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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60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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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28 18:42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5人[3]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29,605,170股,占比20.5781%[3] -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监事3人全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5] 议案表决情况 - 多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同意票数117,364,470,比例90.5553%[7] - 聘任审计机构议案同意票数117,517,770,比例90.6736%[12] - 选举董事盛守祥得票数117,369,170,占比90.5590%[23] - 选举独立董事钟志刚、毛志平得票数117,364,470,占比90.5553%[24] - 选举监事高斌得票数117,369,170,占比90.5590%[26] - 为子公司担保及互保议案反对票数12,240,700,比例100%[27] - 议案9特别决议议案超三分之二同意票通过[27] 其他情况 - 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为赵清[28]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29]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29] - 上网公告文件为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30] - 报备文件为股东大会决议[30]
华纺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6-28 18:4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6月8日发布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4] - 2024年6月28日下午9:00召开,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5]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和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29,605,170股,占比20.5781%[7] - 现场1人,代表股份117,364,470股,占比18.6346%[7] - 网络投票4人,代表股份12,240,700股,占比1.9435%[7] - 中小股东及代表4人,代表股份12,240,700股,占比1.9435%[8] 议案表决情况 - 董事会2023年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A股同意票比例90.5553%[13][14] - 聘任审计机构议案A股同意票比例90.6736%[14] 选举情况 - 盛守祥、高斌得票比例90.5590%[17][19] - 厉英等5人、毛志平等3人得票比例90.5553%[17][18] 重大事项中小股东表决 - 为子公司担保等议案中小股东反对票比例100%[20] - 选举盛守祥、高斌中小股东同意票比例0.0383%[20][21] - 选举厉英等、毛志平等中小股东同意票比例0%[20]
华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8 18:42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6月18日发出,6月28日召开[2] - 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7人[2] 人事任免 - 选举盛守祥为董事长,厉英为副董事长[3] - 聘任闫英山为总经理等多名高管[3][4] 方案通过 - 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4]
华纺股份:第八届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6-28 18:42
会议信息 - 华纺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 - 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6月18日发出[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选举结果 - 会议选举高斌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3] - 选举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华纺股份: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4-06-23 15:48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行业领先的纺织品供应商,专注于纺织品的研发、设计、 生产与销售。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的发展理念,构建了"技术+品质+市场应用"为 一体的创新体系,不断推动技术革新和产品升级,以满足全球客户对高品质纺织品的 需求。公司以先进的绿色生态印染技术为核心,依托智能化、自动化的生产线,形成 了涵盖印染、后整理、服装、家纺成品等生产线。凭借卓越的品质控制和精湛的工艺 技术,华纺的产品在市场中享有盛誉,广泛应用于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等多个 领域。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持续优化公 司经营、规范治理,强化市场竞争力,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树立 ...
