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09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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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关于同意泰利森第三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计划增加投资的公告

2024-10-30 20:21
项目投资 - 泰利森第三期扩产项目原概算约5.16亿澳元,折合25.88亿元[1] - 2022年3月预算调至6.268亿澳元,9月调至6.32亿澳元[2] - 2024年拟调至8.813亿澳元,折合41.27亿元[2][3] - 截至2024年9月底累计投入约6.11亿澳元[6] 项目产出 - 建成后产能预计提升至200万吨/年[2] - 预计2025年第四季度产出第一批产品[4] 费用构成 - 生产和破碎设施预计6.593亿澳元[4][5] - EPCM承包商利润预计630万澳元[4][5] - 其他费用预计2.157亿澳元[4][6] 其他策略 - 自2024年1月起文菲尔德调整定价频率[8]
天齐锂业(002466)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20:21
财务数据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6.46亿元,同比下降57.48%[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01亿元,同比下降170.40%[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7.37亿元,同比下降171.87%[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92亿元,同比下降79.07%[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30元,同比下降130.00%[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3.48元,同比下降170.59%[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35.08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5.55%[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00.65亿元[2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7.34亿元[2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资产总额为703.55亿元[26]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负债总额为200.02亿元[26]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35.08亿元[26]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研发费用为2.91亿元[2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费用为7.79亿元[2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投资收益为-9.01亿元[2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为4.45亿元[2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所得税费用为12.69亿元[2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01,413,364.59元[29]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利润为7,435,456,566.41元[29]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92,370,886.76元[3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65,264,157.86元[3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59,321,184.06元[3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246,825,220.19元[3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536,944,807.58元[29]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406,523,810.34元[29]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1,197,098,394.24元[29]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为-5,831,834,361.83元[29] 业务数据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锂化合物及衍生品销量同比增加67.71%,2024年第三季度较第二季度环比增加24.69%[7]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亏损主要系化学级锂精矿定价机制与公司锂化工产品销售定价机制存在时间周期错配影响[7] - 公司新建工厂产能稳步提升,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7] 股东情况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50元(含税)[14]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37%,持股数量为416,316,432股[10] - 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股比例为10.00%,持股数量为164,085,245股[10] - 张静女士持股比例为4.18%,持股数量为68,679,877股[10]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HKSCC NOMINEES LIMITED和张静女士分别持有416,316,432股、164,085,245股和68,679,877股[10]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张静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卫平先生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10]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有19,911,757股,占总股本的1.21%[1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有13,154,378股,占总股本的0.80%[1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有8,044,200股,占总股本的0.49%[12]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本报告期内退出[13] - 公司总股本为1,641,221,583股,其中A股1,477,099,383股,H股164,122,200股[15] 融资及套期保值 -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6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中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20亿元,中期票据注册额度40亿元[16] - 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2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亿元[17][18] 项目进展 - 遂宁安居工厂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1日确认所有参数达到电池级碳酸锂标准,并于2024年8月进行了预转固[19][20] - 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合锂业已取得措拉锂辉石矿特白沟尾矿库项目的备案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1] - 公司持有智利SQM约22.16%的股权,SQM与智利国家铜业公司Codelco就阿塔卡马盐湖的运营和开发达成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22] -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向智利金融市场委员会(CMF)提出要求SQM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的申请,但CMF认为该交易应由SQM董事会分析和决议,不同意天齐智利的诉求[23] - 天齐智利对CMF的决定提出行政复议,但复议请求未被接受,天齐智利向智利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暂停CMF的相关决定,截至报告披露日,该诉讼仍在审理中[23] 财务状况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货币资金为62.76亿元,较期初下降34.5%[24]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交易性金融资产为4.72亿元,较期初大幅增加[24]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应收账款为12.92亿元,较期初大幅下降70.1%[24]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存货为25.83亿元,较期初下降17.9%[24]
