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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星股份拟增加投资至23亿元建设江阴临港项目;大有能源2024年亏损同比扩大 | 新能源早参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4-03 07:36
文章核心观点 - 棒杰股份、大有能源2024年业绩亏损扩大,反映行业及自身经营挑战;澄星股份拟增加投资建设项目,旨在战略扩张提升竞争力 [1][2][3] 棒杰股份 - 4月2日公告修正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母净利润亏损扩大至5亿 - 7.5亿元,此前预计亏损3亿 - 4.5亿元 [1] - 修正原因包括光伏行业复苏增长不及预期、扬州棒杰经营恶化并临时停产、对回购事项进行期后事项调整 [1] - 业绩预告修正反映公司面临行业及自身经营挑战,或影响投资者信心 [1] 澄星股份 - 4月2日公告全资子公司澄星科技拟与管委会签署补充协议,将江阴临港项目总投资增加至约23亿元 [2] - 项目产品及规模变更为年产14万吨磷酸配套3万吨电子级磷酸及6万吨新材料项目 [2] - 项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预计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长远有望成新增长点 [2] 大有能源 - 4月2日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49.3亿元,同比下降15.2%;归母净利润亏损10.91亿元,上年同期亏损4.81亿元 [3] - 亏损扩大原因一是煤炭市场供需宽松,二是部分矿井地质条件变化致煤质下降 [3] - 业绩下滑揭示公司在煤炭市场面临挑战,影响投资者对公司前景评估 [3]
大有能源: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21:42
文章核心观点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报告,展示了相关资金往来明细[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涉及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附属企业,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附属企业,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但各部分小计金额文档未填列[1]。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应收账款类 - 拜城县众和机电有限公司期初及往来累计发生额均为1143.84万元,因销售款形成经营性往来[1]。 - 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期初及往来累计发生额均为58668.04万元,因销售款形成经营性往来[1]。 - 贵州兴安煤业有限公司期初481.33万元,往来2.00万元,偿还479.33万元,期末0万元,因工程款形成经营性往来[1]。 - 众多关联企业因销售款或工程款形成应收账款经营性往来,如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1][2][3]。 预付款项类 -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采购有限公司往来3031.65万元,偿还2496.82万元,期末534.83万元,因采购款形成经营性往来[6]。 -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投资有限公司往来4257.49万元,全部偿还,因采购款形成经营性往来[6]。 - 多家关联企业因采购款形成预付款项经营性往来,如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销售有限公司等[6][7]。 其他应收款类 - 义马市华运实业开发中心往来5.00万元,因采购款形成经营性往来[7]。 - 上海融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往来8.40万元,因咨询费形成经营性往来[7]。 - 多家关联企业因销售款、培训费、劳务派遣等形成其他应收款经营性往来,如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等[7][8]。 非经营性往来 - 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140421.38万元,因公司下拨款形成非经营性往来[9]。 - 义煤集团李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6237.85万元,往来554.38万元,偿还127.60万元,期末6919.83万元,因公司下拨款形成非经营性往来[9]。 - 多家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因公司下拨款形成非经营性往来,如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等[9]。 总计情况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总计期初628259.22万元,年度占用及往来累计发生147264.97万元,年度偿还累计发生23586.93万元,期末182129.18万元,总计616981.94万元[10]。
大有能源: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21:20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发布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介绍2024年度执行情况与2025年度预计情况,称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往来,不影响独立性与股东利益 [1][7]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审议程序 - 2025年4月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单独表决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1] - 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1]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 向关联方出售产品和服务预计15.6亿元,实际发生11.6079亿元;接受关联人提供产品和服务预计14.6亿元,实际发生7.4252亿元;总计预计30.2亿元,实际发生19.0331亿元 [2][3] - 差异原因包括煤炭销量和价格下降、关联方变动、耿村事故派遣闲置人员、煤炭市场下行工程服务延后、降本增效减少采购量、瓦斯发电未正常等 [2][3]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向关联方出售产品和服务预计12.545亿元,接受关联人提供产品和服务预计9.47亿元,总计预计22.015亿元 [4] - 差异原因包括利用关联单位客户渠道销售煤炭、满足客户需求进行掺配、部分延后工程预计在2025年实施等 [3][4] - 公司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18.463441亿元,日最高存款余额255.24万元,2024年无贷款业务,预计存款余额不超35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按央行规定执行 [3] 主要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 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663414132K,法定代表人马正兰,成立于2007年6月1日,注册资本210亿元,主营多行业投资与管理等业务 [4][5] -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067795891,法定代表人杨联合,成立于1997年12月2日,注册资本42.17580035亿元,主营采选业等投资及相关业务 [5] - 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受河南能源控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71108243P,法定代表人棘军,成立于1998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44亿元,主营财务和融资顾问等业务 [6]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按国家指导价、成本加成价、市场价或参考市场价的协议价等进行交易 [6]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必要业务往来,按市场规则开展,价格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与对关联方的依赖 [7]
大有能源: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21:20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聘请希格玛作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评估认为其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且公允表达意见 [1] 资质条件 基本信息 - 希格玛成立于2013年6月28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陕西省西安市,首席合伙人为曹爱民 [1] - 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275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139名 [1] - 2024年度收入总额3.7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16亿元,为3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0.54亿元,涉及制造业等多个行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1] 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高靖杰,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行业23年,有丰富执业经验 [2] - 项目合伙人(签字人)闻超,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为大有能源提供审计服务 [2] - 签字会计师张建峰,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为大有能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陕西榆林能源集团等大型集团公司 [2] 执业记录 - 希格玛近三年无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以及纪律处分1次 [2] 质量管理水平 项目咨询 - 复核人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 意见分歧解决 - 希格玛有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2024年年度审计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2][3] 项目质量复核 - 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所内合伙人会议 [3][4] 项目质量检查 - 质控部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和整改,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测试等,确保项目组按要求执行审计程序 [4] 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 希格玛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构成质量管理体系,2024年各项措施有效执行 [4] 工作方案 - 希格玛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围绕收入确认等审计重点展开 [4] - 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满足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制定详细审计计划并按时完成工作 [5] 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 希格玛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成员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注册会计师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和现场负责人由管理和资深审计合伙人担任 [5] 信息安全管理 -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希格玛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希格玛制定系统性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5] 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 希格玛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
