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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园股份(60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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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20 17:14
| 证券代码:600655 |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 | | | |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63038 | 债券简称:19 | 豫园 | 01 | | | 债券代码:185456 | 债券简称:22 | 豫园 | 01 | | | | | 豫园 | | | | | | | 01 | | | | | | | 公告编号:2024-099 | | 债券代码:163172 | 债券简称:20 | | |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5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84,128,75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26.0906 | (一) ...
豫园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8-20 17:13
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薛叶、程安卿律师(以下简 称"本律师") 就公司于 2024年8月20日召开的 2024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召集、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的文件材料,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在法律意见书中,本律师根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 及对该事实的了解,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 意见,并依法对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律师同意,公司可以将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 件,随同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为召开本次股 ...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8-16 15:35
| 证券代码:600655 |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 公告编号:临2024-098 | | --- | --- | --- | | 债券代码:163038 | 债券简称:19豫园01 | | | 债券代码:163172 | 债券简称:20豫园01 | | | 债券代码:185456 | 债券简称:22豫园01 |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拟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 拟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 15:30-16:30)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 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召开,公司将针 2024 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 与投资 ...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8-15 15:33
股权质押情况 - 复地投资持股1,023,403,904股占26.27%,累计质押782,869,286股[5]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2,409,720,644股占61.85%,累计质押1,867,853,089股[5] - 多家公司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100%[7][8] 到期质押情况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到期质押172,950,085股,占总股本4.44%,融资余额24,280万元[10] - 未来一年到期质押588,850,085股,占总股本15.11%,融资余额311,780万元[10] 风险评估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良好,质押风险可控[10] - 质押事项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无侵害公司利益情况[10] 其他 - 公司将密切关注质押事项进展并及时披露信息[11]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8-12 17:22
| 证券代码:600655 |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 公告编号:临2024-096 | | --- | --- | --- | | 债券代码:163038 | 债券简称:19豫园01 | | | 债券代码:163172 | 债券简称:20豫园01 | | | 债券代码:185456 | 债券简称:22豫园01 |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截至公告披露日,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 | | | | 占其所 | 占公司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 | 本次解除质押 | 本次解除质押 | | | | | 2 | | | 例(%) | 前累计质押数 | 后累计质押数 | 持股份 | 总股本 | 已质押 | 已质押 | ...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8-01 15:34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证券代码:600655 |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94 | | --- | --- | --- | | 债券代码:163038 | 债券简称:19豫园01 | | | 债券代码:163172 | 债券简称:20豫园01 | | | 债券代码:185456 | 债券简称:22豫园01 |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 本公司现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4 年 7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5,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33476%,购买的最 高价为 5.48 元/股、最低价为 5.16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27,799,598.00 元(不 含交易费用)。截至 2024 年 7 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1,199,901 股,占公 ...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4-07-31 15:35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证券代码:600655 |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 公告编号:临2024-093 | | --- | --- | --- | | 债券代码:163038 | 债券简称:19豫园01 | | | 债券代码:163172 | 债券简称:20豫园01 | | | 债券代码:185456 | 债券简称:22豫园01 | | 重要内容提示: 2.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 2 1. 股份被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49,3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8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7% 解除质押时间 2024 年 7 月 30 日 持股数量 1,023,403,904 持股比例 26.2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720,245,88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0.3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
豫园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024-07-30 17:43
会议相关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1] - 会议审议关联交易议案,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并同意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1] 议案内容 - 审议《关于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1]
豫园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7-30 17:43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财务公司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在获准范围 内,按其运营要求提供服务;客户仅限于成员单位。因此,财务公司风险相对可 控。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授信、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时,收费标准均等 同于或优于国内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的金融服务,且不逊于财务公司向其 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服务。 3.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本公司财务管理、增加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 会表决时,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宜。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豫园股份:关于豫园股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2024-07-30 17:43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 上海市东大名路 501 号上海白玉兰广场办公楼 23 楼 电话:021-5598 9888 传真:021-5598 9898 邮编:200080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豫园股份/公司 | 指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本所 | 指 |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 | 《2021 年激励计划》 | 指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 | | |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 | 《2022 年激励计划》 | 指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 | | |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2023 年激励计划》 | 指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 | | |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