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阳光(600673)
icon
搜索文档
东阳光:东阳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3-29 22:5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第一次修订)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 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及2023年第四季度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2024-03-29 22:51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4-16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及 2023 年第四季度对外担 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子公司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控股 子公司以及重要的参股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预计涉及被担保对象不超过 28 家, 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2024 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73.85 亿元;2023 年第四季度新增担保金额合计 159,631.00 万元,同时解除担保金额合计 221,789.90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896,095.24 万 元。 本次担保是否涉及反担保:如参股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其融资提供全额担 保的情况下,则公司需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审议程序:本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3-29 22:51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4-30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在该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 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 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36 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股份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 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报表 ...
东阳光: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东阳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9 22:5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 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嘉源(2024)-05-089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或 "公司")的委托,就东阳光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 ...
东阳光:东阳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谢斌
2024-03-29 22:5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谢 斌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同意出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在本次提 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公告
2024-03-29 22:51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4-20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资助对象: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溪煤业",包含 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下同),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财务资助情况:2023 年度公司与狮溪煤业之间形成的构成财务资助的 拆出金额为 10,591.47 万元,回收金额为 5,277.47 万元;预计 2024 年度拆出 金额不超过 18,000.00 万元。 ● 利率: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提利息。 ● 本次确认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鉴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采取收支集中管控的管理模式,即将 子公司的收入统一归集到母公司管控,再根据子公司用款需求进行资金划拨。因 公司控股子公司狮溪煤业 ...
东阳光:东阳光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9 22:51
公司代码:600673 公司简称: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 ...
东阳光:东阳光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谢娟
2024-03-29 22:5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谢娟) 作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 定,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 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本人出席 了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参与了董事会、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股东大会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讨论与审议,对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议案及其他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 注:通讯方式参加视同亲自出席 (二)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 | |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 | | | | --- | --- | --- | ---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3-29 22: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 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4-28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 ...
东阳光:东阳光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22:51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4-13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3 月 29 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对会议议案发表了意 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与会董事发表了如下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 2023 年度报告 及摘要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 ...