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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云信(60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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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云信:华创云信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2024-04-18 19:4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意见[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意见发布时间 - 董事会发布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2]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18 19:42
第一条 为促进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保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 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8 19:42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会议形式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本 ...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玉)
2024-04-18 19:42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 玉)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华创云信 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将 2023 年度 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朱 玉:男,1974 年 9 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学博士。曾任 职于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 学苏州数字技术研发能力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石油储备中 心、国家发展改革委离退休干部局、国家信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中国 信息协会、中国电子商会工作,现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华 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特邀研究员,民 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公安部、科技部、 民政部重大专项评审专家,中国企业管理案例库顾问。主持参与了多项 中财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地方政府委托课题,公开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参与撰写了公开出版著 ...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18 19:4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修订 - 公司于2024年4月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1]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委员会设三名委员,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一致,连任不超六年[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认为必要可召开会议[12] - 会议通知提前三日发出,含方式、时间等[13] 职责与记录保存 - 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8]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9] - 委员连续两次无故未出席,建议撤换[10]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8 19:42
人员情况 - 截止2024年2月,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52人[1] 审计相关 - 2023年12月变更审计机构获股东大会批准[2] - 2024年1、3月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6] - 2024年4月审计委员会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等议案[6] - 大华国际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有效性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卫军)
2024-04-18 19:42
会议召开 - 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会议5次[6] - 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2次[6] - 报告期内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8] 制度制定 - 2024年4月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6] - 2024年4月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6] 其他决策 - 同意改聘大华国际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续聘为2024年度[17] 核查意见 - 认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原则,收购控股思特奇符合规划[12] - 核查发现公司及相关方严格履行承诺[13] - 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控体系有效[15] - 认为候选人符合任职规定[19]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4-04-18 19:42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视为对外担保,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相互担保[2] - 证券子公司不得为股东或其关联人提供担保[6] - 除反担保情形外,对外担保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7] 资信审查 - 被担保人资信审查资料包括企业基本资料、财务报告等[10] - 被担保对象需具备依法设立、盈利能力好等资信条件公司方可担保[11] 审议条件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15]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15]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1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15] 决策与管理 - 董事会、股东大会、子公司股东会是担保决策机构,财务部门是职能管理部门[24] - 证券部是担保信息披露职能管理部门,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29] 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经办责任人要督促还款[25]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信息[24]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7]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7] 其他要求 - 公司应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30] - 参与担保事宜的部门和责任人需向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通报情况并提供资料[30] - 董事等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承担责任[32]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34]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18 19:42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加强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 范、健康发展,根据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公司审计委员会, 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委员会本着精干高效、科学决策的基本原则,明确议事规则,建立 与之相适应的决策程序,加强信息交流,密切协调配合,以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与 决策质量。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 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委员会履行职责。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 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设委员三名,全部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包括独立董事两名。 第 ...
华创云信:华创云信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8 19:42
公司代码:600155 公司简称:华创云信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