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6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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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600056) - 第九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7: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由杨光主持[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发出[2] - 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8名[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等多项议案[3][4] 人员选举 - 选举孙卓女士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5]
中国医药: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17:29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第32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的议案》等文件 [1] 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医药商业构成,占比75.5% [1] - 医药贸易业务收入占比为13.26% [1] - 化学制剂、大健康和电商、原料药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3.97%、3.54%和2.82% [1]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166亿元 [1]
中国医药(600056)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7:2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25年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258.94亿元,同比下降3.42%[2]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亿元,同比下降4.64%[2] - 第三季度(本报告期)营业收入88.19亿元,同比增长3.67%[5] - 第三季度(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亿元,同比增长27.51%[5] - 营业总收入为258.94亿元,同比下降3.4%[21] - 净利润为5.89亿元,同比下降9.5%[2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5亿元,同比下降4.6%[2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040元/股,同比下降4.6%[2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同比下降74.95%,主要由于汇兑收益增加[10] - 财务费用大幅下降至3501万元,同比下降75.0%[21] - 研发费用增长至1.02亿元,同比增长13.8%[21] - 2025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大幅增加133.06%[10] - 信用减值损失扩大至-1.52亿元,同比增加133.0%[21] 现金流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31.25亿元[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3.12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负3.779亿元有所改善,净流出减少约17.3%[2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52.960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60.506亿元下降2.9%[2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33.658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41.769亿元下降3.4%[26]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1.396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1.756亿元下降3.1%[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858亿元,较上年同期的负2.787亿元有所改善,净流出减少约33.4%[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1.158亿元,较上年同期的负3.856亿元显著扩大,净流出增加约189.3%[27] - 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34.018亿元,较上年同期的41.286亿元下降17.6%[2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33.269亿元,较上年同期的36.562亿元下降9.0%[2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4.453亿元,较上年同期的5.307亿元下降16.1%[2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2.380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4.495亿元下降8.6%[27] 资产负债关键项目变化 - 货币资金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末大幅减少45.62%[10]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3.69亿元,较2024年末的43.56亿元减少45.6%[16] - 应收账款为155.07亿元,较2024年末的130.20亿元增长19.1%[16] - 存货为62.38亿元,较2024年末的62.85亿元略有下降[16] - 短期借款为44.44亿元,较2024年末的40.06亿元增长10.9%[17] - 应付账款为81.67亿元,较2024年末的71.62亿元增长14.0%[17] - 总负债增长至226.97亿元,较年初增长3.2%[18] - 长期借款减少至8.68亿元,较年初下降44.2%[18] - 未分配利润增长至79.26亿元,较年初增长1.6%[18] 其他财务数据 - 2025年前三季度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增长117.24%[10] - 总资产报告期末为369.8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82%[5] - 资产总计为369.88亿元,较2024年末的363.25亿元增长1.8%[17] 公司股权信息 - 公司总股本为1,495,280,000股,前三大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通用天方药业、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持股比例分别为31.93%、10.09%、9.36%[13] 其他重要事项 - 通过法律裁定获得资产以抵偿债务,涉及金额为939.12万元[15] - 公司放弃对生命健康产业基金5%有限合伙份额的优先受让权,该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1亿元[15]
中国医药(600056) -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7 17:16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公司发生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2] - 承担他人债务或对同一担保对象实际代偿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3] - 新增借款、对外提供增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3] - 债券上市挂牌期间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披露[11] 信息披露要求 - 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刊登在指定网站和媒体[2] - 不得随意变更,更正已披露经审计财务信息需按规定处理[7] - 可自愿披露有利信息,但需符合要求[7] 财务报告审计 - 年度财务报告需由符合法律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审计报告由事务所和至少两名注册会计师签章[9] 信息披露管理 - 由董事会统一负责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6] - 遵循核对报告等流程[18] 暂缓与豁免披露 - 符合特定情形可按规定豁免披露[18] - 信息存在不确定性或属临时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19] - 需满足未泄漏等条件[21] 信息保管与保密 - 信息披露文件等保管期限不少于公司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十年[27] - 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或确认其保密义务[29] 内幕信息管理 - 知情人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大股东等[30] - 对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违规买卖或泄露[31] - 公司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4] 异常情况处理 - 关注债券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核查传闻并发布澄清公告[34] 违规处罚 - 对信息披露违规人员视情节处罚,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36] 专项品种规定 - 专项品种公司债券信息披露按更严格规定执行[38] 制度相关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负责解释修改[39] - 修订需在定期报告说明内容及影响,披露主要内容[39]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组织修订报董事会审议[39]
中国医药(60005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7 17:16
信息披露管理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范行为[2]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可豁免或暂缓披露[4][6]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或按要求披露[4][6] 管理机制与流程 - 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7] - 相关部门书面报告,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7] - 10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监管局和交易所[8]
