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能源(6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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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源:上海能源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20 17:02
委员会变动 - 2022年5月20日审计委员会更名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 - 2023年9月董事张少平辞任,现任委员3人[2] 会议情况 - 2023年1 - 12月召开6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并汇报工作[2][4][5][6] 审计安排 - 2023年聘任安永华明,财务审计费用65万元(含税)[7][8] 报告审议 - 认为2022年度财报基本反映公司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8]
上海能源:上海能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4-03-20 17:02
会议相关 - 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1] - 同意将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3] 财务公司情况 - 财务公司业务受监管,无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情形[1] - 财务公司金融服务正常、公平、合理,无资金安全隐患[2] 关联交易情况 - 公司与财务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原则,定价公允[3] - 关联交易无影响资金独立性、安全性问题,无占用风险[3]
上海能源:上海能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0 16:58
内部控制情况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控有效[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比99.97%,营收占比100%[9] - 报告期内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7][18] 定量标准 - 明确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定量标准[15][17] 其他信息 - 董事长(经董事会授权)为毛中华[19] - 报告日期为2024年3月19日[19]
上海能源:上海能源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0 16:58
审计情况 - 2023年度境内审计师安永华明完成各项审计工作[1] - 审计认为公司财报按准则编制,内控无重大缺陷,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2] 审计流程 - 2023年选聘安永华明时审查其资质能力,认为能满足需求[3] - 2023年12月27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审前沟通[3] - 2024年3月18日听取审计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等议案[4] 审计独立性与专业性 - 安永华明与公司保持双重独立[5] - 按公司规模配备充足审计人员,成员具备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5] - 按规范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充分证据,审计报告客观公允[5]
上海能源:上海能源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0 16:58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2023年度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 | 页 次 | | | | --- | --- | --- | --- | | 审计报告 | 1 – | | 6 |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7 | – | 8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9 | – | 10 | | 合并利润表 | 11 | – | 12 | | 母公司利润表 | | 1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14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5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16 | – | 17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8 | – | 19 | | 财务报表附注 | 20 – | | 100 | | 补充资料 | | | | |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 101 | | | 2.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 | 101 | |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122439_A01号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 ...
上海能源:上海能源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3-20 16:58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审 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 明")已按计划完成 2023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公司对安永华明 2023 年度 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安永华明 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 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 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 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 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 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 ...
上海能源:上海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0 16:58
A 股代码:600508 A 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 2024-004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在公 司行政研发中心附楼 317 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7 人, 董事长毛中华先生、董事张付涛先生、吴凤东先生、向开满先生、 独立董事吴娜女士、朱义军先生现场参加会议;董事蔡蔚先生以 视频方式参加会议;独立董事魏臻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吴娜女 士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文章先生及全体监事、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 ...
上海能源:上海能源关于参加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上市公司2023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2024-03-13 18:01
财报及说明会信息 - 公司拟于2024年3月21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4] - 2023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2024年3月21日15:00 - 17:00召开[3][4][6] 说明会详情 - 召开地点为上证路演中心[3][6] - 方式为现场交流、视频直播、网络互动(中英双语)[3][6] - 英语网络直播网址为https://s.comein.cn/AkfHi [3][7] 参与人员及互动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等[8] - 投资者2024年3月21日15:30 - 17:00可网络文字互动[8] 提问及联系 - 提问预征集截止2024年3月20日16:00,邮箱sh600508@263.net [4][9] - 联系人是公司证券部,电话021 - 68864621 [10] 后续查看 - 业绩说明会召开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11]
上海能源: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30 17:47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r e in a s in 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 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AN 致: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4-076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 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 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 ...
上海能源:上海能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30 17:47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1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30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899 号上海浦东假日酒店 3 楼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0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92,467,80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68.1410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毛中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