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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60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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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6002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6 16:0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应两个月内召开[5]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会议相关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应提前两日公告说明[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表决相关规定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1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9] - 股东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其他提案逐项表决[19]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需对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1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1] 决议及实施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及提案表决结果[2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4] 其他信息 - 公司为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8] - 时间为2025年5月[28] -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鑫科材料(600255) -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6 16: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10月26日获批首次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06146955元[9] - 公司发起设立时总股本为65000000股,2000年首次公开发行30000000股[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806146955股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证券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4]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0][3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6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8]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6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6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6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8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8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2]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3] - 现金分红条件为累计未分配利润高于注册资本的10%、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105] - 公司盈利且现金满足需求,累计未分配利润高于注册资本10%时,任意连续三年现金分红次数不少于一次,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6] 其他规定 - 公司党委和纪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66] - 党组织工作经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纳入年度预算[6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1]
鑫科材料(60025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6 16:01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情况,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1][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2]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相关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预计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3][14]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4]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7]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定价参照原则[19][20] - 公司以特定估值方法评估拟购买资产作定价依据,实施完毕后连续三年年报披露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21]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为公司关联人[7][8] - 公司董事等应将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说明及时告知公司[10]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交易以公司投资等金额为计算标准适用办法规定[18] - 公司拟购买关联人资产价格超账面值100%的重大关联交易应公告溢价原因并为股东提供投票便利[21] - 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关联交易审议等情况监督并在年报发表意见[17]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4] - 公司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25] - 因关联人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27]
鑫科材料(6002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6 16:01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一[8]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8]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6] - 特定情况提议时,董事会应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6]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7]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不足需顺延或获认可[19] 董事长与议案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5] - 议案提出人需提前五日递交议案及材料[22] 审批权限 - 单笔10000万元内对外投资等交易由董事长审批[24] - 4000万元内重大合同及10000万元内贷款合同由董事长决定[25] 决议规则 - 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6]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26] 表决与结果通知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28] 利润分配与提案 - 先依审计草案作利润分配决议,正式报告出具后再定[29] - 提案未通过且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9] 会议记录与档案 - 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可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29][30]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1]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31][32] 其他 - 董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2]
鑫科材料(6002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6 16: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8][9] - 近36个月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担任[12]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7]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含多方面内容[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7] - 辞职或解职致比例不符等,60日内完成补选[19]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0]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9]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9]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1]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1] - 给予相适应津贴并披露标准[31]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33]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3]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修改需股东会审议[33]
鑫科材料(600255) - 鑫科材料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2025-05-16 16:01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25-027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7 日 1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董事会 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陈昆志先生,副总经理胡基荣先生及邢维松先生的书面辞职 报告。陈昆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战略委 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胡基荣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 担任公司党委委员;邢维松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 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昆志先生、胡基荣先生及邢维松先生在任职 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公司已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拟于 2025 ...
鑫科材料(600255) - 鑫科材料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5-16 16:01
公司股份情况 - 公司原发行普通股总数为3000万股,发起设立时总股本为65000000股[6] - 成立时向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发行股份,占比不同[6] - 2000年经批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股[6] - 公司现在已发行股份数为1806146955股普通股[7] 股份收购与转让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7] - 公司因奖励职工收购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股份1年内转让给职工[9]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有注销、转让时间及持有比例限制[9]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等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10][2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1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5] - 股东滥用权利、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需承担相应责任[14][16] 融资与担保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9]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9][2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0]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董事会等对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的反馈及通知时间规定[21][22][23] - 股东会召开形式、通知时间、提案规则等规定[21][25][26] - 股东会决议通过比例、计票方式等规定[32][36] 公司组织架构与人员职责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44]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执行职务造成损害有赔偿责任[41][42][44]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至6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55]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57][58]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并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59] -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公积金,有利润分配相关规定[59][60][61][62] 公司其他事项 - 公司党委和纪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设置[38] - 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纳入年度预算[39]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62][6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等程序规定[65][66] - 《公司章程》等部分条款修订需经审议并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71][72][73]
鑫科材料(600255) - 鑫科材料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5-16 16:00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公告编号:2025-026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芜湖总部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6 月 3 日 至2025 年 6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 ...
鑫科材料(600255) - 鑫科材料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5-16 16:00
董事会会议 - 九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6位董事全到[2] 人事变动 - 拟增补蒋毅为非独立董事,其未持股[3] - 聘任王锡源为副总经理[4] - 聘任唐梦颖为证券事务代表[5] 议案审议 - 《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需股东大会审议[6] -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部分子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7]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7]
A股铜缆高速连接板块反覆活跃,沃尔核材封板涨停,长飞光纤、神宇股份涨超6%,宝胜股份、鑫科材料、鼎通科技、瑞可达、精达股份等跟涨。
快讯· 2025-05-08 11:01
行业表现 - A股铜缆高速连接板块呈现反覆活跃态势 [1] - 沃尔核材封板涨停 [1] - 长飞光纤、神宇股份涨幅超过6% [1] - 宝胜股份、鑫科材料、鼎通科技、瑞可达、精达股份等公司股价跟涨 [1] 公司表现 - 沃尔核材表现最为强劲,实现封板涨停 [1] - 长飞光纤和神宇股份涨幅显著,均超过6% [1] - 宝胜股份、鑫科材料、鼎通科技、瑞可达、精达股份等公司股价跟随行业上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