华纺股份: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
2024-06-07 20:02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5]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6] 关联交易视同规定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7]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时由总经理批准[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时由总经理批准[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不超过3000万元或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由董事会批准[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30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10] - 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1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11]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12]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2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2] 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6] 资产交易特殊规定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公司需说明原因等[17] 关联交易披露规定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23] - 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23]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需向上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相关协议等文件[23]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重要事项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事项[24] - 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应包括关联交易方、内容、定价政策等[24] - 披露与资产收购和出售相关重大关联交易应包括资产价值等[24] - 披露与关联人共同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应包括被投资企业信息[25] - 公司与关联人存在债权债务等事项应披露形成原因及影响[25]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规定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应订立书面协议并提交审议[26] - 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数量多可预计总金额并提交审议[26] - 实际执行超出预计总金额应重新提交审议[2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续签应提交审议[26] - 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26]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等原则执行[20] - 关联交易可采用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定价方法[20]
华纺股份:关于确认及预计在关联银行存贷款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6-07 20:02
业绩数据 - 2023年滨州农商行营收2.79亿元,利润总额685.12万元,净利润376.94万元[4] - 2023年末滨州农商行总资产261.53亿元,所有者权益19.78亿元[4] 关联交易 - 2024年公司在滨州农商行预计存额、授信均不超6000万元[2][3] - 2023年预计存额不超3000万元,实发102.44万元;授信预计不超3000万元,实发1800万元[3] 其他 - 公司持滨州农商行7%股份[4] - 关联交易经董事会通过,独董认为定价公允[5] - 公告于2024年6月8日发布[6]
华纺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6-07 20: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最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任职[7]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职[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1] - 选举、聘任、解聘等决议需出席股东大会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1] - 股东等借款或资金往来超300万或超净资产值0.5%应发表意见[21]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决策流程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会议召集 - 专门会议由过半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16] 意见发表 - 对特定事项发表同意、保留意见及理由、反对意见及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障碍等意见[22]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24] - 及时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6]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6] 薪酬规定 - 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6] - 薪酬分董事津贴与特别奖励,特别奖励有现金和期权两种方式[28] - 现金奖励最高不超董事津贴5倍,特殊贡献可超[28] - 期权奖励赠与总额不超总股本5%,任期内不得行权[28] 补选规定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12]
华纺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6-07 20:0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5]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6]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9] - 审议达到特定标准之一的交易,如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10] - 审议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使用[11] - 审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11] - 审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11] - 审议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11]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4] - 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14] 股东大会请求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8] - 董事会收到请求后十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7][18]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7][18] - 年度股东大会需提前二十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大会需提前十五日公告[22] 股东大会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23][24][33] -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24][33] 股权登记与提案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25] 股东大会提案取消 - 取消提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26] 利润分配与股东数据 - 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并提案[27]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3个交易日以前报送全部股东数据[30] 优先股股东权利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10%,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并分类表决[30] 决议通过比例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40] - 关联交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41] 股东投票权限制与征集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42] 董事与监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等单独或合并持有已发行股份1%以上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2] - 公司董事会等单独或合并持有已发行股份3%以上可提非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43] - 职工代表监事由工会委员会提名,职工代表大会推选,不少于全体监事总数1/3[43] 累积投票表决 - 应选出董事人数二名以上时,实行累积投票表决方式[45] - 实行累积投票表决时,股东每一股有与董事候选人人数相同的表决权[45] 主要股东与中小投资者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47] - 对中小投资者按持股1%以下、1%-5%两个区间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持股低于5%(不含)的股东[48] 会议记录与方案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2]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54] 决议撤销与违规处理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大会决议[55]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大会,上交所可停牌并要求解释公告[57]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信息披露不符要求,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上交所采取措施[57] - 董监高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交易所采取措施,严重可禁入[57] 规则修订与公告 - 规则与国家法律等修订内容抵触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59][60] - 上市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大会有关条款[60] - 发行外资股公司的股东大会,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0] - 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60]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60]
华纺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6-07 20: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人[4]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1] 董事会权限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占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的事项[5] - 审议特定金额和比例的关联交易[5] -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的,经同意方可使用[7]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董事管理 - 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16] - 董事会应在二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17] -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方能生效[17] - 董事对公司商业、技术秘密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有效,其他忠实义务在辞职报告生效或任期届满后3年内有效[17] 关联交易 - 董事存在关联关系时,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独立董事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全体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24] - 公司应在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24] - 公司需对特定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等事项披露独立董事意见[25]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7]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28]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3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2]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3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33] - 战略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其他专门委员会由1名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共3人组成,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34]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秘书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36] -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董事长应代行职责直至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39]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46] - 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公司董事会应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39]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董事会需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43]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长应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43] - 董事会会议应在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董事,临时董事会应在召开五日前通知[4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董事会议结束之日不少于十年[46] 决策与执行 - 投资决策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46] - 财务预决算等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46] - 董事会作出决议后由总经理落实实施,执行情况向下次董事会报告[47] - 董事长有权跟踪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可要求总经理更正违规事项[47]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