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6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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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华夏银行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24-04-22 18:53
2024年关联交易额度 - 与首钢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17.1580亿元,授信类305亿元,非授信类112.1580亿元[2][27] - 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69.6606亿元,授信类230亿元,非授信类139.6606亿元[2][29] - 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696.0559亿元,授信类230亿元,非授信类466.0559亿元[2][32] - 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61.6003亿元,授信类150亿元,非授信类111.6003亿元[3][35] - 与云南合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67.5834亿元,授信类75.70亿元,非授信类291.8834亿元[3][38] - 与华夏金融租赁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26.6643亿元,授信类220亿元,非授信类6.6643亿元[4][41] - 与华夏理财日常关联交易额度814.6003亿元,授信类100亿元,非授信类714.6003亿元[4][42] 202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 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授信类交易2023年度预计上限305亿,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交易金额122.7121亿[19] - 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资金交易与投资2023年度预计上限2372亿,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交易金额533.025亿[21] - 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存款2023年度预计上限700亿,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交易金额428.054亿[23] - 与华夏金融租赁资金交易与投资2023年度预计上限902亿,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交易金额138.342亿[25] - 与华夏理财财务咨询顾问服务2023年度预计上限288亿,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交易金额49.067亿[26] 关联方财务数据 - 首钢集团2022年末总资产5188.42亿元,总负债3577.77亿元,资产负债率68.96%,净利润21.03亿元[46] - 首钢集团2023年1 - 9月营业收入1826.32亿元,净利润30.23亿元,9月末资产负债率68.49%[4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合并总资产4966.47亿元,资产负债率62.44%,2023年1 - 9月营业收入367.00亿元,净利润47.22亿元[4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总资产6916.75亿元,资产负债率67.26%,2023年1 - 9月总保费收入3460.38亿元,净利润193.86亿元,9月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23.30%[5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合并总资产8593.95亿元,总负债5558.14亿元,资产负债率64.68%,2023年1 - 9月营业收入170.92亿元,净利润19.66亿元[5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云南合和(集团)合并总资产2805.81亿元,总负债1703.33亿元,资产负债率60.71%,2023年1 - 9月营业收入75.28亿元,净利润26.39亿元[62]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华夏金融租赁总资产1635.47亿元,总负债1467.86亿元,资产负债率89.75%,2023年1 - 9月营业收入37.66亿元,净利润21.20亿元[64]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华夏理财总资产47.81亿元,总负债1.52亿元,资产负债率3.18%,2023年1 - 9月营业收入7.32亿元,净利润4.14亿元[65] 其他要点 - 各项关联交易额度核定议案董事会表决均为高票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8][9][10][12][13] - 各项关联交易额度均超公司最近一期合并口径经审计净资产的5%,尚需股东大会批准[9][10][12][13] - 前次与部分关联方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差异大,受市场等因素影响[16] - 公司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和相关制度,相关交易正常履约,无逾期贷款、不良贷款[68] -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属日常业务一般交易,遵循商业原则,授信类关联交易结合关联方评级和风险情况定价[69] - 关联交易有利于深化双方业务合作,对公司正常财务和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70] - 公司同意核定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2]
华夏银行:聘任瞿纲为行长
财经网· 2024-03-29 18:38
任命瞿纲为华夏银行行长 - 华夏银行董事会通过了聘任瞿纲为行长的议案[1] - 瞿纲的任期将持续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1] - 董事会已指定他在核准前代为履行行长职责[1] - 瞿纲是一名资历丰富的金融专业人士,目前担任华夏银行党委副书记[2]
华夏银行:华夏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16:55
A 股代码:600015 A 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4—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瞿纲先生未持有本行股票;其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 1 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通报批 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行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本 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 ...
