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邮科技(60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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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邮科技:湘邮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2月)
2024-02-28 18:47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经 2004 年 7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 2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 ...
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8 18:47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 2024-007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通过专人送达、微信或邮件 等方式传达至各位董事; (三)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经营实际情况, 制定相关制度,并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制定的制度如 下: 1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 序号 | | 制度名称 | 制度类型 | | --- | --- | --- | --- | | 1 | 《公司章程》 | | 修订 | | 2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 --- | --- | --- | | 3 ...
湘邮科技:湘邮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2024-02-28 18:47
监事会组成 - 公司监事会成员由三人组成,两人为股东代表监事,一人为职工代表监事[5] - 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监事会运作 - 监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5] -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 监事会议事方式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可现场或通讯召开[16]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17] - 特定情况监事会应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7] - 监事会收到书面提议后三日内发临时会议通知[18]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8] - 发出定期会议通知前至少用两天征求员工意见[19] - 监事会形成决议需经非关联监事过半数同意[19] 监事会职责 -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等监督调查[9] - 监事会审核公司中期、年终财务报告并提意见建议[9] - 监事会对董事、高管违法行为监督,可提罢免建议[9][10] - 董事会不履行职责时监事会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11] - 监事会行使监察权可发书面通知等措施[13] 其他规定 - 监事会工作档案由专人保存至少二十年[23] - 监事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代行权力应被更换[23] - 监事任期内辞职致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改选前原监事仍履职[24]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6]
湘邮科技:湘邮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2月)
2024-02-28 18:47
董事会秘书制度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11年5月13日通过,2024年2月28日第一次修订[2]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5] - 七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8] - 解聘需充足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1]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2]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事务[14][15][16] - 负责规范运作培训,督促相关人员规范管理股票[18][19] - 管理董监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22] 董监高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20]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20] - 董监高买卖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2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未收回短线交易收益,股东有权要求30日内执行[24] - 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需有资格证书[27] - 董监高买卖股份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22] - 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1]
湘邮科技:湘邮科技独立董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2024年2月)
2024-02-28 18:47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2008年4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4月28日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2年4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2年8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第三次修订、2024年2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次修订) 为完善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 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关于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独立董事应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 ...
湘邮科技:湘邮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2024-02-28 18:47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19 年 4 月 16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 5 月 19 日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24 年 月 日 2024 年 股东大会第二 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 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是股东大 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应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严格依法 办事。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分管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董事会印 ...
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8 18:47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通过专人送达、微信或邮件 等方式传达至各位监事; (三)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制度将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1 议案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湘邮科技:湘邮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2月)
2024-02-28 18:47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 2004 年 7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 2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由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提 ...
湘邮科技:湘邮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2月)
2024-02-28 18:47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下列事项: 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事项为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所需的必要审议程 序,应当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施行。 本条第四项至第七项的事项为董事会特定议案的前置审议程序,应当由独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24 年 2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运作,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 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湖 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审议本制度和相 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自律性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事项的会议。 第二 ...
湘邮科技:湘邮科技章程(2024年2月)
2024-02-28 18: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5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107万元,股份总数为16,107万股[5][15]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湖南省邮政局认购4225万股,占40.92%[14] - 发起人中国速递服务公司认购1365万股,占13.22%[14] - 发起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认购520万股,占5.03%[14] - 发起人新时代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认购195万股,占1.89%[14] - 发起人上海爱建进出口有限公司认购143万股,占1.38%[14] - 发起人湖南中移鼎讯通信有限公司认购130万股,占1.26%[14] 股份限制与规定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注销或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0] - 发起人、董监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2] - 董监高、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收回违规收益,可诉讼[23]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撤销[29] - 特定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9] 股份质押与报告 - 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或比例变动需报告[31] 担保审批 - 不超10%净资产担保由董事会批准,超则由股东大会[38] - 对外担保总额超50%净资产、30%总资产需股东大会审批[38][39]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6个月内举行[43] - 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不超3年,连任不得超6年[77][88]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84] 融资与交易审批 - 单笔融资、交易金额不同由不同层级审议[94][95][96] 利润分配 - 提取10%税后利润列入法定公积金[128] - 有盈利且满足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20%[131] 信息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等[127]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36] 公司解散与清算 - 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5] - 特定情形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145] 章程相关 - 公司在特定情况修改章程[150] - 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