天齐锂业: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2024-10-30 20:21
委托理财 - 公司拟用不超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1][9] - 投资短期理财产品,主要是结构性存款[2] -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日起一年内有效[2][9] 监督管理 - 财务部审核评估,按月账务处理并保管档案[5] - 监察审计部季度末检查并报告[6] - 独立董事等可检查,必要时聘请审计[6] 影响与风险 - 不影响日常经营,可提高资金收益[8] - 投资收益受市场影响有不确定性[8]
天齐锂业: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10-30 20:21
委托理财安排 - 公司拟用最高不超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1][2][4] - 议案于2024年10月30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2] - 投资有效期1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算[2][7] 投资相关情况 - 投资方式为投一年内短期理财产品,主要是结构性存款[1][6] - 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或信贷资金[8] 监督管理 - 财务部审核、评估和账务处理委托理财业务[11] - 监察审计部每季度末全面检查投资项目[12] 影响与意见 - 委托理财不影响日常经营,可提高资金效率和收益[13] - 保荐机构对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14]
天齐锂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30 20:21
会议情况 - 天齐锂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通讯表决召开[1] - 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8人[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3] -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泰利森第三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计划增加投资的议案》[5]
天齐锂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30 20:21
会议信息 - 天齐锂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通讯表决召开[1] -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3票同意[2]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3票同意[3]
天齐锂业20241017

天齐锂业· 2024-10-18 00:25
会议主要讨论的核心内容 - 公司礼岩和礼矿端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安居和奎娜娜两个项目的产能爬坡情况 [1][2][3][4][5][6][7] - 公司对碳酸铝价格走势的分析,认为短期价格波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2] - 公司对行业产能释放和需求情况的判断,预计四季度供给略有增加但需求不确定 [2][3] - 公司参股的SQM项目在智利政府收回矿权后的最新进展,公司持股被稀释但收益不一定受影响 [13][14][15][16][17] - 公司近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是合理的,综合考虑了行业因素 [18][19][20] -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持续进行降本增效,但成本受原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20][21][22] 问答环节重要的提问和回答 - 投资者关注公司在四季度碳酸铝价格走势,公司表示短期价格波动不会影响生产经营 [2] - 投资者询问行业产能释放情况,公司表示四季度供给略有增加但需求不确定 [2][3] - 投资者关注公司参股SQM项目的最新进展,公司表示虽然股权被稀释但收益不一定受影响 [13][14][15][16][17] - 投资者询问公司近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表示考核目标是合理的 [18][19][20] - 投资者关注公司生产成本是否还能进一步降低,公司表示成本受原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20][21][22]
天齐锂业: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10-14 20:31
注:1、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 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 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 | 获授的限制性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 | 占本激励计划 | | --- | --- | --- | --- | --- | | 姓名 | 职务 | 票数量(股) | 出限制性股票数 | 公告日股本总 | | | | | 量的比例 | 额比例 | | 夏浚诚 | 董事、总裁 | 65,764 | 14.05% | 0.0040% | | 邹军 | 董事、执行副总裁、财 | 55,646 | 11.89% | 0.0034% | | | 务总监 | | | | | 郭维 | 执行副总裁 | 55,646 | 11.89% | 0.0034% | | 熊万渝 | 高级副总裁 | 40,081 | 8.56% | 0.0024% | | | ...
天齐锂业: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10-14 20:28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46.796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0285%[6][31] - 首批授予45.9766万股,占授予总量98.2%;预留0.82万股,占授予总量1.8%[6][31] - 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6人[7][26] - 授予价格为16.71元/股[9][47]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9][39] 业绩指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EBITDA不低于43.8亿元,锂化合物及衍生品销量不低于2024年[10][54]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5 - 2026年)EBITDA累计数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80%,销量累计数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20%[10][54]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5 - 2027年)EBITDA累计数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00%,销量累计数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60%[10][54] 解除限售规则 - 业绩指标完成率S≥100%时,按100%比例解锁;80≤S<100%时,按当期平均达成比例解锁;S<80%时,不得解除限售[11][54] - 个人绩效卓越、优秀,个人考核解除限售比例100%;合格为90%;待改进为80%;不合格为0%[56] 实施程序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等程序,预留部分12个月内授出[13][40]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告相关决议及意见[70]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60日内授出首批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相关程序[71] 其他要点 - 假设2024年11月底授予,2024 - 2027年限制性股票成本合计788.96万元,各年分别为38.35万元、440.50万元、213.68万元、96.43万元[67][69]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5] -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股本总额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股本总额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