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开实业(600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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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开实业(600272)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10-30 16:07
董事会换届 - 公司拟开展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由9名董事组成[3] - 庄虔贇等6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玉臣等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3][5] - 换届议案已审议,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3][5] -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第十届在新董事会产生前履职[5][6] - 公告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9]
开开实业(60027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30 16:06
证券代码:600272 900943 证券简称:开开实业 开开 B 股 公告编号:2025-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 710 号 7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1 月 21 日 至2025 年 11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 ...
开开实业(600272) -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6:06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25 年 10 月 19 日以书面、电话 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单丹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 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报告 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股票代码:600272 |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 | | 编号:2025-065 | | --- | --- | --- | --- | --- | | 900943 | | 开开 | 股 B | ...
开开实业(600272)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6:05
股权发行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19,651,945股[3] 董事会会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应到实到董事均为9名,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1]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3票同意通过[1] - 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3,5,6,7,8,10,12,13,15,17,20,22]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拟进行换届选举[16] - 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16] - 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均为三年[16,19] 股东大会 - 多项修订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6,7,8,13,15,17,20] -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5年10月31日相关报刊和网站公告[21]
开开实业(600272)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6:00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272 900943 证券简称:开开实业 开开 B 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庄虔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光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珩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本报告期比上 | | 年初至报告期 | |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年同期增减变 | 年初至报告期 | 末比上年同期 | | | | 动幅度(%) | 末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营业收入 | 281, ...
开开实业(60027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5:57
信息披露内容 - 定期报告需披露主要会计数据等重大影响信息[5] - 临时报告需披露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6]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7] 信息披露时间 - 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信息[8]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时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8] - 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及时披露[8] - 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需及时披露因素[9]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4] - 董事会秘书是指定联络人及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14] - 信息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15] - 临时报告披露有内部审批程序[15] - 制定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程序[17] - 向有关部门递交文件和宣传性文稿应经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发[17] - 依法披露信息应报送上交所登记并在指定媒体发布[17] 保密与豁免 - 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4] - 可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申请豁免或暂缓披露[27] - 申请需信息未泄露、知情人承诺保密、交易无异常波动[27] - 董事会秘书审核申请,董事长审批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归档[28]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主管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未经授权他人不得代表公司发言[30] 财务制度 - 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31] 责任与处罚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主要人员对临时报告和财报负主要责任[33][34][35]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规,中国证监会可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措施[34] - 未按规定制定制度、履行义务等,按《证券法》相关条款处罚[34][35] - 股东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35] 制度修订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经审议通过后实施[41]
开开实业(600272)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30 15:57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 第一章 | 总则 | | - | 2 | - |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 4 | - | | 第三章 | 股 份 | | - | 4 |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 | 7 |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 | 22 |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 - | 33 | - | | 第七章 | 党组织 | | - | 35 | -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 37 | -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 - | 43 | - | | 第十章 |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 44 | -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 | - | 47 | - | | 第十二章 | 附则 | | - | 48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
开开实业(600272)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5:57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兼任除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 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并由 ...
开开实业(6002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5:57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 及股东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至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 1/3。 董事会下设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 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并且成员不得少于三名。除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外,其他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并由独立 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 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各专门委 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
开开实业(60027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5:57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