华夏银行:华夏银行关于聘任行长的公告
2024-03-29 16:55
人事变动 - 华夏银行2024年3月28日会议同意聘任瞿纲为行长,资格待核准[1] - 瞿纲1974年11月生,硕士,正高级经济师[1] 履职安排 - 瞿纲核准后履职至八届董事会届满,此前代为履职[1] 相关情况 - 截至公告日瞿纲未持股,无关联关系及违规情形[2] 公告信息 - 公告于2024年3月30日发布[3]
华夏银行:华夏银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瞿纲先生为本行行长并增补其为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24-03-29 16:55
人事变动 - 2024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聘任瞿纲为行长及增补其为执行董事候选人[1] - 瞿纲提名等程序合规,任职资格符合要求[1] - 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及增补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1] - 瞿纲行长、董事任职资格均需报总局核准,任期至八届董事会届满[2]
华夏银行:华夏银行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公告
2024-03-28 17:11
A 股代码:600015 A 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4—1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意见,本行对《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修订内容进行了完善。 近日,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华夏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金复〔2024〕156 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本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订 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华夏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28 17:1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5至1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若干人[6] - 执行董事不超过5名,非执行董事10至15名,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6] 董事会职权 - 审议购买本行股份后持股总数达或超本行股份总数5%或变更持有本行股份总数达或超5%以上股东的事宜[7] - 拥有本行董、监事席位的股东,或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本行百分之二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出质本行股份,事前须向董事会申请备案[10] 规则生效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2年12月12日经本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复〔2024〕156号核准章程后同步生效[1] 履职要求 - 董事每年至少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会现场会议[13] - 独立董事每年在本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十五个工作日,担任特定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董事不得少于二十个工作日[18] 决策规定 - 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法定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才可提交董事会讨论[1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5] 会议相关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由董事长召集[31]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通知[35] 责任与保险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可免责[57] - 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董事违法违规导致的责任除外[58]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负责[6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61]
华夏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28 17:1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完善本行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 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订 本规则。 第二条 本行设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本行的监督机构,维护本行、股东、 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2 年 12 月 12 日本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复〔2024〕156 号核准章程后同步生效。】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监事及监事会主席 -1- | | 第三章 | 监事会职责 -2- | | 第四章 | 监事会专门委员会 -4- | | 第五章 | 外部监事 -4- | | 第六章 | 监事会会议 -5- | | 第七章 | 监事会决议的执行 -8- | | 第 ...
华夏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3-28 17:11
规则生效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于2022年12月12日经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章程后同步生效[1]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9]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二等情形下,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9][10]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13] 提案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代表公司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的提案[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7] -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8] 大股东与投票权 - 大股东指持有公司15%以上股权等情形的股东[2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会议主持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由他人主持[24] 报告与表决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大会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26] - 股东质押公司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公司股权的50%时,在股东大会上不能行使表决权[28] - 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投票时间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29] 计票与决议 -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32] - 股东大会决议应在会议结束前宣读,并由到会的全体董事签字[33] 方案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6] 会议记录与见证 -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4]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35] 董事监事提名 - 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提名的董事(监事)原则上不得超过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39]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股东大会同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40] 重大事项批准 - 公司拟进行的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事项,须由股东大会批准[4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特定股东大会决议[44] 优先股表决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时,优先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有权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46] - 特定事项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大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时,需对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47] - 规则规定优先股股东在特定情形下表决权恢复[52] - 规则对“以上”“以内”等表述含数情况作出界定[52]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52] - 董事会应随公司经营和股东大会运作完善规则[52] - 规则与章程或法规不符时应及时修订并提交审议[52] - 规则未规定事宜依照章程和法规、监管规定执行[52]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2]
华夏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3-28 17:1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2 年 12 月 12 日本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复〔2024〕156 号核准生效。】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 | 1 |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2 | - | | 第三章 | | 机构设置 - | 3 | - | | 第四章 | 股 | 份 - | 3 | -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 3 | -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4 | -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 5 | - | | 第五章 | | 党组织(党委) - | 6 | - | | 第六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7 | - | | 第一节 | | 股 东 - | 8 | -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14 | -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15 | -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6 | - | | 第五节 | |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