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60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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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华妹)(1)
2024-04-12 23:37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职、勤勉尽责,认真 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事务,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华妹,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财经 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信用管 理师。1990 年 7 月至 1996 年 1 月任安木工机械厂财务助理、财务科长,1996 年1月至2002年7月任金华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任,2002年7月至2019 年 9 月历任浙江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华夏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 年 10 月至 2022 年 4 月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2022 年 5 月至今担任浙 江信服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浙江国信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杭州国 ...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2 23:37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 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6 年 5 月成立(202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大厦 A 座 14-16 层; 执业资质: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许可证。具有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司法鉴定资格、军工涉密业 务咨询服务资格。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04-12 23:37
产品价格 - 2023年黄磷平均售价21,892.30元/吨,较2022年降24.30%[2] - 2023年磷酸平均售价6,969.60元/吨,较2022年降24.45%[2] - 2023年磷酸盐平均售价9,146.56元/吨,较2022年降17.75%[2] 原料进价 - 2023年磷矿平均进价615.62元/吨,较2022年降4.82%[3] - 2023年焦丁平均进价2,012.44元/吨,较2022年降19.63%[3] - 2023年电极平均进价15,632.30元/吨,较2022年降24.51%[3] - 2023年电煤平均进价722.34元/吨,较2022年降8.91%[3] - 2023年电力平均进价0.3831元/千瓦时,较2022年升1.24%[3] 产销数据 - 2023年黄磷产量11.70万吨,销量6.24万吨,销售金额136,607.96万元[4] - 2023年磷酸产量20.23万吨,销量19.28万吨,销售金额134,373.98万元[4]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审核报告苏亚核【2024】23号
2024-04-12 23:37
业绩总结 - 2023年三川营业收入310,096.81万元,上年度453,755.32万元[6] - 2023年查儿收入扣除项目金额3,069.34万元,上年度6,471.12万元[6] - 2023年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307,027.47万元,上年度447,284.20万元[6] 审计情况 - 审计机构于2024年4月12日出具苏亚审〔2024〕520号审计报告[2] 报告用途 - 专项审核报告仅供澄星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使用[4]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2 23:37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无重大缺陷[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比89.36%,营收占比89.24%[8] 未来展望 - 2024年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内控规范管理,完善内控体系[19] 其他新策略 - 依据内控规范体系等开展评价工作,认定标准与前年度一致[11][12]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12 23:37
综合授信 - 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不超3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2][3] - 授信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3] - 授信项下业务含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类型[3] 申请进展 - 2024年4月12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申请议案[4] - 申请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2 23:37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4-015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苏亚金诚")。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苏亚金诚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道德, 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圆满地完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苏 亚金诚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格。能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于 1996 ...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2 23:37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4-008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在云南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由董事长李星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2 23:37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 61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 ...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12 23:37
担保审批规则 - 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3]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5] 其他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5] -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