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600231)

搜索文档
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到期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2024-09-09 16:43
股东持股与减持 - 截至2024年5月17日,宏运资本持股151,687,875股,占比5.32%[2] - 2024年6 - 9月计划减持不超2%,即不超57,043,280股[2] - 截至9月8日累计减持39,323,068股,占比1.38%[2] - 减持价格1.3 - 1.41元/股,总金额52,669,517.48元[6] - 减持后持股112,364,807股,比例3.94%[6]
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4-09-04 17:31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编 号:临 2024-082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凌源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凌源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凌源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核查<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
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
2024-09-04 17:21
股权激励 - 董事长张鹏获授74万股,占首次授予2.24%、股本0.03%[2] - 4位副总经理各获授55万股,各占首次授予1.67%、股本0.02%[2] - 董事会秘书王宝杰获授52万股,占首次授予1.58%、股本0.02%[2] - 96名人员合计获授2952万股,占首次授予89.51%、股本1.04%[2] - 首次授予合计3298万股,占首次授予100%、股本1.16%[2] - 激励计划标的股票不超股本10%[3] - 预留权益不超拟授予权益20%[3] - 董高权益授予价值不超薪酬40%[3]
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9-04 17:21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4年9月4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1][2][19][20] - 向10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298万股限制性股票[1][19][21][22]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1.00元/股[1][2][19][23] 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7月2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3] - 2024年7月27日至8月5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内部公示[4] - 2024年8月13日,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投票权[4] - 2024年8月23日,激励计划获朝阳市国资委批复[5] - 2024年8月28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 - 2024年9月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议案[6] 激励计划关键数据 - 标的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2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2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24、36、48个月[26]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分别为33%、33%、34%[29]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总额10%[30] 人员获授情况 - 董事长张鹏获授限制性股票74万股,占首次授予总量2.24%,占股本总额0.03%[31] 调整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7名调整为102名,数量由3469万股调整为3298万股[32] 费用情况 - 首次授予3298万股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1319.2万元[37] - 2024 - 2028年会计成本分别为154.35、474.91、404.17、210.08、75.69万元[37] 其他要点 - 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管授予日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36] - 激励计划费用摊销对净利润有影响,但业绩提升将高于费用增加[38] - 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40] - 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数量、价格及授予日均符合相关规定[40] - 公司本次授予条件已满足,符合相关规定[40] - 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需进一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0] - 凌钢股份和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41]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规定[41] -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确定符合规定[41] - 公司本次首次授予需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后续手续[41]
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4 17:17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编 号:临 2024-080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4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参加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鹏先生召集 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张鹏先生、李景东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同日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凌钢股份: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9-04 17:17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 | --- | --- | | 《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 《试行办法》 | |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 | | | | 资发分配〔2006〕175 号文) | | 《公司章程》 | 指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考核管理办法》 | 指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 | | | 施考核管理办法》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1、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 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 | 第一章 | 释 义 1 | | --- | --- | ...
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4 17:17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编 号:临 2024-081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0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均符合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
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首次授予日)
2024-09-04 17:17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目)进行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 ...
凌钢股份: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凌钢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9-04 17:17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九月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http://www.chongguanglawfirm.com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C 座 7 层 邮编:100033 电话:(8610)85630600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 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凌钢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北 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原法律意见书"),现就公司本激励计划的 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相关事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公告
2024-09-03 17:58
根据相关规定,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处置部分固 定资产,本次处置固定资产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处置基本情况 1.为响应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适应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要求,2023 年 8 月 29 日和 9 月 1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1#-4#高炉装备升级建设项目的议案》,公 司拟按照工信部〔2021〕46 号《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和《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有关规定和要求,拟在原址对现有 1#-4#高炉实施 产能置换。2023 年 11 月 24 日,鉴于市场形势,并结合股东等行业专家意见, 公司对 1#-4#高炉装备升级建设项目方案进行变更,将原"置换成 2 座容积 1550m ³高炉"变更为"置换成 1 座 2290m3高炉和 1 座 1200m3高炉"。该项变更经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3月7日,辽宁省工信厅对公司1#-4#高炉装备升级建设项目产能置换 方案进行了公示;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