄发通函,不召开特别大会[5][6] - 对未遵守规定表遗憾,将采取补救措施[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