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60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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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钢股份(600231)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06-12 19:16
(经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 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 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 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 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五条 ...
凌钢股份(600231)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12 19:16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东会运作机制,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 本规则。 第三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 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股东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1 / 26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五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六条经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可以依法向董事会授权,但 不得将法定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未经股东会同 意,董事会不得将股东会授予决策的事项向其他治理主体转授权。 第七条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
凌钢股份(600231)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2025-06-12 19:16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经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办法。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 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 (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 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 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 的; (二) 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 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 ...
凌钢股份(600231)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6-12 19:16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 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 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经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 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
凌钢股份(600231)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6-12 19:16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经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 体;控股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执行本办法应履行内部审批 程序。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 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 关联关系和关联人 第三条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 括关联人与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 业利益关系。关联关系应从关联人对本公司进行控制或者影响的 1 / ...
凌钢股份(600231) - 凌源钢铁股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5-06-12 19:16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经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推动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善中国特 色现代企业制度,厘清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规范公司董 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公司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 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要求,以及《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指授权主体在一定条件和范围 内,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委托其 他主体代为行使的行为。本办法所称行权,指授权对象按照授 权主体的要求依法代理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基本原则 1 / 12 (一) 依法合规原则。董事会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可以将法定职权外的部分职权进行授权。 (二) 责权对等原则。授权对象要严格在 ...
凌钢股份(600231)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2025-06-12 19:16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经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 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承担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1-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 ...
凌钢股份(600231)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06-12 19:16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 12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 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1 / 5 应当按照法律、行 ...
凌钢股份(600231)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2 19:16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七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 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 占多数。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1 -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 ...
凌钢股份(600231)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2025-06-12 19:15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编 号:临 2025-041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2025 年 6 月 12 日,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公司决定对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取消监事会设置, 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 《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及监事职务履行至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 案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3 日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