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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莎股份(60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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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莎股份(600137) - 浪莎股份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2025-05-21 19:05
股价与交易 - 2025年5月19 - 21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触及异常波动[2][3][4] - 2025年5月21日西藏巨浪通过集中竞价卖出公司股份972,200股,成交金额21,855,056元[5] 股权与估值 - 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4266.4755万股,累计质押2700万股,质押比例63.28%[2][3][4] - 公司静态市盈率93.28,动态市盈率58.54,估值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4] 重大事项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控人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5]
浪莎股份(600137) - 浪莎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21 19:05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25-013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变动触及1%。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化。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浪莎股份")今 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巨 浪")关于持有公司股票权益变动达到1%整数的告知函,依据相关规 定,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主要经营场所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 5 号 | | 成立时间 | 2016-08-05 | | 法定代表人 | 何建勇 | | 出资额 | 1000 万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40091MA6T1FEG0Y | | 企业类型 | 有限 ...
浪莎股份:西藏巨浪5月21日卖出97.22万股公司股份
快讯· 2025-05-21 18:51
浪莎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股票连续涨停 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1] -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改变 估值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1] - 存在被炒作风险 [1] 股东减持情况 - 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卖出公司股份97 22万股 [1] - 成交金额2185 5万元 [1]
浪莎股份: 浪莎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33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1] - 股票交易于2025年5月19日、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触及异常波动标准 [1] 公司自查及核实情况 - 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1] -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等 [2] - 近期没有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公司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2] - 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 董事会声明 - 公司没有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相关筹划和意向 [2] - 董事会未获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 市场交易数据 - 公司股票2025年5月19日至20日连续涨停,累计涨幅达20 02% [2] - 静态市盈率84 81,高于纺织服装行业公司 [2] - 股票交易换手率达到9 18%,远高于其他交易日换手率 [2]
浪莎股份(600137) - 浪莎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5-20 20:36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25-010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经向公 司控股股东问询并书面回函确认: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 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 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20%,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回复,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 股票交易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20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 定的异常波动标准,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 ...
浪莎股份:公司基本面未发生改变 估值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快讯· 2025-05-20 19:49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5月19日、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1] - 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 [1] 公司自查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1] -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改变 [1] 估值情况 - 公司估值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1]
大消费股再度走强 拉芳家化等多股涨停
快讯· 2025-05-20 09:55
大消费股表现 - 大消费股整体走强 美容护理 宠物经济 三胎等多个方向表现活跃 [1] - 拉芳家化 贝因美 友阿股份 丽人丽妆 浪莎股份等多股涨停 [1] - 源飞宠物 依依股份 华业香料 一鸣食品 上海家化等多股跌超5% [1] 消费市场数据 - 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7174亿元 同比增长5 1% [1]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04-29 22:22
公司治理与财务事项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将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1] - 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向母公司现金分红2100万元,母公司2024年净利润2340万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8043万元[2][14]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1.8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5] - 2024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47万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余额6049万元[3] - 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第18号》执行[16][17] 关联交易情况 - 2024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额3455万元,为预计总额8600万元的40.18%[25][26] - 主要关联交易包括:向浪莎针织销售内衣产品3258万元,购买袜子产品28万元,接受染色服务169万元[27] - 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700万元,其中销售内衣产品不超过2200万元[30] - 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23][34] 审计与监督事项 - 续聘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17][18] - 2024年度不存在大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行为[4] - 监事会确认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经营状况,未发现违规现象[12] -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无异议意见[24][25]
浪莎股份(600137) - 浪莎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8 22:50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舆情管理是公司维护市场形象、保障投资者权益、确保 稳定运营的重要工作,为加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 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 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 领导、统一组织、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 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 ...
浪莎股份(600137) - 浪莎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何元福)
2025-04-28 22:50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浪莎股份") 独立董事,2024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浪 莎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行 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情况。按时出席董事会各次 会议和年度股东大会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及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我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为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公 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以及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 2025 年 6 月 22 日止。2002 年 6 月 参加证监会和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联合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 取得《结业证书》,曾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