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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4-03-29 19:44
业绩总结 - 2023年1月1日起公司变更会计政策[1] - 合并报表2022年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多项数据追溯调整[1] - 母公司报表2022年递延所得税等多项数据追溯调整[2] -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3]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29 19:44
资金占用情况 - 义马煤业集团房地产分公司2023年初占用资金余额5.34万元,年末5.32万元[5] - 义马煤业集团恒源煤炭分公司2023年应收账款占用累计发生与偿还金额均为3.86万元[5] - 义马煤业集团热电分公司2023年初占用资金余额172.94万元,年末171.86万元[5] - 义煤集团华兴矿业有限公司2023年初占用资金余额5474.18万元,年末5476.65万元[5] - 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2023年初应收账款占用资金余额49059.97万元,年末50224.35万元[5] - 渑池曹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初占用资金余额4659.90万元,偿还4685.91万元[6] - 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其他应收款占用累计发生与利息均为11.86万元[6] - 义马煤业综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初占用资金余额41636.09万元,年末不变[6] - 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2023年初占用资金余额8956.42万元,年末8986.41万元[6] - 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2023年初应收账款占用资金余额1040.01万元,年末857.75万元[6] 应收款项情况 - 河南永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收款为173.36,占比1.66%[7] - 渑池县昌平煤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43.11,其他应收款为373.15[7] - 义煤集团新安县郁山煤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1213.80,其他应收款为55.15[7] - 义煤集团洛阳神和煤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53.16[7] - 义煤集团洛阳市钰坤煤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8.06[7] - 义煤集团洛阳五星煤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242.35[7] - 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2141.25,其他应收款为479.59[8] - 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为202.21[8] - 河南省豫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为1.51[8] - 渑池天安矿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66.29[8] - 义煤集团伊川县红旗煤业应收账款为298.22[9] - 义煤集团伊川县宏盛煤业应收账款为127.37[9] - 义煤集团伊川县黄村煤业应收账款为124.23[9] - 义马煤业综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收款为109.01[9] - 义煤集团新安县鑫茂煤业应收账款为102.86[9] - 河南新义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新增204.98,最终为114.98[10] - 义马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为12.25[10] - 郑州鹤郑力源煤业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13.16[10] - 三门峡龙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收款为6.92[10] - 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新增8.84[9] -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洛阳永龙能化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3021.52[11] - 三门峡龙王庄煤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9.80,129.16,43.39,95.57[13] - 贵州兴安煤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562.40,475.83,556.90,481.33[13] 款项变动情况 - 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有限公司预付款项较上期增加78.03[11] - 中联润世新疆煤业有限公司预付款项较上期增加23.71[11] -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销售中心预付款项增加4199.52[11] - 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应收账款增加48.37[11] - 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增加139.26[11] - 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应收账款增加6071.77[12] -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医院应收账款增加213.77[12] - 义煤集团天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增加25.82[12] - 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田煤矿应收账款增加139.20[12] 其他款项情况 - 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预付款项为1.00,0.41,0.59[13] -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预付款项为614.23[13] - 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预付款项为1770.00[13] - 河南阳光矿业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对应公司下拨款[14] - 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对应公司下拨款[14] - 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对应公司下拨款[14] - 义马煤业集团孟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收款对应公司下拨款[14] - 总计其他应收款为643002.26,110338.15,6809.84,122233.41,637916.84[14]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4-03-29 19:44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1] -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5] 报表数据调整 - 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多项目追溯调整,如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数220,870,513.42元[2] - 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多项目追溯调整,如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数134,152,629.94元[4]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24-03-29 19:44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24-011 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需提交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独立董事单独表决通过,表决 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将 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向关联方出售产品和服务、购买产品和服务 20 ...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3-29 19:44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铁、高建良、刘阳、马家昱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铁、高建良、刘阳、马家昱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9 19:44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4][5][18]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19]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以全面风险管理为导向完善内部控制制度[19] 其他信息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比均为100%[9] - 非财务报告内控直接财产损失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1000万元或利润总额5%[17] - 重点关注煤炭销售、物资采购等高风险领域[11]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3-29 19:44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程序,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 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的,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核查;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 ...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3-29 19:44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24-016 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下属分公司 耿村煤矿、常村煤矿,子公司义煤集团李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李沟矿业")、义煤集团宜阳义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义络煤业")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发现存在减值迹象,需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 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计提后 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 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1、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30,978,549 ...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9 19:44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希会审字(2024)1474 号 the state of the state 希会审字(2024)1474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目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二、证书复印件 (一) 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 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igema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一、贵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 ...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3-29 19:44
董事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独立董事任期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0]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停止履职或辞职,导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1][12] 独立董事解职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5] 独立董事工作时间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2] 述职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部分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部分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专门会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7] 沟通机制 - 公司应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22] 知情权保障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6]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26] 延期提议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召开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26] 履职配合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或向监管报告[27]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其可直接申请或向监管报告[28] 费用承担 -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8] 责任保险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8] 津贴标准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9]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