中国医药(60005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7 17:1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知情人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3个交易日内将档案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8] - 重大事项相关主体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报送要求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向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信息[12]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4]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档案[17] 保密与处罚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负有保密责任[18] - 泄密公司应自查、处罚并报告公告[19] - 违规按情节处罚,造成损失可追究责任[19]
中国医药(60005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7 17:16
信息披露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达6条标准之一应及时披露[6] - “财务资助和提供担保”交易需审议通过并披露[8] - 日常交易合同达标准之一应及时披露[8] - 关联交易4种情况应及时披露[9]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达情况应及时披露[11] - 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1] 信息计算规则 - 重大交易除特定三类按12个月累计计算[7] - 关联交易按12个月累计,合并同类计算[9] - 12个月内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累计达标准适用规定[11] 报告相关主体 - 信息报告主体包括五类人员[2] - 董事会办公室为重大信息报告接收部门[16] - 各部门及二级子公司须指定责任人[16] 报告流程与要求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分解填报汇总编制[19] - 临时报告主体知悉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并24小时送材料[19] - 报告重大信息需书面并提供资料[19] - 董事会办公室接到信息分析判断并履行程序[20] 信息发布与保密 - 公司和主体发布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23] - 主体和接受者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3] 股东相关报告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报告[14]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5]
中国医药(6000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10-27 17:1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7]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8]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5]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后2交易日内申报[12] - 现任董事、高管离任后2交易日内申报[12]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后2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4] - 计划减持首次卖出前15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14]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交易日内披露[16] 违规处罚 - 买卖股票违规按《证券法》等处罚处分[18] - 违反办法公司可追究责任[18] - 禁止期交易公司视情节处分追责[18]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可要求民事赔偿[18] - 触犯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8] 办法相关 - 未尽事宜遵照中国法律法规执行[20] - 与国家法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修订[21]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21]
中国医药(600056)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7 17:16
定期报告披露 - 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报告[10] - 8月31日前披露半年度报告[10] - 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第一、三季度财报[10]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资产抵押等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及时披露[12] - 重大损失等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及时披露[12] - 承担他人债务等超规定比例需及时披露[12] 信息披露时间 - 重大事项发生2个工作日内履行披露义务[13] - 更正财报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等[14] - 变更募资用途至少变更前5个工作日披露[14] - 付息或兑付前5个工作日披露安排公告[17] 发行相关披露 - 发行前公布当期发行文件[9][10] - 不晚于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10] 报告审核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经多程序审核后披露[18] - 临时报告义务人24小时内送达材料[19] 信息更正与管理 - 发现披露有误等及时发布公告[22] - 以交易商协会认可网站为披露媒体[26] 责任与配合 - 董秘协调组织披露工作[21] -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信息真实准确[21] - 各人员在披露中有职责与保密责任[22] - 控股、参股公司及时上报重大事件[23] - 财务等部门配合披露及与协会沟通[23]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经有资格事务所审计[25]
中国医药(60005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7 17:1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7]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7] - 季度报告应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7]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7]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8] - 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预告[18] - 利润总额等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需预告[18]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和相关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不得虚假记载等[9] - 信息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9] - 董事和高管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9] - 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公平[10] 异常情况处理 - 关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异常时核实并及时澄清[11] 交易披露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24]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应及时披露[26]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7] 其他事项披露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应及时披露[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2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应立即披露[2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应立即披露[29] 审计相关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期报告符合条件时需审计[2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1] 重大事项 - 重大事项包括大额赔偿等多种情况[30] - 控股股东等对重大事件有影响时应书面告知并配合披露[32] - 公司变更名称、章程等需按规定披露[33] - 公司出现重大社会责任问题应披露概况等[33] - 重大事项触及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应及时披露[33] 披露流程 - 无法按时披露重大事项可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承诺2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公告[34]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负责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6]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8] - 涉及公司收购等股本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披露权益变动[40]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43]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47] - 股东会决议应于会议召开当日披露,董事会决议应在会议召开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47] - 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在24小时之内将书面材料送达董事会办公室[48] 披露媒体与时间定义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公司章程》规定的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54] - “第一时间”指应披露信息涉及事项发生当日[54]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