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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0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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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2025-07-18 17:46
控股股东规范 - 满足五项条件之一可成控股股东[7] - 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股东利益[12] - 提名董事候选人应遵条件程序[13] 关联交易与独立性 - 关联交易应遵循“三公”原则并披露[14][15] - 与公司实行人员、资产、财务等分开[17] 信息披露 - 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资料及股份变动[22][23] 规范生效 - 本规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5]
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 》
2025-07-18 17:46
任职资格 - 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6]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11] - 最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不得担任[9][10] - 过往任职有特定情形未满12个月不得担任[10]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10] 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3] - 选举两名以上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6] 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提议解除职务[17]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应继续履职至补选[18]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过半数同意[21][2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25]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并签字报告[28] - 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30] - 会前可与秘书沟通,公司应反馈落实情况[30] 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34] - 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1] 工作时间与资料保存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2]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4] 履职协助与费用 - 公司应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35] - 应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7]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7] 其他 - 本制度生效后原相关制度自动失效[42]
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18 17:46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财[8] 监管协议签订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公司与保荐或独财、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8]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1个月内签新协议[9] 专户设置 - 专户数量原则不超募投项目个数[7] - 两次以上融资分别设专户[8] 项目进展核查与披露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及年度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披露[1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38] 项目延期与变更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原定期限完成拟延期实施,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发表意见[15]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20]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29]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30] 资金使用审批 - 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超董事会授权范围报董事会审批[15] 资金使用限制 - 确保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非金融类企业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14] - 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真实公允,防被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14] 资金使用差异调整 - 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使用与前次披露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17]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8] 补充流动资金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12个月,超本次募集金额10%以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22] -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4]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非保本型且不得质押[25]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信息[25] 改变资金用途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属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经董事会决议、保荐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9]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达或超计划募集资金净额20%,按六种顺序有计划使用,未使用前存于专户[34][35] -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永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35][36] 部分资金变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前,部分募集资金变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金额不超募集资金净额20%且不超1亿元,满足五项要求[36] - 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前,部分募集资金变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金额超募集资金净额20%或超1亿元,满足六项要求[36] 内部审计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8]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38] 鉴证结论处理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董事会分析原因、提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保荐人10个交易日内现场核查[39] - 公司收到保荐人核查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并公告[39] 保荐人核查 - 保荐人至少每季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调查一次[39]
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举报政策》
2025-07-18 17:46
举报政策适用范围 - 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及外部第三方[3] 可举报行为 - 包括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多种类型[6][5] 举报要求 - 应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被举报人信息和证据[7] 举报渠道 - 电话022 - 66252888,邮箱asymchemaudit@asymchem.com.cn[8] 公司保障与处理 - 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禁止打击报复[8][9] - 谨慎评估举报,成立专项小组调查[10] - 恶意举报人员可能面临纪律处分,包括被解雇[11] 政策培训与审查 - 每年至少为全体员工开展一次举报政策培训[12] - 审计委员会定期审查确保有效性[15] 政策公布 - 在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 — 公司治理”一栏公布[16]
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则》
2025-07-18 17: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多数,至少一名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专长[7]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7] 任期与任职限制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非执行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7] - 审计公司前任合伙人自规定日期起计两年内不得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10] 报告与会议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3]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3] - 至少每年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举行两次会议[14]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并提交报告[15] - 应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并向董事会报告一次[23] 会议规则 - 召开定期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成员,非直接送达需电话确认[2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 文件保存与事项审议 - 有关文件等保存期限为十年[26]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其他职责 - 关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听取内审部门报告[20] - 在公司证券上市地交易所及公司网站公开职权范围等[20] 信息披露与规则生效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1] - 审计委员会提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需披露并说明理由[21] - 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30]
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8 17:4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其合法权益[6]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7][38]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建立沟通渠道、稳定投资者基础等[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10] 服务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服务对象包括大机构、中小、在册和潜在投资者[11]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13] 沟通渠道与方式 - 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13] - 公司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法定信息[14] 会议要求 - 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需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6]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6] 工作规范 - 公司应做好股东会组织工作,与股东充分沟通[17] - 公司应在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2]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26] - 公司应在每次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文件[33] 人员职责与素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28]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职责[29]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了解公司、知识结构良好等素质[31]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32]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记录活动情况[32] 其他要求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在受到处罚等情形时应及时向投资者公开致歉[34] - 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处理互动易信息[19]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抵触时按国家法律等执行并修订[36]
凯莱英(002821) -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7-18 17:45
人事变动 - 2025年7月18日公司选举洪亮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1] - 洪亮任职生效以章程修订议案通过为前提[2] 股权信息 - 洪亮直接持有20,000股A股,间接持有3,410,957股A股,合计持股占总股本0.95%[5] 议案审议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凯莱英(002821)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谢维恺
2025-07-18 17:45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谢维恺为凯莱英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需满足多项任职条件,如无持股关联、有相关经验等[12][13][15][16][17][18][19][21]
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反腐败及反贿赂政策》
2025-07-18 17:45
政策适用范围 - 政策适用于全体员工、高管、董事及外部第三方[3] 廉洁规定 - 收受馈赠无法拒收5个工作日内上交审计部,低于100元无需上交[7] - 允许在范围内提供宴请或社交娱乐活动,需合法等条件[9] 决策规范 - 决策应遵守集团及股东最佳利益,披露潜在利益冲突并获批[12] 监督机制 - 设置举报渠道,电话022 - 66252888,邮箱asymchemaudit@asymchem.com.cn[16] - 审计部至少每三年开展反腐败反贿赂审计[17] 培训措施 - 面向全体员工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商业道德规范培训[18] - 董监高等每年参加“关键少数”培训[19] 业务关系 - 与外部方建立业务时传达对贿赂腐败零容忍态度[19] 协议管理 - 建立《供应链行为准则》,与员工、供应商签廉洁协议并抽查[20][21] 境外管控 - 公开透明与公职人员交流,遵守海外法规,加强境外廉洁风险管控[22] 违规处理 - 相关人员报告违规,严禁打击报复,严肃处理违规者[23] 政策管理 - 政策与监管冲突以监管为准,成员依法律制定举报政策[25] - 审计委员会审查政策有效性提变更建议,经董事会批准[25] - 政策在凯莱英网站「投资者关系 — 公司治理」公布[26]
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税务政策》
2025-07-18 17:45
税务政策制定 - 公司制定税务政策规范管理流程、降风险、保权益[2] 政策适用范围 - 政策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3] 管理职责 - 集团各成员公司财务部负责税务监督与管理[4] 合规原则 - 公司遵守运营地税收法规及国际标准[5] 政策生效流程 - 政策由首席财务官制定,经董事会决议生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