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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60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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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600255) - 鑫科材料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4 18:15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债券上市挂牌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临时报告在知道或应当知道重大事项的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需披露临时报告的情况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18] - 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18] - 承担他人债务或对同一担保对象实际代偿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8] - 新增借款、对外提供增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19] - 作出减资超过原注册资本5%等决定[19] 其他披露要求 - 按规定编制、报送和披露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12] - 年度财务报告由符合法律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由事务所和至少两名注册会计师签章[14] - 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在披露截止时间前披露延期公告[14] -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整改情况[15] - 信息披露文件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及时披露更正公告和更正后的文件[9] - 已披露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21] 信息披露流程与管理 - 信息披露遵循制作、审核、审议、公告、报送、归档等流程[22][23] - 拟披露信息符合特定情形可豁免或暂缓披露[24] - 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符合相关条件[24]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不符合规定或事由消除及时披露[25]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主管部门[26]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26] -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26] 资料保管与保密 - 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公司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5年[31] - 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约定对未公开信息保密[33] - 与特定对象沟通签署承诺书明确保密义务[33] - 与投资者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6] 特定事项报告与披露 - 董事等持股5%以上股东及关联方认购等公司债券及时报告并披露[3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在重要提示说明情况[30] - 董事等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0] 其他事项 - 关注债券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核查传闻并发布澄清公告[37] - 下属子公司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并及时报告[38] - 对违规责任人可采取降低薪酬等处罚措施[40]
鑫科材料: 鑫科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增持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2 00:13
增持计划概况 -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融鑫弘梓科技有限公司计划自2025年4月11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 [1] -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4月11日,拟实施期间为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10月11日 [2] - 增持主体为控股股东,增持前持股数量为176,959,400股(未披露占总股本比例) [2] 增持实施进展 - 截至公告日(2025年7月11日),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但实际增持数量为0股,增持金额为0元 [2] - 已筹集到位资金5,000万元,其中中国银行专项增持贷款4,500万元,自有资金500万元 [2] - 因股价波动较大,控股股东暂未实施增持,后期将分批次进行 [2] 资金安排 - 后续增持资金将优先使用中国银行专项贷款4,500万元,辅以自有资金500万元 [2] - 增持主体未提前终止计划,仍处于原定实施期内 [3] 股东结构影响 - 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 增持主体身份为直接持股的控股股东,非一致行动人或董监高成员 [2]
鑫科材料(600255) - 鑫科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增持进展公告
2025-07-11 18:32
增持计划 - 控股股东四川融鑫2025年4月11日起6个月内拟增持5000 - 10000万元[2] - 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已筹集5000万元,含贷款4500万、自有资金500万[2] - 增持前控股股东持股176,959,400股,比例9.80%[5] - 截至公告日增持数量0股,金额0,比例0%[6] - 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未过半或未到下限比例50%[8]
鑫科材料(600255) - 鑫科材料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5-07-07 16:00
公司债券发行 - 拟在上交所非公开发行不超5亿元公司债券[9] - 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10] - 期限不超5年,可单一或混合期限品种[12] - 固定利率,单利按年计息[13] - 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的专业投资者[14] - 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满足条件将申请上交所挂牌[18] 其他 -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19] - 募集资金扣除费用后拟偿债和补充流动资金[17]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相关事宜[21] -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至发行全部事项办理完毕[22]
鑫科材料: 鑫科材料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9
董事会决议公告 -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由董事长宋志刚主持 [1] - 会议审议通过四项议案,包括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及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1][2][4][5]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 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相关议案已获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 - 发行债券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拟申请在上交所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 [2] 债券发行方案 - **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具体规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2] - **发行条款**:面值100元平价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为单一或混合期限品种,固定利率按年计息 [2][3] - **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经上交所审核后可分期发行,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2][3][4] - **授权安排**:股东会拟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债券发行事宜,包括确定发行条款、签署相关文件及信息披露等,决议有效期24个月 [4] 临时股东会安排 - 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临2025-035) [5]
鑫科材料: 鑫科材料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9
股东会召开基本信息 - 股东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14点30分,地点在芜湖总部会议室 [1]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9:15-15:00(交易系统平台时段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1] 审议事项 - 主要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非累积投票议案 [2] - 议案已通过公司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公告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四大证券报 [2] 投票规则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等特殊账户的投票需按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执行 [2] - 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结果为准,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表决权数量合并计算 [3][4] 参会对象与登记方式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7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代码600255)可出席 [4][9] - 个人股东需凭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登记,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异地股东可传真或信函登记 [5][9] 其他会务信息 - 会议联系人为唐梦颖,联系方式包括电话0553-5847323、邮箱ir@ahxinke.cn [6][9] - 会期半天,股东需自理食宿及交通费用 [9]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填写"同意/反对/弃权"意向,未指示的由受托人自主表决 [8][11]
鑫科材料(600255) - 鑫科材料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6-27 17:45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7月14日召开,现场14点30分在芜湖总部会议室[2][3][4] - 网络投票7月14日,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3][4] - 会议审议3项议案,6月27日董事会已通过[5]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7月7日,A股代码600255,简称鑫科材料[10] - 7月8日登记,方式有个人、法人及异地信函或传真[11] 其他 - 联系人唐梦颖,电话0553 - 5847323,邮箱ir@ahxinke.cn[11] - 授权委托书需选“同意”“反对”或“弃权”打“√”[17][19]
鑫科材料(600255) - 鑫科材料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6-27 17:45
债券发行 - 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亿元公司债券[3] - 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5] - 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为固定利率单利按年计息[7][8] 发行安排 - 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9][12] -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11] -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13] 会议情况 - 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7名董事全到[1] - 审议通过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2]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5 03:10
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鑫谷和金属(无锡)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无反担保 [4] - 此次担保合同签署后,公司与江苏银行无锡分行于2024年6月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自动解除 [4] -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为鑫谷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950万元(含此次5,000万元) [4]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鑫谷和金属(无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4,403.8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铜合金复合材料及有色合金材料制品的开发生产 [6] - 鑫谷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担保风险可控 [10]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担保最高债权额为5,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三年 [8] -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8] -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10] - 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管理其经营和资信情况,风险可控 [10] 董事会意见 - 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人民币30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11]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21,076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54.53% [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13]
鑫科材料: 鑫科材料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0:19
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鑫谷和与江苏银行无锡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三年且无反担保 [2] - 自新合同生效日起,公司2024年6月与江苏银行签订的旧合同(编号BZ022224000958)自动终止 [2] -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为鑫谷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950万元(含本次新增5,000万元) [2]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鑫谷和金属(无锡)有限公司为鑫科材料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铜及铜合金材料制品、有色金属合金制品 [2] - 2024年经审计数据显示:资产总额79,017.79万元,负债总额16,997.77万元,资产负债率21.51%,净利润3,081.09万元 [3] - 2025年未经审计数据显示:资产总额增至80,833.72万元,负债总额增至18,708.43万元,资产负债率升至23.14% [3] 担保协议核心条款 -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 -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 担保必要性说明 - 担保系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4] -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经营具备有效管理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4]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 - 担保事项已通过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300,000万元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期限三年 [4] 累计担保数据 - 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达221,076万元,占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4.53% [4] - 已获批的担保额度上限300,000万元,占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9.69%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