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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600152) - 维科技术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07 16:00
报告与会议安排 - 公司2025年4月15日发布2024年度报告[2] - 2025年4月16日14:00 - 15: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2][5][6] 会议相关信息 - 业绩说明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举行[2][5][6] - 董事长等三人参加业绩说明会[6] 投资者参与 - 2025年4月9 - 15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2][6] - 投资者可在线参与业绩说明会并查看内容[6][7]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02 02:11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发布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0万份,行权0股,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18]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 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监事会核查激励对象 [3] - 2022年6月14 - 2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内部公示,未收到异议,6月24日监事会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 -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6月30日披露相关公告及报告 [4] - 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监事会核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4] - 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监事会核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5] - 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监事会核查 [5] - 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二批次)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监事会核查 [6] -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6] - 2023年1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监事会核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7] - 2024年1月4日,公司披露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194人行权3,812,380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27人行权0股 [7] - 2024年4月3日,公司披露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166人行权46,348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13人行权140,850股 [8] - 2024年7月2日,公司披露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194人行权47,500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27人行权4,000股 [8] - 2024年8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部分及相关行权条件未达成的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监事会核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9] -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部分及相关行权条件未达成的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监事会核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0] 本次行权的基本情况 - 行权数量: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登记行权数量为0股 [2][12] - 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12] - 行权人数:本次激励计划可行权人数为0人,2025年第一季度0名激励对象行权 [13]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 + 2)日上市交易 [14] -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025年第一季度行权股票的可上市流通数量为0股 [14] - 董事和高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遵守相关规定 [15] - 本次股份结构变动情况:本次股份变动后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16] 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通过自主行权方式过户登记股份为0股,募集资金0元 [17] 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18]
维科技术(600152) - 维科技术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5-04-01 18:19
激励计划行权情况 - 2025年Q1可行权股票期权0万份,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3] - 2024年1月4日首次授予194人行权3812380股,预留授予27人行权0股[8] - 2024年4月3日首次授予166人行权46348股,预留授予13人行权140850股[9] - 2024年7月2日首次授予194人行权47500股,预留授予27人行权4000股[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首次授予194人累计行权3906228份,占比66.64%[12] - 截至2025年3月31日预留授予27人累计行权268585份,占比52.36%[12] - 2025年Q1激励计划可行权人数为0人,行权股票可上市流通数量为0股[13] 激励计划相关会议 - 2022年6月13日公司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 - 2022年6月2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 - 2022年7月11日公司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议案[5] - 2022年10月31日公司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议案[6] - 2023年6月19日公司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二批次)议案[6] - 2023年8月25日公司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等议案[6] 股份变动情况 - 本次变动前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0,无限售条件股份均为529079375[15] - 2025年Q1激励计划过户登记股份为0股,募集资金0元[16] 其他情况 -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17] - 本次股份变动后实际控制人不变[15]
维科技术(600152) - 维科技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5-02-21 16:30
理财赎回 - 赎回利多多公司产品,金额5000万元,收益25万元[3][4] 近12个月理财情况 - 投入44000万元,收回本金44000万元,收益203.59万元[6][8] - 单日最高投入8000万元,占净资产4.45%[8] - 累计收益占净利润1.70%[8] 理财额度 - 已使用额度0万元,未使用额度10000万元,总额度10000万元[8]
维科技术(600152) - 维科技术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公告
2025-01-27 00:00
保荐相关 - 2025年1月24日公司收到世纪证券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1] - 2023年6月世纪证券承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工作[1] - 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1] 人员变动 - 因原保荐代表人工作变动,世纪证券委派吴坤芳、赵雅慧接替[2] - 吴坤芳、赵雅慧2015年开始投行工作,参与多项目[6]
维科技术(600152)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16 15:46
净利润与亏损情况 - 预计2024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3,100万元,亏损额同比减少8,930万元[3][4] - 预计2024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9,100万元[3][4] - 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03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568万元[5] - 上年同期每股收益为-0.23元[5] 研发投入与成本 - 2024年公司研发费用同比增加3,800万元[6] - 南昌基地钠电处于投入阶段和产业化初期,产品成本较高,研发、工艺改进和产品升级投入较大[7] 资产转让收益 - 2024年转让子公司上海维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益3,245万元[7] 业绩预告准确性 - 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8] -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9]
维科技术(600152) - 维科技术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5-01-03 00:00
激励计划行权数据 -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51.30万份[3] - 2024年10 - 12月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23,735股[3] - 2024年1月4日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194人行权3,812,380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27人行权0股[8] - 2024年4月3日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166人行权46,348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13人行权140,850股[9] - 2024年7月2日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194人行权47,500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27人行权4,000股[9] - 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行权期陈良琴可行权300,000份,累计行权150,000份,占比50%[12] - 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行权期陶德瑜可行权300,000份,累计行权0份,占比0%[12] - 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行权期核心骨干人员(192人)可行权5,262,000份,累计行权3,908,228份,占比74.27%[12] - 预留授予股票(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核心骨干人员(27人)可行权513,000份,累计行权268,585份,占比52.36%[12] -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27人,2024年第四季度11人行权[13] 激励计划会议相关 - 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 -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 - 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6] -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等议案[6] -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相关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10] 股份与资金情况 - 2024年第四季度行权股票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23,735股[15] - 本次变动前无限售条件股份为528,955,640股,变动数为123,735股,变动后为529,079,375股[15] - 2024年第四季度过户登记股份为123,735股,募集资金697,865.40元[16] -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6] 其他 -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17]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4-12-25 15:45
理财额度 - 公司可使用不超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买理财产品[2] - 总理财额度10000万元,已用5000万元,未用5000万元[8] 资金情况 - 2024年11月23日赎回产品,收回本金1000万元,收益16,666.67元[3] - 最近十二个月实际投入60000万元,收回本金55000万元[8] - 最近十二个月收益262.96万元,未收回本金5000万元[8] 比例数据 - 最近12个月单日最高投入11000万元,占最近一年净资产比例6.12%[8]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占最近一年净利润比例2.19%[8]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
2024-12-09 15:33
股票期权注销 - 2024年12月9日完成2022年部分股票期权注销[5] - 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24.4415万股将注销[1] - 拟注销28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105.00万份期权[3] - 拟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40.00万份期权[4] - 本次拟注销期权合计169.4415万份[4] 行权条件 - 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50亿元,净利润不低于0万元[4] - 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1.50亿元,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4] - 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3.50亿元,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4] 其他情况 - 2023年经审计净利润剔除费用后未达第二个行权期条件[3] - 本次注销不影响股本、财务、经营及激励计划实施[5]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法律意见书(更新稿)
2024-12-04 17:11
激励计划会议 - 2022 - 2024年多次召开会议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5][16][17][18][19] 股票期权注销 - 本次拟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169.4415万份[22][24][25] - 预留授予(第一批次)24.4415万股未行权将被注销[22][25] - 因未达条件和人员离职拟注销145万份股票期权[24][25] 行权期 -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实际可行权期为2023.12.29 - 2024.10.31[22][25] 后续事项 - 律师认为注销符合规定,公司须披露信息并办理注销登记[20][25][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