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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更正公告
2024-12-04 17:11
数据更正 - 更正前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已行权19.48万股,余31.82万股未行权[4] - 更正前拟注销股票期权176.82万份[5] - 更正后已行权26.8585万股,余24.4415万股未行权[6] - 更正后拟注销股票期权169.4415万份[7]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11-25 17:08
募集资金 - 公司非公开发行114,192,495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94.35元,净额689,750,756.15元[1]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67,640,642.91元,未到期理财55,000,000.00元[7] 项目变更 - 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扩产项目变为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4] - 总投资从69,004.00万元变为68,211.0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从53,000.00万元变为20,000.00万元[4] 项目投资 - 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42,040.00万元,占比61.63%,拟用全部募资20,000.00万元[5] 项目进度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锂电池扩产项目投资进度100.46%,累计使用331,511,851.95元[7]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投资进度100.05%,累计使用170,083,413.88元[7]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钠离子电池项目投资进度69.42%,累计使用138,844,614.00元[7] 项目延期 - 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12月调至2025年12月[8] - 延期原因是优化生产工艺及技术路线以保持优势[9] - 2024年11月22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延期议案,保荐机构无异议[11][12]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1-25 17:07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4年12月04日11:00 - 12: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2][5]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2][5] - 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2][3][5] 投资者参与 - 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03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2][5] - 2024年12月04日11:00 - 12:00可在线参与[5] 其他 - 2024年10月30日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 - 联系人黄青,电话0574 - 87341480,邮箱hqing@mail.veken.com[6] - 公告发布于2024年11月26日[8]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11-25 17:07
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 2024年1月4日,首次授予194人行权381.238万股,预留授予27人行权0股[9] - 2024年4月3日,首次授予194人行权4.6348万股,预留授予27人行权14.085万股[10] - 2024年7月2日,首次授予194人行权4.75万股,预留授予27人行权0.4万股[10] 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 拟注销预留授予(第一批次)176.82万份股票期权[4][13] - 拟注销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未行权的31.82万股[13] - 拟注销28名激励对象105.00万份股票期权[15] - 拟注销离职激励对象40.00万份股票期权[16] 考核条件 - 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2022年,主营收入不低于20.50亿元,净利润不低于0万元[18] - 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2023年,主营收入不低于21.50亿元,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18] 其他 - 注销不影响管理团队稳定性和公司财务经营[1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注销[19] - 监事会同意注销176.82万份股票期权[20] - 律师认为注销需信息披露和办理登记手续[21]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5 17:07
会议信息 - 2024年11月15日发出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和资料[2] - 2024年11月22日会议在月湖金汇大厦20楼召开[2] - 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延期议案,同意“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延期[3] - 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符合规定无实质影响[3][4]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11-25 17:0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5月18日获批发行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2907.9375万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52907.9375万股,均为普通股[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4]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6]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30日内执行[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0]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22]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25]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2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25]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6] - 特定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26]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0]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特定情况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30]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30]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有权提提案,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3]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4]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5] 董事监事相关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上述主体中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47] - 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47] - 特定犯罪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职务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或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52]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52] - 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59]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连续十二个月内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值50%的投资、30%的资产处置行为、30%的对外担保行使决策权[62] - 董事会可决定与关联方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内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值5%以内的关联交易[6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6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64]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需在会议召开前5日书面通知[6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64]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6] 其他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67]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72]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任[7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75]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75]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7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7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8]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79]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0]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要求[80]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88] - 公司通知有不同送达方式及送达日期规定[91]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9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95][9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98]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9]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要求[99]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06]
维科技术: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11-25 17:07
募资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114,192,495股股票,募资总额699,999,994.35元,净额689,750,756.15元[2] 项目投入调整 - 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调整后投入33,000.00万元[4] - 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调整后投入20,000.00万元[5] 项目进度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锂电池扩产项目投资进度100.46%[6]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100.05%[6]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钠离子电池项目投资进度69.42%[6] 资金余额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67,640,642.91元,理财未到期金额55,000,000.00元[6] 项目延期 - 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达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7] - 2024年11月22日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12]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5 17:07
会议情况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9名董事全出席[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年产2GWh钠离子电池项目延期议案[3] - 审议通过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未行权期权议案[5] - 审议通过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6] 数据变更 - 因激励计划行权4,174,813股,注册资本由524,904,562元变为529,079,375元,总股份相应变更[6]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1-25 17:07
股票期权与股本变更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行权4174813股[1] -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24904562元变更为529079375元[1] - 公司总股份将由524904562股变更为529079375股[1]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相关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条款修订[3]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再行审议[4] 后续事项 -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尚需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4]
维科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25 17:07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HARNEST & GARNER LAW FIRM 关于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 权部分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已获授但未行 权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 目 录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律师声明事项… | | --- | | 正 文. | | 一、本次注销的批准和授权 . | | 二、本次注销的情况… 6 | | 三、结论意见. | 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 次)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部分及预留授予 (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 l 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维科技术"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