大有能源: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21:09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不分配原因是净利润为负且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不符合分配规定 [1]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854,137,407.40元 [1] - 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4月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 [2] - 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 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 - 不分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 [2]
大有能源: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21:09
文章核心观点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 会议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4月召开,实际出席监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相关规定 [1] 审议通过的议案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信息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编制和审议人员违反保密规定 [1][2]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203,000万元,实际发生额190,331万元,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未提及金额] [2]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 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22,398,100.05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22,398,100.05元,减少净利润17,718,968.10元,减少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未提及金额] [3] 后续安排 - 第1 - 7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大有能源(600403) -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02 20:34
内部控制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6]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7]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0] 审计风险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8]
大有能源(600403) -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5-04-02 20:34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93,036.60万元,较上期下降15.20%[10] - 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448,552.51万元,主要为煤炭产品,较上期下降14.18%[10] - 2024年营业总收入为49.30亿元,较上期的58.14亿元有所下降[23] - 2024年营业总成本为58.61亿元,上期为62.61亿元[23] - 2024年净利润为 - 10.46亿元,上期为 - 3.99亿元[23]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 0.46元,上期为 - 0.20元[23] - 2024年稀释每股收益为 - 0.46元,上期为 - 0.20元[23] 财务数据 - 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545.754300755亿美元,上年年末余额为559.931889192亿美元[20] - 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2094.514050201亿美元,上年年末余额为2048.805058915亿美元[20] - 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1154.020331773亿美元,上年年末余额为1143.977654378亿美元[21] - 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210.938837023亿美元,上年年末余额为257.834290828亿美元[21] - 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1411.854622601亿美元,上年年末余额为1354.916491401亿美元[21] - 实收资本期末余额为23.90812402亿美元,与上年年末余额持平[21] -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3.0711139602亿美元,上年年末余额为3.6353606674亿美元[21]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23.6119961618亿美元,上年年末余额为34.5241982714亿美元[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余额为636.950436314亿美元,上年年末余额为739.5975588亿美元[21]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2048.805058915亿美元,上年年末余额为2094.514050201亿美元[21]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86.46亿元,较上年末的86.44亿元略有增长[29] - 2024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116.13亿元,较上年末的119.54亿元有所下降[29] - 2024年末资产总计202.59亿元,较上年末的205.97亿元有所减少[29] - 2024年末流动负债合计95.80亿元,较上年末的93.78亿元有所增加[31] - 2024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21.80亿元,较上年末的15.37亿元有所增加[31] - 2024年末负债合计117.60亿元,较上年末的109.15亿元有所增加[31]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84.99亿元,较上年末的96.82亿元有所减少[31] 现金流量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87亿元,上期为4.78亿元[25] - 202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7.74亿元,上期为 - 1.26亿元[25] - 202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8亿元,上期为 - 15.40亿元[25] - 2024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7.99亿元,上期为57.30亿元[25] - 2024年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73.01亿元,上期为55.55亿元[2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10年12月6日,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义煤集团发行706,182,96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获核准[37] - 2012年公司收购义煤集团下属部分股权,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1,756,238股新股,发行价格每股20.84元,发行后股本变更为1,195,406,201元[38] - 2013年公司以1,195,406,201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股本总额2,390,812,402股[40] 其他 - 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7] - 因营业收入较上期下降幅度大且为管理层关键业绩指标,公司收入确认存在重大错报风险[10] - 审计对收入确认采取了解评价内控、检查销售合同等多项应对措施[10] - 公司管理层负责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维护内控[13] - 公司治理层负责监督财务报告过程[13] - 注册会计师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审计报告[14] - 注册会计师需识别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并设计实施审计程序[14] - 注册会计师要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恰当性和会计估计合理性[14] -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日批准报出[42] -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180] -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181] - 增值税税率为13%、9%、6%、5%、3%,部分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83]
大有能源(600403) -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02 20:34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核查意见 希会其字(2025) 0080 号 目 录 | 一、专项核查意见 · | | --- | |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3) | | 三、证书复印件 | | PERSENS AND PHIL A NI JI STORE THE PER FELLER | (一) 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 以对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扣除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本核查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 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三)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igema Cp ...
大有能源(600403) -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铁)
2025-04-02 20:33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铁) 作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铁,1961 年 5 月生,博士研究生,教授,现任北京科技大学 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2023 年 8 月 18 日起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 独立性的要求。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亦不存在影响独立 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