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环(6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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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环(600217) - 2025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6-01-12 19:50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预计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 2025 年度 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预先沟通,双方 不存在重大分歧。2025 年度公司业绩出现亏损,主要受行业政策调 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加快推进财务核算工作,尽快披露 2025 年度业绩预告。影响因素及 财务数据,公司将在后续正式业绩预告中披露。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 2026-00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业绩预亏的提示性公告 2026 年 1 月 13 日 ...
中再资环: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新浪财经· 2026-01-12 19:46
公司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2025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 [1] -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预先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1] 业绩变动原因 - 2025年度公司业绩出现亏损,主要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 [1]
中再资环(60021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预计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6-01-12 19:4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预计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再资 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资环""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 2026 年预计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 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介绍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企业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公司 2026 年度拟为下属企业包括新设立全资和控股企业申请银行 授信并办理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度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
中再资环(600217) - 中再资环关于2026年预计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6-01-12 19:45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6-004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预计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担保情况概述 ㈠担保情况介绍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企业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在确保运作规 1 ⑴注册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经济开发区 ⑵法定代表人:步长涛 ⑶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危险废物经营。 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 生资源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电池销售;电池零配 件销售;固体废物治理;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 料销售;办公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轻质建 筑材料制造;企业管理咨询;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 咨询;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 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 ...
中再资环(600217) - 中再资环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1-12 19:45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 2026-002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在任董事 4 人,应参与表决董事 4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4 人。经与会董事审 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因原有授信额度到期,为满足公司及下属企业经营发展需要, 同意: (一)公司及全资下属企业中再生(绥化)电子废弃物循环利 用有限公司、中再生(唐山)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中再 生(宁夏)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中再生(临沂)电子废 弃物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中再生(洛阳)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中再生(内江)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中再生(黄冈)固 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中再生(南昌)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有限 公司、中再生(衢州)电子废弃 ...
邢宏伟被查
上海证券报· 2026-01-10 13:05
公司核心事件 -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邢宏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 - 邢宏伟已于2025年12月19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其在中再资环担任的所有职务,包括董事长、董事及多个委员会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3] 公司基本情况 - 中国再生资源集团成立于1989年5月,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供销集团)下属企业,也是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会长单位 [3] - 公司是国家推动再生资源行业发展、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的重要抓手 [3] - 集团拥有出资企业200余家,年销售额达600亿元,年再生资源业务量超过3000万吨 [3] - 业务涵盖11条主要业务线,包括家电拆解、机动车再利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再生金属、产业资源+二手设备、公共机构+3C电子产品+服务器、两网融合、进出口+有色金属、再生塑料+线路板(危废)、数字化、产供链运营 [3] - 集团旗下拥有一家主板上市公司中再资环(股票代码:600217)和一家科研机构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 [3] 上市公司信息 - 中再资环于2025年12月20日公告了董事长邢宏伟辞职的消息 [3] - 截至1月9日收盘,中再资环股价报4.19元/股,总市值为69亿元 [3]
邢宏伟被查!辞去上市公司董事长职务
证券时报· 2026-01-10 11:18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邢宏伟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供销总社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邢宏伟涉嫌 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供销总社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广东省清远市监委监察调查。 综合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官网、上市公司公告 责编:万健祎 校对: 冉燕青 版权声明 证券时报各平台所有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我社保留追 究相关 行 为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与合作可联系证券时报小助理,微信ID:SecuritiesTimes END 点击关键字可查看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1989年,是国家推动再生资源行业发展、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的重要抓手。现有出资企业200余家, 年销售额600亿元,再生资源业务量超3000万吨/年,业务涵盖家电拆解、机动车再利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再生金属、产业资源+二手设备、 公共机构+3C电子产品+服务器、两网融合、进出口+有色金属、再生塑料+线路板(危废)、数字化、产供链运营等11条主要业务线。 此前,2 ...
中再资环: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26 20:43
公司治理与股东会议 - 中再资环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 -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修订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 [2]
中再资环(600217) - 中再资环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26 19:02
董事会会议召集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四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不限[8] - 董事长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包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10] - 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副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8] 会议通知与变更 - 通知方式包括专人送达、传真、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送达日期不同[9][10][11]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召开日至少3日前发出变更通知,不足3日需征得全体董事认可;临时会议变更需征得全体董事认可并记录[11] 提案相关 - 公司经理层提案由相关职能部门起草,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后报告[13] - 以董事会名义和专门委员会提案由董事会办公室起草并报告[13] -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提案,由提案人或董事会秘书签署并报告[13] - 需取得独立董事事前同意的提案,须在会议召开两日前送达,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列入审议事项[13]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会议次数超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18] - 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决议一般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4]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会议执行与记录 - 决议由总经理执行,董事长督促检查,总经理需报告执行情况[31] - 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议案通过后,新任命人员立即就任或按决议确定时间就任[3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或其授权人记录[29] - 决议由董事会秘书起草,按规定时间和格式公告[26]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可设立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38] -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39] - 同一名独立董事不得担任两个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39] 其他 -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提议后应在两日内报告董事长并提交合规性审查意见[9] - 现场表决由董事会秘书计票,一名独立董事监督[22]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3]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4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2]
中再资环(600217) - 中再资环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
2025-12-26 19:02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范围 -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多种资产[3] 商誉和无形资产减值测试 -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年需减值测试[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年末结合相关资产组或组合作减值测试[27] 可收回金额确定 - 可收回金额按资产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较高者确定[5] 减值准备转回规定 - 长期股权投资等减值准备确认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5] 应收票据减值测试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大于100万元)的应收票据等单独减值测试[12]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 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账款等按账龄段划分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年(含)内5.00%,1 - 2年(含)10.00%,2 - 3年(含)50.00%,3年以上100.00%[12]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 存货市价持续下跌等情况计提跌价准备[16] - 存货已霉烂变质可收回金额为零,账面价值全转当期损益[16] - 执行销售合同持有的存货,可收回金额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17] - 存货减记因素消失,减记金额可在原计提范围内转回[17]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 - 长期停建且预计未来三年不开工的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21] 固定资产等减值准备计提 - 固定资产等出现陈旧过时、闲置等情况计提减值准备[2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 无形资产被替代、市价大跌等情况计提减值准备[25] 资产减值准备审批 - 一个会计年度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超50%且绝对金额超20000万元,由股东会审批[28] - 一个会计年度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占比超1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29] 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 - 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遵循客观性原则,核销事实损失资产账面余额与减值准备[33] - 坏账准备财务核销依据包括债务单位破产等证明文件[35] 资产减值准备申请流程 - 公司计提特殊坏账准备及其他资产减值准备,由实物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财务部复核,按权限审批[28] 资产核销审批权限 - 股东会审批一个会计年度内核销资产累计金额占比超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39] - 董事会审批一个会计年度内核销资产累计金额占比超10%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39] 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程序 -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程序为实物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财务部复核,按权限审批,相关人员签字后账务处理[39][40] 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审计 -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后由年度审计机构在年度财务决算中重点审计[40] 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档案管理 - 公司财务部对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情况建档案[40] - 公司每年对核销资产管理情况编专项报告[42] - 公司对核销资产建专门档案,按会计档案保存期限保存[42] 资产减值准备披露 -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44] 制度定义及生效 - 制度所称净利润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含少数股东损益[44] - 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