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环能(60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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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环能(600475)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4-28 20:08
公司治理 - 2025年4月27日召开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重大治理制度议案[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 - 无锡水星集团等多家公司认购不同数量股份[3] - 各股东以不同金额出资折股[3][4]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4]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4]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相关信息[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全资子公司相关损失问题提起诉讼[6]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多项重大交易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须经相关审议[9][10] - 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会议相关 - 变更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或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5] 董事相关 - 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特定股东推荐[16] -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17] - 公司党委人员设置有规定[1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8] - 董事任期及辞职等有相关规定[18][19][20] - 独立董事提名、审查等有相关规定[20][2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外部董事人数超半数[23] - 董事会设立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明确[22][23] - 董事会行使拟订公司重大收购等方案等职权[23] 交易关注 - 多项交易情况需关注[24] - 与关联自然人或法人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4] 公司运营 - 公司对外捐赠需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公司投资等多项资金使用有比例限制[27] - 董事长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战略研讨或评估会[27]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中期、季度财务报告[3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法定和任意公积金有规定[32]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及不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有规定[3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有要求[33] - 公司完成股利派发有时间要求[3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3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规定[34][3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6] - 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需经特定比例股东通过[36] - 公司解散清算有相关规定[36] - 《公司章程》等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部分制度已生效[38][40]
华光环能(600475) - 华光环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8 20:08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 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公司独立董事陈晓平、耿成轩、李激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 的履职情况,上述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 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 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要求,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晓平、耿成轩、李激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华光环能(600475)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8 20:08
内部控制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控有效[3][4]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5] - 内控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一致[6] 纳入评价范围比例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97.03%[7]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收总额之比为99.99%[7]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涉及总资产等指标,如总资产潜在错报3%≤为重大缺陷[13]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对重大和重要缺陷有详细界定[13]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中,合并报表利润总额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影响≥5%[14]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6][17] - 公司日常运行可能存在一般缺陷,但因双重监督机制风险可控[16][17]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重大和重要缺陷[17][18][19] 未来展望 - 下一年公司将持续改进及优化内部控制体系[19]
华光环能(600475) - 华光环能2024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2025-04-28 20:08
业绩数据 - 2024年总资产263.39亿元,较2022年增长24.67%,较2023年增长0.74%[25] - 2024年营业收入91.13亿元,较2022年增长3.10%,较2023年下降13.32%[25] - 2024年净利润9.27亿元,较2022年增长5.94%,较2023年下降1.07%[25] - 2024年研发支出2.22亿元,较2022年下降9.02%,较2023年下降13.95%[25] - 2024年分红4.30亿元,较2022年和2023年增长30.30%[25] 用户数据相关 - 2024年垃圾处置量98.85万吨,较2022年增长21.90%,较2023年增长3.01%[25][26][27] - 2024年餐厨垃圾处理量19.8万吨,较2022年增长49.89%,较2023年增长28.32%[25][26][27] - 2024年蒸汽供应量971.32万吨,较2022年增长43.57%,较2023年增长18.76%[25][26][27] - 2024年发电量364480.27万千瓦时,较2022年增长59.32%,较2023年增长13.56%[25][26][27] 未来展望 - 力争助力无锡市在2025年建成国家“无废城市”[89]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具备2,000Nm³/h及以下制氢系统集成能力,建成年产500MW制氢生产线并投产[57] - 离子液CO2捕集中试示范工程吸收效率超85%,最高达94%,解析纯度达95%以上[160] - 灵活性低氮高效燃煤锅炉技术使NOx原始排放浓度降低40%,预热燃烧器预脱硫降低30 - 40%,实现锅炉负荷20 - 110%灵活调节[161] - 建成国内首个100kg/h污泥 + 垃圾焚烧飞灰热解高温气化熔融无害化处置中试平台[163] - 复合热解深度处置制纯氢技术新工艺项目获专利1件,参编1项团体标准[16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海外有效订单3.2亿元,重点开拓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市场[64] - 2017年收购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实现整体上市[33]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成立“热电事业部”和“华光售电”[34] - 构建层级分明、职能明确的ESG管治架构[41] - 出台《纪委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办法》《合规管理手册》等71项制度[131] - 制订《华光环能中长期技术发展指引》规划到2030年技术创新重点方向[156] - 出台《技术创新管理制度》等完善技术创新制度[157] - 围绕年度信息化计划开展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等重点信息化项目建设[168] - 制定环保生产考评办法和细则并对各子企业开展考评[179] - 根据相关指南完善环境管理标准化建设[180] - 修订推行环保检查标准清单,组织专项、日常和夜间突击检查[181] - 依托党建共建平台,与大学在飞灰熔融技术上开展深度合作[197]
华光环能(600475) - 华光环能关于对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5-04-28 20:08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联财务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000.00万元[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联财务总资产741,597.52万元,净资产122,775.23万元[5] - 2024年国联财务实现营业收入9,698.91万元,净利润5,805.14万元[5] 存贷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国联财务存款余额74,575.21万元,占比36.73%[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国联财务贷款余额81,015.59万元,占比16.48%[6] 风险管理 - 国联财务建立11项风险管理类制度,有完善体系和措施[2] - 公司认为国联财务2024年度风控和内控有效[4]
华光环能(600475)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2025-04-28 20:08
董事会换届 - 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2025年5月12日届满[2] - 第九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3] - 提名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为八届董事连任[3] 制度修订 - 2025年4月27日拟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5] - 取消监事会后,原责任整合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 选举安排 - 董事会换届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表决[4] - 选举前,八届董事会、监事会继续履职[4][5]
华光环能(60047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激)
2025-04-28 20:08
独立营享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名李激为无 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 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 ...
华光环能(60047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耿成轩)
2025-04-28 20:08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耿成轩,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无锡市国联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 ...
华光环能(60047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激)
2025-04-28 20:08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李激,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提名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六 ...
华光环能(60047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晓平)
2025-04-28 20:08
提名事项 - 提名陈晓平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持股不超1%[2] - 被提名人非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2][3]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3] - 被提名人兼任公司数未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资格核实 - 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