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云信(60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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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云信(600155) - 华创云信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4 19:16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1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原则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8] -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8] 股东会与说明会 - 公司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0]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0] 职责与档案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建立机制、处理诉求等多项职责[13][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4]
华创云信(600155) - 华创云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24 19: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直接或间接持股 1%以上或前 10 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0]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 5%以上股东或前 5 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0] - 最近 36 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不得担任[12] - 最近 36 个月内受上交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12] - 已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得再提名[12]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 6 年,36 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 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5]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连任不超六年[15] - 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或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董事会会议,30 日内解除职务[16] - 因特定情形辞任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 日内完成补选[16][17]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 12 个月未亲出席会议超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书面说明并披露[23]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3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2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董事会会议前,独立董事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提要求,公司反馈落实情况[23]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特定事项[24]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2]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2]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3]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履职遇阻碍可报告[34]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津贴[35]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0]
华创云信(600155) - 华创云信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1-24 19:16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11月修订[1]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必须审计[13] 信息披露适用对象 - 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属于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适用对象[7]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5][27] - 业绩快报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需披露更正公告[28]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需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召开需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通知[20]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及时披露[2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提供担保除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供担保除外)需及时披露[23][24]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的30%、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等情况要报告披露[31]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9]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批后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披露[39] 信息报告与审核 - 重大信息报告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经评估审核等流程提交上交所审核披露[40][41]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43] 信息披露检查 - 董事会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检查一次[45] 文件资料保存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0] 信息发布媒体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70] 信息保密 - 公司应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2][53] 董高股份交易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有时间限制和收益收回规定[62][64] 业绩说明会 - 业绩说明会应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58]
华创云信(600155) - 华创云信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11-24 19:16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确 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各分公司,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财务数据、需报批 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 公司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信息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二章 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相关重大事项信息 公布 ...
华创云信(600155) - 华创云信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11-24 19:16
担保决策权限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15] 担保额度预计 - 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及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16]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对未来12个月拟担保对象及对应新增额度合理预计[16] 担保调剂规则 - 合营或联营企业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7]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担保额度[17] 担保其他规定 - 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原则,拒绝强令担保行为[6] - 证券子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担保[7]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应及时了解并披露相关信息[24] 责任追究 - 董事等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追究责任[30]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30] - 各职能管理部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信息等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0] - 职能管理部门怠于行使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可视情节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30] 合同签署与管理 - 对外担保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19,21] - 财务部门是担保行为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保存管理担保合同[23] 信息披露 - 担保信息披露按相关规定执行,董事会秘书记录会议情况并公告决议[28]
华创云信(600155) - 华创云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24 19:16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2025年11月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 股价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 息登记备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配 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 交易价格。 第四条 公司应重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工作 ...
华创云信(600155) - 华创云信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11-24 19:16
资金管理 - 制度于2025年11月修订[1] - 公司与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3][4] 责任机制 -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6] - 董事等协助纵容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可提议罢免或解聘[11] 自查与应急 - 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6] - 发生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董事会应召开紧急会议[8] 资金清偿 - 公司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8] - 关联方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需符合多项规定[8][9] 责任处分 - 公司及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相关责任人将受处分[13]
华创云信(600155) - 华创云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11-24 19:16
审计工作规程 - 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提高信息披露质量[1] - 规程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16][17] 审计工作安排 - 责任人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充分沟通确定安排[3] - 审计期间遇突发事件商定替代程序确保推进[2] 审计报告相关 - 审计委员会审阅报表形成书面意见[4][5] - 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报告并记录情况[6] - 报告完成后表决提交董事会审核[7] 事务所管理 - 审核事务所工作并就续聘或改聘形成决议[8]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改聘,改聘需多流程决议[3] 报告备案 - 审计委员会记录沟通情况报告北京证监局[12]
华创云信(600155) - 华创云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24 19:16
股份解锁与转让限制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上年最后一日所持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可解锁额度[6]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所持股份全部锁定,期满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7]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 [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0]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 离职6个月后出售股票不受25%转让比例限制[1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交易时间限制 - 不得在买入本公司股票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12]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3]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3] 减持计划规定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未实施或未完毕,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5]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申报个人信息需在规定的2个交易日内完成[5][6] - 所持股票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报送申报表,公司董事会2个工作日内披露[16]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17] - 未申报或披露股份变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发函提示并责令补充[19]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交易,“误操作”等不能免责[19] - 违反《证券法》第44条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19] - 违反规定,除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公司将视情节追究责任[19]
华创云信(600155) -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24 1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6月29日获批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13,542,477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2,213,542,477股,均为普通股[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8] - 特定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6个月内的收益归公司所有[18] - 投资者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及增减时需报告、通知并公告[19] - 违规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全资子公司相关违规行为采取法律行动[2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7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9]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一年内涉及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84]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一年内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对外投资[84]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0]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100] - 公司该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且现金流充裕可实施现金分红[102]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10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8] - 公司合并、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规定媒体公告[11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